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顧客忠誠計畫

看板Accounting作者 (我愛熊大)時間9年前 (2015/03/30 13:48), 9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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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ris630 (doris630)》之銘言: : 鄭丁旺老師12版建議採相對公允價值法列 : 但已經習慣使用餘額分攤法 : 不知道 可否使用 餘額分攤法計算 : 感覺收入章節 改變好多 不知該如何準備呢?? : 也因為I15還不適用 又怕用I15解題 會錯誤???真是煩惱!!! 先講結論: 1、2013年版的「IFRIC13客戶忠誠計畫」,兩個方法都適用。 2、2015年版的「IFRS15來自客戶的收入」,目前參照鄭老師的書, 僅能用單獨售價為基礎分攤。 104年考試的話,假設題目沒有要求作答方法 以考試當下最有把握的寫法先寫上去。 但是最好兩種都寫,這樣比較不會錯XD 題目有要求作答方法的,就乖乖的按方法作答。 ===============結論基礎=================== 細談2013年版本「IFRIC13客戶忠誠計畫」: BC14段有提到:(節錄) 本解釋未明確說明分攤至獎勵金額(遞延收入)之金額應為: (a)等於其公允價值(不管其他部分組成之公允價值) 【餘額分攤法】 或(b)最價總額中,以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相對於銷售交易中其他組成部分 公允價值之比例計算之部分。 【公允價值分攤】 要選擇哪種方法由管理階層判斷。 BC22段亦提到:(節錄) 原始草案建議對價應按參照獎勵積分和其他銷售組成部分相對公允價值分攤。 但IFRIC委會會接受了與IAS18一致且在適用上更簡單之分攤方法建議,即分攤 給獎勵積分之金額等於其公允價值。因此,如結論基礎第14段(BC14)段所解釋 ,共識已經被修訂以避免排除後一種方法(餘額分攤法)。 該公報釋例一的遞延收入也是按每一點的公允價值直接入帳(餘額分攤法) 鄭老師第12版的P160~161也有細談此部分。 =========================================== 有興趣版友自行參照。 -- Sent from my iAccount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85.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27694487.A.35E.html ※ 編輯: shinfe (122.146.85.120), 03/30/2015 13:57:50

04/04 19:3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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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nfe (122.146.85.120), 06/16/2015 12: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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