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老問題...事務所違約金...(已爬文)

看板Accounting作者 (問號)時間16年前 (2009/11/29 09:54),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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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萬一沒考上,再去找工作需要離職證明 : 我可以等到哪時後再去跟HR索取順便繳交違約金嗎? : 雖然金額不多,但是對一個沒有收入的考生而言也是近半個月的伙食費 : 還有離職證明是很必須的嗎? : 如果到時候需要的話 我如果請我們那時候事務所的經協理出具證明或電話詢問 : 是否也可代替離職證明?(因離職證明不是只是要證明我是否有再那間事務所工作過?) : 以上煩請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分享,謝謝! : PS:其實我真正要繳的違約金是4千多,但是扣除未休假的薪水一千多 : 所以尚須繳3千多的罰金 推文好像都叫你繳一下, 不過我是不懂要那個離職證明幹嘛,我後來找工作都沒附證明, 基本上都沒有人會問這件事。 而且連兩年都不到的東西, 真的人有會很認真看待你待了二十個月或二十一個月這件事嗎? 再者,離職證明像您說的,只是要證明你有在事務所工作過, 真的要附上的話,我想您去勞保局申請一張投保紀錄,就可以代替了吧, 雇主有興趣的話,最重要的程序都在面試問你問題吧… 但是,如果您是要回事務所工作,然後想要年資續著算的話, 那可能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這點我還真是完全不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42.124.167

11/29 12:35, , 1F
推這篇 我同事四大互跳也沒給離職證明也沒付違約金
11/29 12:35, 1F

11/30 10:59, , 2F
等以後要加入公會,職業2年用離職證明就可以,不過沒離職證明
11/30 10:59, 2F

11/30 11:00, , 3F
的話就要自己再去湊2年....
11/30 11:00, 3F
文章代碼(AID): #1B4THQzq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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