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6] L_TalkandCha板小組長QQKKQKQK濫用職權
※ [本文轉錄自 Bignana 信箱]
作者: 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檢舉] JustSad 違反組務板規
時間: Mon Nov 7 16:27:03 2022
主旨
此檢舉駁回
內文
檢舉者認為林北為帶有侮辱性質詞彙
經網路搜尋
https://baike.baidu.hk/item/%E6%9E%97%E5%8C%97/6395938
對岸百度解釋
https://imgur.com/a/1TNCsxV
詞語簡介
林北類似於北方話裏的“老子”,是閩南語中的説法,漢字為「恁父」或「恁爸」,林北
二字是其普通話諧音。「恁父」、「恁爸」的字面意思為“你爸”,但實際口語裏則用來
作第一人稱,指代説話人自己,帶有一種對對方的侮辱性。
詞語注意
因其在口語中的普遍使用,這種侮辱性在現今的語境中已不強烈,但對於長輩、上司使用
這種詞仍舊是非常不恰當的行為。
根據查詢街頭字典用法
https://memes.tw/dict/define?q=%E6%9E%97%E5%8C%97
林北
台語的【你爸】,華語音譯。一種粗魯的用詞,提高說話者地位。
而現實而言用法確實如同百度說法
因其在口語中的普遍使用,這種侮辱性在現今的語境中已不強烈
組務認可此種說法 所以駁回此項檢舉
至於申訴駁回造謠事項
檢舉人finhisky於About_Life群組內
亦有多項申訴案被駁回
並非無所本
#1YooJJcM (About_Life)
#1Ypnc0-a (About_Life)
#1Z4oGq8v (About_Life)
#1ZJyrnd3 (About_Life)
#1ZL07n3Y (About_Life)
#1ZOwPZc6 (About_Life)
而申訴案會不會成功 並非由各人說了算來認定
在此組務認為被檢舉人用誇張口吻
未到造謠之地步
所以造謠部分駁回
以上
--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 提 出 檢 舉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組規》與《組務板規》? 是
: 2. 檢舉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 (a) 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 ※若為檢舉違反組務板規 #1P5REjBj (L_TalkandCha) 之案件,可僅回答第 1 題。
: ※如為版務問題,有需要組務可要求檢舉者與被檢舉該版版主先行溝通再進行流程。
: ※撰寫檢舉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檢舉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 檢舉人 :finhisky
: 檢舉對象:JustSad
: 看板名稱:L_TalkandCha
: 訴求內容:
: 1. 依板規處理(如退文、禁言)
: 2. 如板主認為其未違規,請一併說明其他人是否也一併適用相同標準
: 例如,推文回應其他板友或小組長時,可自稱林北侮辱對方
: 檢舉事由:
: 被檢舉人在 1ZMque9X (L_TalkandCha) 之推文違反本板板規
: 推 JustSad: 本篇重點三個字:又駁回!(又又又又~說 114.26.72.244 10/29 18:08
: → JustSad: 唱呢? 114.26.72.244 10/29 18:08
: → JustSad: 以為收集印花集滿十個駁回換獎品? 114.26.72.244 10/29 18:10
: → JustSad: 批踢踢哼哈二將沆瀣一氣,果然驚人! 114.26.72.244 10/29 18:10
: → QQKKQKQK: yoyoyoyo,哼哈二將是啥梗阿?! 220.135.2.247 10/29 18:38
: 推 JustSad: 一個一直選不必看開票就知道一定不會當選 114.26.72.244 10/29 18:39
: → JustSad: 一個一直上訴不必看判決就知道一定被駁回 114.26.72.244 10/29 18:40
: → JustSad: 兩個堅持不勝的戰功彪炳,總喜歡指導他人 114.26.72.244 10/29 18:41
: → JustSad: 「哼哼,你這樣不對」「哈哈,我會上訴」 114.26.72.244 10/29 18:42
: → JustSad: 可能政論節目看多了以為嘴砲比選票有實力 114.26.72.244 10/29 18:44
: → QQKKQKQK: 原諒我笑了...哈將根本邏輯之神好嘛 220.135.2.247 10/29 18:54
: → zeuswell: 看推文,大概某人又在講只有自己看得懂 114.140.89.229 10/29 19:28
: 其推文前本人已經有過上訴,未被駁回之情形
: #1YhjujRh (About_Life)、#1Z3Eqj_P (About_Life)
: 推文後也有上訴,未被駁回之情形
: #1ZNcyj2m (About_Life)
: JustSad稱一定被駁回,與事實不符,造謠
: 推 JustSad: 宗師有時間就研究怎麼寫申訴文吧! 114.26.72.244 10/30 01:28
: → JustSad: 申訴一次都沒過還好意思跟我們討論? 114.26.72.244 10/30 01:28
