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罷免案 申訴定案判決的時間爭議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欲天九宸藐烽雲)時間1年前 (2022/07/16 14:54), 1年前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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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本案順序,為板主先行請辭。 嗣後始有罷免申請; 代理群組長們認為, 與當初本人裁定案件有相當差異。 以本案順序,處理板主請辭為先並無問題。 罷免程序為板主在位時才有彰顯之意義; 惟部分案件(如本人裁定之案件)有特殊情事,應依法完成。 ※引述《hateOnas》之銘言 : 群組長們好 : 使用者h於 : D天被水桶 : D+3d後申訴 : D+3w後板主請辭卸任 : D+1m後小組長有定案判決 : 使用者依照群組規於D+1m+7d內申請罷免 : 為什麼罷免不能成案 : 時間應該是從寄信給板主溝通的時候開始算吧 : 以前就是 請辭規請辭 罷免規罷免 不是嗎 : 罷免有一年內禁止當組內板主懲處規定 : 小組長定案判決拖延 : 申訴群組後快半年才有判決 : 請群組長們開會給一個回覆 : -- : ▁▁▁▁▁▁▁▁ D ▁▁▁▁▁▁▁▁ : ▕ PTT護航王用箋 ▏ o ▕ 八卦檢舉王用箋 ▏ : ▕ HateOnas ▏ c ▕ HateOnas ▏ :  ̄ ̄ ̄ ̄ ̄ ̄ ̄ ̄ h  ̄ ̄ ̄ ̄ ̄ ̄ ̄ ̄ : i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24.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57954488.A.6D1.html ※ 編輯: Bignana (110.30.24.83 臺灣), 07/16/2022 14:55:29

07/16 16:31, 1年前 , 1F
被水桶跟請辭不能扯再一起+1 這是兩碼子事情啊
07/16 16:31, 1F

07/16 16:50, 1年前 , 2F
我把順序從頭到尾寫了一遍 我沒說你的順序錯
07/16 16:50, 2F

07/16 21:24, 1年前 , 3F
檢舉雞的意思是 板主在被追究責任前就先請辭 這樣到底
07/16 21:24, 3F

07/16 21:24, 1年前 , 4F
要不要追究責任 像是一年內不得擔任該小組下的任何職位
07/16 21:24, 4F
文章代碼(AID): #1Yqc2uRH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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