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併現流表-直接法
※ 引述《mijake (see u again!)》之銘言:
: 目前在看合併現流表公報..發現其釋例直接法的數字不太確定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 以銷貨及應收收現數來說..我將期本期銷貨收入+期末應收-期初應收理應
: 應得銷貨收現數(30650=x+1800-1200=30050)..但公報答案為30150..
: 不知板上是否有人熟悉該公報..可以解答迷津...:)
: 由於合併現流的題目很長...附上公報網址..
: http://www.ardf.org.tw/ifrs/ias7.pdf
: 感恩!
你剛好差異 100,我不確定你是少考慮了哪個。說明如下:
20X2年的期末 應收帳款 1,900
這裡面包含了兩個資訊,一個 應收利息 100、一個 收購取得之應收帳款 100,
應收利息的 100很清楚需要減掉,另外收購取得的金額為何要扣掉?
因為他所增加的應收帳款 100已表達在「收購子公司X淨額」裡了。
(NOTE1:像收購取得固定資產,也沒有表達在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裡)
(NOTE2:應收帳款增加100,在現流表中表達是減少100)
所以這樣的計算結果,期末應收只剩 1900-100-100=1700
30650+1200-1700=30150
跟公報表達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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