: → JustSad: 我們其他人好歹申訴都有過至少一次捏! 114.26.72.244 10/30 01:29
: → JustSad: 考不上的教錄取跟備取的怎麼考試? 114.26.72.244 10/30 01:30
: JustSad稱申訴一次都沒過,與事實不符,造謠
: → finhisky: justsad不要以為Q小組長跟你稱兄道day, 180.217.149.164 10/30 16:48
: → finhisky: 就可以造謠,給你2天時間查證及認錯並承 180.217.149.164 10/30 16:48
: → finhisky: 諾不再犯。 180.217.149.164 10/30 16:48
: 本人已提醒其上開推文不實,請其查證後針對其造謠澄清事實
: 但其不予理會,為免超過檢舉期限,只好先提出檢舉
: 如其願道歉,承諾不再犯,本人可視情況撤回檢舉
: 推 JustSad: 宗師一出手,便知有沒有,依然堅持落漆。 114.26.72.244 10/30 19:12
: → JustSad: 1、哼哈二將可以沆瀣一氣,他人不能? 114.26.72.244 10/30 19:13
: → JustSad: 林北不論是否言辭過激,不必偷偷站內信拉 114.26.72.244 10/30 19:14
: → JustSad: 幫結派… 114.26.72.244 10/30 19:14
: 林北為帶有侮辱性之言詞X1
:
: → JustSad: 討厭哼哈二將自己會靠隊、私信我。 114.26.72.244 10/30 19:15
: → JustSad: 2、念在宗師至少比主場設在私人信箱有種 114.26.72.244 10/30 19:17
: → JustSad: ,私信我~ 114.26.72.244 10/30 19:17
: → JustSad: 林北多給你一次機會,勿在來信,否則檢舉 114.26.72.244 10/30 19:18
: → JustSad: 。 114.26.72.244 10/30 19:18
: 林北為帶有侮辱性之言詞X2
: → JustSad: 3、跟妳的申訴文一樣,看不懂妳訴求重點 114.26.72.244 10/30 19:20
: → JustSad: 。 114.26.72.244 10/30 19:20
: → JustSad: 講白一點,沒人看懂、也沒人想懂! 114.26.72.244 10/30 19:20
: → JustSad: 哼哈二將的同袍是基於勢單力薄的立場裝懂 114.26.72.244 10/30 19:21
: → JustSad: 。 114.26.72.244 10/30 19:21
: → JustSad: 真的懂、想幫妳,她早就教妳怎麼寫申訴。 114.26.72.244 10/30 19:21
: → JustSad: 以上,不用多給我幾天,要告快告哦! 114.26.72.244 10/30 19:22
: → finhisky: 一次都沒過?一定駁回? 馬上被群組長判決 39.14.26.111 10/30 21:51
: → finhisky: 回擊 XD 有人會私信你跟你靠隊 ? 39.14.26.111 10/30 21:52
: → finhisky: 除了你兄day還有誰跟你一搭一唱 ? @@ 39.14.26.111 10/30 21:53
: → JustSad: 我推文完才申訴成功,要幫妳拍拍手嗎? 114.26.72.244 10/30 22:39
: → JustSad: 至於對於哼哈二將反感的名單,為何要告訴 114.26.72.244 10/30 22:40
: → JustSad: 妳? 114.26.72.244 10/30 22:40
: → finhisky: 不用,我比較想看你倆原本的風格,駁回 39.14.26.111 10/30 22:40
: → finhisky: 推文酸一堆,申訴成功呢? 請表演吧 39.14.26.111 10/30 22:40
: → finhisky: 你不用告訴我啊,我是說你所謂的靠隊, 39.14.26.111 10/30 22:41
: → finhisky: 根本沒有在推文裡跟你組隊啊 39.14.26.111 10/30 22:41
: → JustSad: 看猴戲,猴子表演再出色,我也不可能跟猴 114.26.72.244 10/30 22:42
: → JustSad: 子當朋友啊! 114.26.72.244 10/30 22:42
: → finhisky: 難道是幻想網友、幻想靠隊? 要小心喔 39.14.26.111 10/30 22:42
: → JustSad: 宗師的目標是申訴水桶吧?怎變成上訴被禁 114.26.72.244 10/30 22:44
: → JustSad: 言,申訴解除被禁言?搞笑嗎? 114.26.72.244 10/30 22:44
: 如JustSad辯稱,其所稱一定被駁回、一次都沒過
: 是指某特定案件類型,則請其說明清楚
: 並依其推文所稱"我們其他人好歹申訴都有過至少一次捏"
: 請其提供其本人及其他人(至少應有一人以上)
: 針對該案件類型申訴成功過之案件佐證其辯詞非事後卸責之詞
:
: → finhisky: 最後提醒你一次,你不查證就抹黑,提醒 39.14.26.111 10/30 22:44
: → finhisky: 你了還不查,到時候就不要理由一堆。 39.14.26.111 10/30 22:44
: 本人二度提醒,給予其機會,其仍不願澄清事實
: → JustSad: 申訴罰單申訴到忘我了? 114.26.72.244 10/30 22:45
: → JustSad: 看不懂你在說啥小+笑你告不成,加油! 114.26.72.244 10/30 22:46
