Re: [轉錄][新聞] 用人無私 才能留才
大部分拿到博士學位都人,年紀約在30上下~40歲左右。對研究有熱情的人,
一定還有很多博士期間未完成的部分或想法,想要繼續做下去。如果挾這份熱
情或衝勁回台灣繼續作,大部分都會有不錯的成果。
假設她/他找到一份國立大學教職,想要開始衝衝衝。會發現Start up funding
少得可憐(美國都有10來萬美金)。好不容易拿到新人計畫,給的錢了不起7~80萬,
設備費可能才10~20萬。只夠買幾台電腦,就沒了。想要建像樣一點的設備,
根本沒錢採購,只剩業務費。根據行政院財產分類標準,「研究設備費在1 萬元以上
且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者,需列入設備」。現在做材料,要不要磨試片?
研磨機、切割機1萬元買得到?做電機、電子的要不要買示波器,電源供應器?
一萬元買得到?急著想作的人只好開耗材….you know it。這不是逼良為X嗎?
前陣子不是報載某某教授利用材料費買設備,被起訴。雖不知道實際內情為何,
但在同一圈子的不會心驚驚嗎?
前陣子國科會計畫放榜,耳聞任職第二年的新進教師,設備費全被砍光,
真覺得審查的人真是惡劣。第一年給少,第二年又不給,他的領域又需要設備
多於材料。你把他設備費砍光是叫他做啥?你要等他做出成果,升副教授,
再給他多一點?再過一年,我看這新老師的熱情也被磨光了,還做什麼研究。
另外,真的是買材料時,還要通過校內層層審查關卡,我也不知道那些審查的人
知道買的東西是什麼嗎?提出請購到拿到貨,已經是三週後了。其間還要看審查人
的心情,退你件就等多等幾天吧。之前在美國念PhD時,要買一套設備約3000多美金
或買電腦硬碟之類的,跟老闆談好了,我發email給祕書,cc給老闆,說我要買什麼,
網址為何,或業務聯絡方式。老闆回祕書說OK,用那個計畫的錢,祕書就去辦了,
過幾天,東西就來了。在國外,PI說的話還是比較有份量,比較能主導計畫。
國內PI買的東西還要看人家臉色,不然就是要偷偷摸摸。這種環境能做出多好研究才怪。
最後要提一下,我個人認為國內研究單位被「政府採購法」害死,上至最高研究機構,
下至一般學校都受限於政府採購法。有時會被搶標,常常買不到想要的東西,
不然就是國內廠商自己拼湊的東西拿來搶標,結果用兩下就壞了。你說規格可以
寫死一點。規格寫死一點,就有人要去告你。即使規格怎麼寫死,都有意想不到的
廠商搶。為了防弊,卻付出更多的時間(採購費時)與金錢成本(買到垃圾)。
研究單位重的是效率,研發人員付出的是熱情,採購法剛好把這兩個打到谷底。
研究單位買的東西,你以為是買辦公桌椅?拿採購法來綁住大家的手腳,結果造成
全單位瞎忙於採購流程。買到後,熱情衝勁都涼一半了。
國外學者回台,大多是因為家庭,目前研究單位或學界的薪水應該足以滿足大部份
新科博士。如果給一個較好及受尊重的研究環境,應較10萬美金年薪較能吸引人才
吧。給新進教師較高的設備費,不要把每一個PI當賊。
除了家庭因素的,如果可以在國外大刀闊斧地做,誰要在國內綁手綁腳地被當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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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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