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TalkandCha小組長steve1121違法判決
一、使用者 intrepidsage 所提,我國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
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
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
傳輸者,不在此限。」表示使用者 uka123ily 的文章為公開發表文章,文章內
並未註明「不許轉載」,陳述未有違反著作權之情形。
然本站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11PhstD5 (PttLaw)
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即已保障使用者於站內發表之文章,未經作者同意,不得任意轉載。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為前法務站長 JasonBourne 所公告
之站規,非板主 RandyMarsh 所稱「申訴規則位階低於站規、使用者條款」。
使用者 intrepidsage 所提所公開發表之新聞,即為著作權法所規範「為評論之
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轉述公眾人物於 Facebook 的
發言,是否有違反著作權法,以及 Facebbok 使用者條款是否已無償授權作為
評論之使用,皆非本案需探討之處。
是否有違反著作權法,皆非任何人可輕易判定,除以由法院所公開的判決書,可查得
類似的案件判例,始能確定是否有觸法的疑慮。故群組認為,應回歸是否違反站規、
組規、板規等站內法規,作出判定。
二、關於使用者條款的部份。
1-2、著作權擔保與授權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散布、發行、公開發
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
提供至本站。
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站時,除私人信件、水球記錄外,
視為您已同意本站為非營利之無償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散布、發行、
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在保留原作者資訊前提下,轉授權為非營利
之使用(轉授權部分本站將列舉轉授權之網站並公告於本站 Announce 板,非本站
或本站轉授權之網站未經同意使用您之資料,仍為侵權)。您並應保證本站使用、
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
第三人之權利,否則應對本站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等)。
使用者 intrepidsage 陳述,此段綠色字體部分,為告知使用者經上傳之資料,均
同意為非營利之無償使用。然後段文字始為本段文字的重點「將前述權利在保留
原作者資訊前提下,轉授權為非營利之使用(轉授權部分本站將列舉轉授權之網站並
公告於本站 Announce 板,非本站或本站轉授權之網站未經同意使用您之資料,仍
為侵權)。」
該段著作權授權,主要為聲明轉授權為非營利之使用。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
在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或其他違反
本合約、法律之精神的條件下,您瞭解並同意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已獲得
您無償授權,可於本站內引用您於本站所刊登之內容(含發文與推噓文)。當然,
對於各種情況惡意之引用於本站內仍不被允許。
該條文大標題「站內回覆文章」,站方授權,於同一看板回覆他人之文章,視為
獲得無償授權,可引用所刊登之內容。
三、本案使用者 intrepidsage 將使用者 uka123ily 於 gay 板回覆八卦板轉出之文章,
並未保留原作者資訊,截圖作為自身文章評論之用。
群組認為,確實已符合站規所提「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內容之文章。」
違規情事。
四、Gossiping 八卦板的板規: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2.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
註:此條例包含任何轉網址、原始網址之提供,或任何關鍵字影射,使一般使用
者可簡單查詢到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等,皆違反此條例。
5.違反此條板規自刪或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出者,追加水桶六個月。
群組對於該條板規的解讀,板規第八條第二第一款第2項,下方的註解,皆為指稱
「一般使用者可簡單查詢到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等」可得知該條板規
應概括此部分的違規情形。此案應無違反該板規。
然板規第八條第二第一款第1項,使用者 intrepidsage 將使用者 uka123ily
於 gay 板回覆八卦板已轉出之文章,截圖作為評論之用 (未附上原作者資訊),
確實已違反站規「看板違規」的列舉項目,板主亦可據此處分。
五、板規第八條第二第一款第5項,僅針對違反板規第八條的文章禁止轉出。然群組認為,
八卦板的文章皆不適宜轉出至他板。畢竟,八卦板的看板設定為「禁止未滿十八歲
進入」,已作出「內容分級」。將文章轉出至一般看板討論 (未設限制),恐有涉嫌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6 條、第 46-1 條的疑慮。
--
轉知小組長 steve1121。
※ 引述《intrepidsage (Newangel)》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intrepidsage
: 申訴之小組長:steve1121
: 申訴事由:
: 不服小組長steve1121違法判決
: [宣判] uka123ily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 案
: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20852401.A.93C.html
: 無視已有三位民選板主判未達的合意判決,
: 轉 [附01] 不服Gossiping板RandyMarsh等板主判決
: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19695873.A.6B2.html
: 推 jacklyl: 個人認為未達 1.節錄言論評論 2.看不出針對作者 合理使用 02/28 17:32
