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_RelaxEnjoy小組長AreLies之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sai)時間7月前 (2023/09/06 23:40), 7月前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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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arihanta 申訴之小組長:AreLies 申訴事由: 請小組長明確是否由組務下令全面禁止團購群組,不要結論是由板主溝通可自主決定 但實際上要板主全面禁止。 一、關於群組文是否開放發文,小組長之判決不合理。 1. 群組為站外活動,群組內的團購紛爭為站外紛爭 小組長用站外事務認定站內有盈利 並認為line群組文違反了「不得使用學術網路進行盈利之行為」之PTT站規 這樣的理解方式是否已經把站內事務跟站外事務全部混在一起處理了? 2. 小組長提到群組就算「透過PTT作為招募管道之一,只要違規之行為並非於本站, 組方並無權也無法干涉」 又說如果有已知爭議(即爆罐文群組事件),就建議暫時停止(禁止)團購群組文 並且依證據調查後,決定開放或調整。 板主無法理解小組長所言,既然群組之活動皆為站外行為, 板主又要如何去「依證據調查」? 3. 到小組申訴的貓板使用者,亦無法證明所有群組都是從板上盈利 數張站外的群組截圖,其內容也無法明確看出與板上有任何關聯 無論是否標榜為團購群組,群組本身即不屬於ptt站內之範圍 4. 板友們認為群組的存在,無論對新飼主或有年資的飼主來說 在照護貓咪的多種問題、不同種類的疾病/族群、突發性狀況,或就醫資訊等 皆能獲得即時之回答,或有類似經驗的飼主之快速回覆 可以補足貓板上可能無法隨時隨地、即時的交流和留言 因此群組的存在對板友有正面之幫助 並不適合因為單一群組之爭議事件,就禁止相關群組在板上發文 此外,板友亦能在貓板發表參加群組之心得 其他人可參考評價、決定要不要加入 二、關於投票是否有效,小組長舉出之理由不合理。 1. PTT本來就是BBS討論區,使用BBS模式投票份屬正常 投票所需的認證問題並非板主造成 若小組長認為BBS投票系統之使用門檻過高,不適合辦投票、辦了也不具意義 則應向上級反應,而非將系統問題加諸在板主身上 2. 投票選項分散之問題,投完的事實是 看板人數與投票人數差距不大 即使將投票選項1+2的票數合併計算,依然少於3的「維持現狀」 3. 板主為解決貓板群組文管理方向及尊重板友意見,故而發起投票 小組長事先已知情並協助板主完成投票程序 投票完後,才以「非使用投票決定」來宣判投票無效, 並透過此說法來干涉板務,板務方無法接受 4. 設若小組長因其羅列之理由,認為投票無效 (例如其所言,因PTT投票系統不適合舉辦投票,導致結果無意義) 應該一開始就向板主強烈建議不要採取投票方式 而非先是建議板主提高投票門檻,再於投票結束後有人申訴才來推翻投票結果 三、關於群組文的處理,小組長並未清楚狀況即下定論,亦未尊重板務。 1. 判決文最後,小組長說 「請看板板務針對此次事件再議,並明確與看板板友溝通」 事實上在投票之前,板面上已有8篇文章在討論群組文事件 (包含板友發文討論,與公告發文讓板友討論) 2. 判決後的溝通信件,小組長說 「可以使用小組名義跟板友解釋 組務要求停止群組文」 以上二點顯然相悖於判決文中所言: 「建議看板板務可以行使板務之權利衡量是否開放」 【時間序與證文列出】 一、事件起因、決定記名投票、投票之前申請提高登入門檻 0804-0806,貓板出現4篇關於群組的群內團購紛爭之討論 0807,板主開題讓板友發表對群組文未來管理走向之意見 0808,由於各種立場與意見都有,板主決定舉辦記名投票 0808,收到小組長AreLies的站內信,提醒板主要暫時提高登入門檻以防止灌票[證01] 我很感謝小組長的提醒,因為我當時根本沒想到這件事。 0810,板主到小組事務板提出提高推發文門檻之申請 二、8/15投票開始,8/20投票結束,8/21降低登入門檻 0815,開始投票(投票期間0815-0820) [證02] 此篇公告文底下有人質疑為何要設投票限制(提高登入門檻), AreLies小組長有來回應,是他提的意見, 我很感謝AreLies小組長為協助投票順利而來貓板推文說明。 0820,投票結束,板友對群組文管理的投票結果是「維持現狀」 [證03] 交流討論群組與團購交易群組皆可發文。 0821,板主到小組事務板申請降低登入次數門檻 三、投票結束後,貓板使用者chengmoon欲推翻投票結果,並以個人意見要求板主禁止 團購交易群組文,否則就要檢舉板主 0821,投票結束後,貓板使用者chengmoon來信質問板主是否不管制團購群組文[證04] 0824,板主回覆稍後處理,貓板使用者chengmoon表示會看公告的內容來決定要不要 檢舉板主,並表示他個人最低限度是禁止團購、交易群組 [證05] 0824,板主回覆投票結果是維持現狀,板上仍允許讓群組發文 [證06] 0824,貓板使用者chengmoon回信表示會直接檢舉板主 [證07] 0824,貓板使用者chengmoon在小組事務板的檢舉文 [證08] 四、小組事務板的申訴、回覆與判決: 貓板使用者chengmoon欲推翻投票結果,小組長AreLies宣判認為投票無效, 並要求板主禁止團購群組文,但判決文中語多矛盾。 0825,收到小組長AreLies來信通知,有空請板主去小組板回覆 [證09] 0826,板主詢問小組長有什麼疑問需要釐清呢?[證10] 0827,小組長AreLies回覆:申訴的部分 [證11] 0828,板主到小組事務板回覆申訴文-1 0828,貓板使用者chengmoon於小組回覆-1 0828,板主回覆申訴文-2,釐清申訴者需求 0828,貓板使用者chengmoon於小組回覆-2 0829,板主回覆申訴文-3,重申板友的意見是維持現狀,不能因個人不滿意而來推翻 投票結果,並以檢舉來要脅板主[證12] 0829,貓板使用者chengmoon於小組回覆-3 0830,小組長AreLies的判決:語多矛盾,但一大重點為小組長認為投票無效, 不能以貓板板友的投票結果來決定群組文的管理方向,且判決文的文字表面 提到說會尊重板主的決策意見,但又混雜了推翻投票的意圖、干涉板務的建 議,造成了一篇文意混淆不清的判決文。[證13] 五、宣判之後:確認小組長的意思是投票無效與群組文違反站規,亦證明了判決文僅只 表面虛晃假裝會尊重板主的板務決策意見,但實際為不尊重板友意見、也不尊重PTT 的投票機制和板務的處理過程。 0831,由於小組長的判決寫得模稜兩可、無法理解,板主於是去信詢問 [證14] 0831,小組長AreLies的回覆-1 [證15] 0901,板主詢問小組長,群組文違反哪一條站規?[證16] 0904,小組長AreLies的回覆-2 [證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06.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94014858.A.D21.html ※ 編輯: arihanta (1.200.106.118 臺灣), 09/07/2023 16:48:40