: 推 JustSad: 忘記有人可能看不懂,宗師懶人包就是~ 114.26.76.162 10/31 13:30
: → JustSad: 某板被退文水桶,姑且當做是騎車被開單; 114.26.76.162 10/31 13:31
: → JustSad: 想銷單求饒不成,到處喊冤申訴上訴… 114.26.76.162 10/31 13:32
: → JustSad: 警局、交通隊、監理所之外,消防隊也去申 114.26.76.162 10/31 13:33
: → JustSad: 訴… 114.26.76.162 10/31 13:33
: → JustSad: 結果被各局處駁回不說,還被禁言,慘! 114.26.76.162 10/31 13:34
: → JustSad: 最近終於某局處覺得她只是伸冤取消禁言… 114.26.76.162 10/31 13:35
: → JustSad: 她就覺得自己比彭文正還要取得勝利了! 114.26.76.162 10/31 13:36
: → finhisky: 被我說中不敢去另一篇 XD 39.14.26.111 11/01 14:54
: → finhisky: 對了 騷擾信是違反站規,要檢舉快去喔 39.14.26.111 11/01 14:56
: 本人只有寄信,轉錄本人上開提醒其查證之事
: 並無任何騷擾JustSad之言詞
: 但其回信時,卻自稱被騷擾
: (如板主認有需要,本人可提供站內信佐證)
: 本人為維護名譽,才提醒其,如認本人之去信為騷擾信
: 可向站方檢舉,由站方認證本人之站內信是否騷擾信
:
: → finhisky: 不用再那邊等下次了,這次就去啦 39.14.26.111 11/01 14:57
: → finhisky: 不用你給機會,還是你不敢告 XD 39.14.26.111 11/01 14:58
: → finhisky: 笑別人檢舉不成,結果自己連檢舉都不敢? 39.14.26.111 11/01 14:59
: → finhisky: 還是你不會寫檢舉文? 叫靠隊的教你啊 39.14.26.111 11/01 15:01
: 推 JustSad: 有人看的懂阿Q勝利法可以翻譯一下嗎? 114.26.76.162 11/01 16:56
: → JustSad: 為什麼妳們哼哈二將嘴到後來都變成林北要 114.26.76.162 11/01 16:57
: → JustSad: 去告? 114.26.76.162 11/01 16:57
: 林北為帶有侮辱性之言詞X3
:
: → JustSad: 一直嗆要檢舉、要申訴、要告的是妳們! 114.26.76.162 11/01 16:58
: → JustSad: 嘴到忘我、邏輯忘形?還是被鬼附身? 114.26.76.162 11/01 16:59
: 推 JustSad: 另外,林北是用JPTT有推文追蹤,兩種情況 114.26.76.162 11/01 17:03
: → JustSad: 會刪除… 114.26.76.162 11/01 17:03
: 林北為帶有侮辱性之言詞X4
:
: → JustSad: 太久沒人再推文、其他人推文也懶得看。 114.26.76.162 11/01 17:03
: → JustSad: 如果沒回應就叫不敢推文,宗師妳比較多耶 114.26.76.162 11/01 17:04
: → JustSad: ! 114.26.76.162 11/01 17:04
: → JustSad: 幾乎都是林北結尾,讓妳一篇沒差啦! 114.26.76.162 11/01 17:05
: 林北為帶有侮辱性之言詞X5
:
: 推 finhisky: 指控別人騷擾(勿在來信,否則檢舉),卻 39.14.26.111 11/02 02:40
: 推 finhisky: 不敢去檢舉 所以是在抹黑、潑髒水嗎? XD 39.14.26.111 11/02 02:43
: 推 JustSad: 妳可以再寄一封信看林北會不會去檢舉你~ 114.26.76.162 11/02 08:47
: → JustSad: 不敢就閉嘴吧!別逞兇鬥狠… 114.26.76.162 11/02 08:48
:
: 本人數次請其如認有騷擾信,可去檢舉,但其仍不願檢舉
: 反而繼續誤導他人,本人有寄騷擾信
: 林北為帶有侮辱性之言詞X6
: 綜上
: JustSad以上推文
: 分別以造謠不實內容、使用侮辱性言詞
: 及抹黑本人寄騷擾信等等方式,對本人挑釁、引戰、酸言酸語
: 本人雖有回應其推文,但均無造謠、抹黑或侮辱
: 故請板主認定其推文有無違反板規5、
: 板規9(違反站務規範之使用者條款5:張貼不雅之文字"林北",及不實
: 之文字"造謠本人申訴情形")、板規10
: 使用者條款
: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
: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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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67809625.A.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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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ignana (220.142.78.213 臺灣), 11/18/2022 19: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