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國立東華大學光電工程學系徵聘教師
你可以先給影印版的 之後有通過再給正版 我看一班好像都這樣
我自己駐外單位的證明就只有申請一份 事實上連報到時他們也沒要求我給正版的
只要影印版的即可
※ 引述《femto (寒冷.)》之銘言:
: 我有個小小建議,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 有些系所在初審時,就會要求國外畢業的PhD提供駐外單位的文件証明
: 但是一件文件証明要15USD,畢業証書加成績單就要30USD
: 再加上快遞往返的時間和金錢,以及文件正本的申請費用(敝校是8USD)
: 我認為過了初審再要求這些文件比較合理
: 一來,大部份的人都會投好幾所學校,且申請文件也不會退還
: 二來,指導教授等等的推薦信以及PAPER,其實就提供相當程度的証明,足以滿足初審時所需
: 雖然說,這是資方市場的時代,
: 勞方不計成本不計代價爭取百分之一的機會,被視為理所當然
: 但其實很多申請程序也可以聰明進化呀(比如要求寄論文紙本, etc.)
: 供大家參考.
: ※ 引述《skyos (阿YO)》之銘言:
: : http://goo.gl/ViBbE
: : 一、院、系 所 別:理工學院光電工程學系
: : 二、擬聘教師職稱: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
: : 三、擬聘年度:2011年8月
: : 四、名額:1~2名
: : 五、學歷要求:具有光電相關之博士學位
: : 六、課程規劃:光電能源系統相關課程(需具備英文授課之條件)
: : 七、專長領域:專長於能源與照明顯示領域,有教學及研究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 : 八、檢附證件(恕不退件):
: : 1、履歷表(含著作目錄)。
: : 2、學經歷證件(含學位論文)【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
: : 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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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5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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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0:3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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