09/07 21:45, 7月前 , 1F
我有點疑問 群組文是只有貓板有嗎? 不是吧? 那如果
09/07 21:45, 1F

09/07 21:45, 7月前 , 2F
按照他的站規優位主義 是不是該全面禁止群組文 還是已
09/07 21:45, 2F

09/07 21:45, 7月前 , 3F
經越界變成法官造法並且針對特定情況 表面證據可以是
09/07 21:45, 3F

09/07 21:46, 7月前 , 4F
偽造 不應由貓板板主一職位較低的負舉證責任吧?
09/07 21:46, 4F

09/08 11:43, 7月前 , 5F
貓板群組文的問題在於該團有明確證據盈利 在貓板板規明確載
09/08 11:43, 5F

09/08 11:44, 7月前 , 6F
明禁止盈利的前提下 交易、合購文禁盈利但群組文只因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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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7:17, 7月前 , 7F
不同就可以躲掉罰則 且該團針對蒐集的ptt id對比板友發言
09/08 17:17, 7F

09/08 17:17, 7月前 , 8F
這些發生在站內限縮板友權益的部分板主不管 板主喜歡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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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7:18, 7月前 , 9F
群組文放在一起討論 試圖讓盈利可以在群組文這個分類下合理
09/08 17:18, 9F

09/08 17:18, 7月前 , 10F
化 已知盈利的po文不罰不刪、禁止對方索取板友id這種保障板
09/08 17:18, 10F

09/08 17:18, 7月前 , 11F
友權益的事也不處理、甚至投票後也沒有相關的配套措施 這才
09/08 17:18, 11F

09/08 17:19, 7月前 , 12F
是事情進入讓人難以理解的情況
09/08 17:19, 12F

09/08 17:25, 7月前 , 13F
投票後送檢舉本人已於 #1axPjQpa (L_RelaxEnjoy) 說明
09/08 17:25,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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