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可轉債到期還本的問題
※ 引述《marius2100 (愚者千慮)》之銘言:
: 公報上有說明可轉債的原始認列及賣回、轉換的做法
: 請問如果可轉債到期還本,其資本公積認股權應如何處理
: 另若有部分可轉債於前期賣回,其部分轉列資本公積已失效認股權,
: 於可轉債到期還本時又如何處理?
我的想法是
可轉債通常會設定一段期間,賦予持有人將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的權利
如果這段期間過了就就要把『資本公積-認股權』轉成『資本公積-逾期認股權』
所以如果到期了
就只要把公司債本金和現金對沖就好了(折溢價已經是0)
就算是合約訂定到期末都可以轉換
那也就是加一個重分類資本公積的分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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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53.30
※ 編輯: sgheart 來自: 114.43.153.30 (01/0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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