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申請教職與新聘專任教師作業規定
本來想用推文,但寫的有點不清不楚,所以直接回文。
學校人事室針對的教評會,通常就是校教評會。如果已經有針對新聘專任教師列出規章
,那八成就是校務會議(編制上學校最高的權力機構,但是往往是校長的橡皮圖章)做成
的決議。這時候系、院、校等三級教評會,都必須遵守這個規定,也無法去修改這個條
文,除非是校務會議又作變更,不然三級的教評會都必須遵守。
一般公告資料,有可能不會列出,主要是避免出現爭議。例如:某校新聘教師規章,就
有出現-國外博士只需有著作即可,國內博士至少SCI十篇。我想這樣如果也列在公告中
,大概會出現「歧視」本土博士,很妙的是,其規章出現在新聘教師條文中,其實也是
黑紙白字的定下門檻。
一般來說如果資格不符,大概就不會進入教評會,因為收進來一堆履歷表,可能都是由
系助理、系主任先行篩選,依照學校的規章篩選不合規定的教師,所以可能連系所的教
評會都進不去。
建議先打電話過去問問看,看看情況是如何比較實際一點。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作參考!
※ 引述《cscc (一奈米一世界)》之銘言:
: 請問有申請教職經驗的先進
: 如果學校的人事室有列出教評會制定的新聘專任老師的資格條件,
: 如每幾年要有幾篇paper, 每幾年要主持幾個計畫,
: 或是有副教授, 教授資格優先錄取
: 並要各單位審查時遵守
: 但是徵聘廣告並未列出這些資格條件
: 若申請人並不符合這些資格條件,
: 是不是表示不用浪費時間去投履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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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81.94
推
03/01 00:5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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