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決 (JustSad檢舉案)

看板About_Life作者 (finhisky)時間1年前 (2022/11/07 23:12), 1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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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黑名單無法溝通 申訴人:finhisky 申訴之小組長:L_TalkandCha小組長gogin 申訴事由: 本人在L_TalkandCha 發文檢舉JustSad #1ZPXl6sc (L_TalkandCha) (證01) gogin判駁回 #1ZQC5PXI (L_TalkandCha) (證02) 本人不服其駁回理由,說明如下: 1. 關於"林北"部分 依我國官方教育部閩南語辭典,林北(恁爸)常用於蔑視別人。 g小組長視而不見,反而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民間辭典, 及私人網站梗圖倉庫 (https://memes.tw/) 對恁爸之解釋,稱恁爸在口語中普遍使用。 一般人應可判斷,恁爸屬粗俗、蔑視、貶低對方之用語 一般意在挑釁、引戰對方或與爭吵中使用。 除少數教育程度較低者或親密友人間開玩笑,一般人在生活中幾乎不會使用, 就算少部分人因躲在網路、電腦螢幕後時,用語比平常生活中來得粗鄙, 也並不因此代表,粗鄙用語為普遍使用。 g小組長似未考量社會現實狀況,隨意引用之解釋與我國社會現況不符。 再者 試問 L_TalkandCha、About_life板,推文中出現恁爸的頻率有多少? g小組長既稱普遍使用,為何上開板之推文,卻幾乎沒人用? 2. 關於造謠本人"申訴一次都沒過"之部分 g小組長稱"認為被檢舉人用誇張口吻未到造謠之地步 " 但g小組長忽視本人數次推文請JustSad查證、澄清,JustSad故意不理會 這已經不單純是誇張口吻,而是被害者要求澄清 但加害者刻意不理,繼續放任不實言論影響被害人 3. 關於"抹黑本人寄騷擾信"之部分 g小組長判決似乎漏未提到此部分 另QQKKQKQK 小組長之公告 #1ZQER0so (L_TalkandCha) (證03) 寫"有使用者站內信騷擾騷擾其他使用者 " 似已採信 JustSad片面、不實之推文 認定本人有寄騷擾信給JustSad 可見JustSad對本人之抹黑,已造成實際傷害 (針對QQKKQKQK之行為,本人另行發文申訴) 4. 本人是檢舉JustSad推文違反板規5、 板規9(違反站務規範之使用者條款5:張貼不雅之文字"林北",及不實 之文字"造謠本人申訴情形")、板規10 但g小組長判決卻以"侮辱性在現今的語境中已不強烈"、"未到造謠之地步" 等理由,駁回本人檢舉 g小組長應該是要認定JustSad推文有無挑釁、引戰、酸言酸語等違反板規 、站規之情況,是否強烈、有無達造謠,跟有無挑釁、引戰、酸言酸語等, 並無必然性。 L_TalkandCha板為組務、檢舉相關看板,而非一般看板 小組長自己表示過,此類型看板應維持更高之秩序 板規規定禁止挑釁、引戰、酸言酸語 請問恁爸,不算挑釁、引戰、酸言酸語嗎? 如果JustSad之推文真得均無違反板規之處, 那板務照舊維持現狀即可 為何Q小組長卻於g小組長判決後 又發公告表示要拉高看板秩序之標準 ? (證03) 難道只有JustSad可以用恁爸,其他使者就不行 ? 一方面判決JustSad沒有規違 一方面又發公告表示過去看板秩序不佳,要提高標準加以改善 這種行為不正自相矛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37.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67833930.A.069.html ※ 編輯: finhisky (106.64.137.146 臺灣), 11/07/2022 23:20:16

11/08 11:03, 1年前 , 1F
我現實生活跟朋友還蠻多人用林北這兩字 但我不用
11/08 11:03, 1F

11/08 11:04, 1年前 , 2F
所以我自己就認為未達 如果組群務認為那兩個字認為已達
11/08 11:04, 2F

11/08 11:05, 1年前 , 3F
我就會依照群組方認定辦理就好
11/08 11:05, 3F

11/08 13:40, 1年前 , 4F
本人跟justsad遠遠稱不上朋友
11/08 13:40, 4F
文章代碼(AID): #1ZQI1A1f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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