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KPMG制度相關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 (StephCurry)時間10年前 (2015/06/08 22:28), 編輯推噓7(7018)
留言25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代po) 各位好,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如果在安侯的試用期內離職的話,需要賠償多少金額呢? 合約上有提及, 如果有參加訓練課程的話,需要依參加課程的時數來做一定比例的賠償, 想請問所謂的"訓練課程"是指哪些呢? 是一開始新進人員一進去就會被安排參加的嗎? 還是說是公司未來會陸續安排我們參加的課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3.59.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3773700.A.0F7.html

06/09 00:59, , 1F
不用賠啦,事務所綁約已經違法,上法院都是事務所輸
06/09 00:59, 1F

06/09 01:00, , 2F
還有不給離職證明或扣薪直接找勞委會線上填單,勞委會
06/09 01:00, 2F

06/09 01:00, , 3F
會幫你討回來的,在家等通知就好
06/09 01:00, 3F

06/09 01:01, , 4F
十幾個同事都直接不鳥事務所要求的賠償,而且還講明扣
06/09 01:01, 4F

06/09 01:01, , 5F
薪或是不給離職證明違反勞基法,事務所都乖乖依法行事
06/09 01:01, 5F

06/09 01:02, , 6F
寄費用單來也不用鳥,反正真敢上法院事務所站不住腳。
06/09 01:02, 6F

06/09 01:52, , 7F
樓上的觀念是錯的喔,通常簽署這份定型化契約是有
06/09 01:52, 7F

06/09 01:52, , 8F
效力的,我之前要離職的時候有去問過台北市勞工局了
06/09 01:52, 8F

06/09 01:52, , 9F
,事務所能夠藉由你每次的員工課程訓練簽到表證明
06/09 01:52, 9F

06/09 01:52, , 10F
事務所的確有投注金錢與師資,光憑這點向法院請求
06/09 01:52, 10F

06/09 01:52, , 11F
賠償是十拿九穩的,重點是這份契約也有新進人員簽名
06/09 01:52, 11F

06/09 01:52, , 12F
表示同意,但是根據跟我還不錯的資深主任表示事務
06/09 01:52, 12F

06/09 01:52, , 13F
所通常會息事寧人,因為如果要上法院光是跑流程耗
06/09 01:52, 13F

06/09 01:52, , 14F
時又不敷成本,一間大所只請求賠償幾萬塊錢,有損會
06/09 01:52, 14F

06/09 01:52, , 15F
計師的形象。
06/09 01:52, 15F

06/09 01:54, , 16F
結論是樓主放心走吧,沒事,不過記得要低調點
06/09 01:54, 16F

06/09 11:17, , 17F
你當初都同意了,賠錢是道義責任吧。好像賠幾萬塊,忘
06/09 11:17, 17F

06/09 11:17, , 18F
06/09 11:17, 18F

06/09 11:29, , 19F
a大說的是正確的,如果簽約有對價關係(公司有培訓或)
06/09 11:29, 19F

06/09 11:30, , 20F
簽約金)這份簽約期限內離職,是要賠償離職金的
06/09 11:30, 20F

06/09 16:33, , 21F
有個疑問 培訓是要公司有出錢 才算嗎 還是沒出錢也算?
06/09 16:33, 21F

06/09 21:30, , 22F
找幾個內部的X理 念PPT給你聽 也可以算錢啊XDD
06/09 21:30, 22F

06/13 08:47, , 23F
去找當初一個被小所告商譽的前文 有判決自己看
06/13 08:47, 23F

06/15 20:27, , 24F
我記得試用期不用賠,要走就趁早走
06/15 20:27, 24F

06/15 20:27, , 25F
我不是k所的,但四大應該都差不多吧
06/15 20:27, 25F
文章代碼(AID): #1LTQQ43t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