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差旅的宿費究竟能不能當進項來扣抵
今天接到會計師的電話,說要繳一萬多塊的營業稅,
真的是大驚>.<(以我們家的營業額,沒有繳過這麼多稅)
細問之後,她回答我住宿費不能扣抵,
但是上兩個月,我們家業務每個禮拜下高雄2-4天不等,
光住宿費就好幾萬,稅額就3.4千了吧,
我立刻打電話問別家事務所,還是得到同樣的回覆,
後來我又打電話給北區國稅局,國稅局卻告訴我,
只有工地施工人員的住宿才能扣抵,一般業務出差的費用不能扣抵,
版友在前面的文章卻說差旅費可以扣抵,究竟差旅的宿費能不能扣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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