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0] 不服L_TalkandCha的小組長gogin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慈悲的魔王)時間2月前 (2024/02/20 14: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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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br2ATNS ] 作者: arsonlolita (慈悲的魔王)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檢舉] GossipPicket 板主群 板規牴觸站規 時間: Tue Feb 20 11:55:06 2024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 引述《arsonlolita (慈悲的魔王)》之銘言: : : 有的,檢舉板規寫,超過14日板主未結案時間內需要再次檢舉, : : 否則超過14日板主得不受理,意即檢舉無效。 : : 板主在檢舉人出檢舉後,並沒有權利讓檢舉無效化,站規並沒有給這項權利, : : 檢舉無效有其規定,包含超過14天,無實質佐證,這是站規明定的檢舉權, : : 並不包含14天內要繼續在看板檢舉才能有效。 : : 你所謂可至小組要求判決,那是小組長的工作,小組長的看板, : : 與板主一點關係都沒有。 : 還是有的 : 如果板主沒處理該案件 : 該板申訴人本就到小組訴求該申訴案做結案 : 小組方認為 該板申訴人權益並未受損 : 所以並無違反相關規定之意 申訴人/檢舉人之所以權益未受損,是因為小組長另外幫板主擦屁股, 這本來就不是小組長的工作,板主規範己明訂,板主本應處理不當文章。 而不是說,因為還可以上來申訴,所以就算板主說14內因為你沒有再檢舉就不受理了, 這件事是合於站規, 並沒有,我的訴求一直都是規範板主份內應盡的責任。 板主的權利來自站規,站規對於檢舉權已有規範, 無效檢舉不包含14日內板主裝死,檢舉人必須重覆跑檢舉流程。 今天可以訂14日,是不是可以訂1天,甚至超過1分鐘,沒有道理, 站方明訂板主要七日上線,否則會有罰則, 但可沒有要求一般使用者檢舉要幾日內盯著檢舉板,要不斷上線盯進度。 事實上,檢舉權還是有受損,至少在該檢舉板。 該檢舉板為匿名看板,筆者為檢舉小精靈人權鬥士, 不應以任何形式損害檢舉小精靈檢舉權,此作法違背匿名檢舉看板初衷。 像是前任的板主,現任的群組長bignana,以惡意退錯文的方式退檢舉文, 再要求小精靈以實名方式申訴,藉此作法抓檢舉人實名, 善良管理人不應有如此作法。 : : 還是你的意思是,就算板主用14日方式裝死不判決,徑自不受理, : : 檢舉人仍可至小組這邊申訴? : 單就該板與本板板規而言 : 是的 : 但需符合該板與本板之規定 : #1ZmyJLcT (L_TalkandCha) : #1ZmyEN0y (L_TalkandCha) : 如以上 : 站內信72小時後 又或發生10日內 : 要求該板板主進行處理 : 如不處理 : 小組方可給予板主警告之處分 : 以上都是依照板規與組規處理 有兩個層面,檢舉人有實名與未實名。 1.若有實名 板主超過14天裝死,合法吃案。 檢舉人跑來小組看板申訴,板主仍須結案, 小組長作法與板規牴觸,組規>板規,板規無效, 即是如此,該板規自始無效即可。 2.未實名 該板為匿名檢舉板,此作法如同前板主,現任群組長bignana惡意抓檢舉人作法。 實務上,修正板規前,匿名檢舉人可以一直檢舉,就算板主一直裝死跳過, 至少有願意處理的板主仍可出面結案。 現在的作法,個別板主可以私自結案, 這會出現A板主裝死不受理,A先看到先結了, 但B板主願意出面但晚了一步,B板主這邊可以另外結案嗎? 這邊有必要請小組長要求板主說明,我認為個別板主不受理擅自結案, 影響其他板主審理權。 : : 以下並不是我的訴求,板主或小組長無須回應, : : 小組長要另求板主也可以。 : 是的 這是我單方面訴求 : 訂出一個標準 : 如檢舉到第三次或第五次 : 如該板檢舉者直接到本板要求該案結案 : 小組方可直接要求該板板主群做判決 以利結案 : 如上篇所舉之案例 : 如果檢舉至第7次 : 檢舉人已善盡提醒之責 : 可至小組方要求板主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87.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08401309.A.5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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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與您看法無法一致 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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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群組方逕行申訴 本人回應可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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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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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rsonlolita (1.160.87.183 臺灣), 02/20/2024 14:19:48
文章代碼(AID): #1br4I5qb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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