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所得稅會計-未分配盈餘稅列帳時點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etana (oo)時間13年前 (2013/01/15 13:4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1. 按現行台灣公司法規定,當年度盈餘分配須俟次年股東會. 通過盈餘分配案後始得決定,因此適用IAS 12之規定時,企業於. 盈餘產生年度(第1年)僅須認列17%之所得稅,尚無須就未分配. 盈餘部分估列10%所得稅費用。. 2. 當年盈餘俟次年度(第2年)股東會通過盈餘分配案後,企. 業始就實際盈餘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9321003 (阿鴻)時間13年前 (2013/01/10 23:2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想請問各位大大. 國內實務上 通常是今年有盈餘 但盈餘是否分配 要等到下年度股東會決議. 才可確定是否分配 或者 分配多少. 而依照 IAS 12 的作法 不知為何?. 孔王老師的講義是說 有盈餘年度 年底要先假設 盈餘全部不分配. 所以有盈餘年度 年底要先估列未分配盈餘稅 待實際決議分配日 再作調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