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併報表當代理論
※ 引述《wmqoanskdey (愛聽歪歌的怪咖)》之銘言:
: 現在的國際會計準則
: 是像現在說的
: 有部分是採母公司理論
: 有部分是採個體理論
: ex:商譽只認列母公司持有的部分
: 少數股東權益是股東權益的一部分而非負債
: 還是
: 全部都採個體理論?
: 因為台灣幾年後就會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了…
IFRS採用個體理論,台灣採用當代理論,
當代理論就不敷述,個體理論與當代理論有很大的差異,
1.個體理論計算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差異時,須計算整體差異,
而非當代理論用持股比例計算。
2.個體理論少數股權益係以市價評價,也就是說投資成本與股權淨
值間的差異要依少數股東持股比例計算。
3.少數股東權益與當代理論相同,都視為權益的一部份,只不過金
額不同。
母公司理論只關心母公司,子公司權益是為費用,在公司間逆流交
易合併沖銷分錄時,係依母公司持股比例沖銷,當代理論與個體理
論在合併沖銷分錄時都是全額沖銷,這方面尚無差異。
2013年全面採用IFRS,依據IFRS1規定,編制比較報表時,要自2012
開始編制,所以實際上有困難的年度在於2012年,其一,2012除必須
依ROC GAAP編制報表外,還要另外依IFRS入帳編制報表,以利2013報
導使用。其二,2013年編制比較報表時,所應適用的IFRS準則,應使
用截至2013年發布的IF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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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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