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今年的新科會計師也有碰到我這種情形嗎

看板Accounting作者 (從新開始)時間15年前 (2011/01/15 00: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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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kside (Deutschland/GO!/)》之銘言: : ※ 引述《gakiki (風靈小瑄)》之銘言: : : 今天家裡收到一封會計師公會寄來的信 : : 裡面是 : : 1.職前訓練的資料 : : 2.新科會計師聯誼的邀請函 : : 但是…… : : 收件人卻是陌生人的名字 : 有個疑問一直不解: : 它寄來的信裡頭提到 : "...各位新科...以往新科會計師職業前,必須先到會計師事務所或是企業去歷練兩年才 : 具備資格..." : 我覺得非常奇怪,我先前以為在資本額XX億以上的公司擔任會計兩年以上,也是跟待事務所 : 兩年一樣,都可以出來執業,後來打電話去問公會的林小姐,她說"不行",一定要限定事 : 務所才行,但是對照它寄過來的信,怎麼又會出現以上字眼呢? : 是不是有大大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會計師法第12條 領有會計師證書者,應完成職前訓練或具會計師事務所簽證工作助理人員 二年以上經驗,始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 會計師職前訓練實施方式、重訓與會計師執業登記之資格條件、申請書件 、登記程序、登記事項、登記資料之公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 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之登記業務,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或民 間團體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68.160

01/15 10:19, , 1F
感謝~
01/15 10:1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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