: → jacklyl: 為求慎重 再一位板主 02/28 17:32
: 轉 [附02] 不服Gossiping板RandyMarsh等板主判決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9661647.A.63C.html
: 推 RandyMarsh: 未達 03/05 20:48
: 推 RandyMarsh: 板規第8條第1項第2款禁止轉入之規範客體為 03/05 20:58
: 推 RandyMarsh: 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經查該篇文章內容非屬 03/05 20:58
: 推 RandyMarsh: 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 03/05 20:58
: 轉 [附03] 不服Gossiping板RandyMarsh等板主判決
: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22067747.A.09A.html
: → RandyMarsh: 神的條件下,您瞭解並同意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 03/07 00:26
: → RandyMarsh: ,已獲得您無償授權,可於本站內引用您於本站所刊登 03/07 00:26
: → RandyMarsh: 之內容(含發文與推噓文)。」,檢舉人於公開看板所發 03/07 00:26
: → RandyMarsh: 表之文章,已經無償授權給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 03/07 00:26
: → RandyMarsh: ,作為合理評論使用,則檢舉人事後再主張未授權,顯 03/07 00:26
: → RandyMarsh: 然違反禁反言之誠信原則,如檢舉人不同意本站使用者 03/07 00:26
: → RandyMarsh: 條款,則請勿發表公開文章,發表公開文章,請謹言慎 03/07 00:26
: → RandyMarsh: 行,以免無法接受公眾評論。 03/07 00:26
: → RandyMarsh: 五、綜上,仍然判定未達。 03/07 00:26
: 推 IbakaBlock: 未達標準 03/07 01:13
: 也未知會我為抗辯之陳述,就獨裁徑予水桶侵犯人權
: 1.
: 我國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
: 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
: 。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 uka123ily的文章是公開發表且文章內容並無註明不許轉載
: 不管任何人都可在網路上合理使用
: 2.
: 根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
: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
: 之著作。」
: 我對其文章所為評論放上截圖是合理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且並非重製uka123ily原文
: 章
: R: [問卦] 甲甲是怎麼從一手好牌玩到現在這種慘況?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9661647.A.63C.html
: 這種桶法明顯是違反法律及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意旨
: 照這標準那之後鄉民在八卦板貼新聞,
: [新聞] 「陳水扁是無罪之人」仍遭限 陳師孟:比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2054363.A.F3B.html
: [新聞] 應曉薇控教練是狼師 反遭教練譏「妳可回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2054114.A.BD4.html
: Ettoday及蘋果日報記者可否檢舉未經許可轉入?
: 照這標準那之後鄉民在八卦板貼fb爆卦
: [FB] 妖西Fb:很好,柯P你有種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881511.A.67C.html
: [FB] 柯文哲FB-悠遊卡連結金融帳戶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711523.A.28A.html
: 妖西及柯文哲可否檢舉鄉民未經許可轉入?
: 請勿雙重標準!
: 我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其中言論自由乃現代民主社會的基本支柱,沒有充份的言論自由,就不可能實現民主政
: 治。十八世紀法國大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曾謂:「你說的話,我一字也
: 不贊同,但我將拼死保護你說這話的權利。」此言充份表現了言論自由之真諦。聯合國一
: 九八四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明定「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利。此項權
: 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受並傳播消息意
: 見之自由。」
: 釋字第509號理由書寫明國家必須給予言論自由最大限度之保障。
: {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鑑於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
: 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
: 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俾其實現自我
: 、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 「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
: 釋字第644號理由書也載明要限制言論自由應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否則均屬違憲
: {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
: 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本院釋字
: 第五0九號解釋參照),其以法律加以限制者,自應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
: PTT隸屬教育部台灣大學所管轄,自必須守法守憲,所有站規組規及判決必須尊守國家法
: 律,不可抵觸法律及憲法
: stve1121判決明顯抵觸法律,且違反比例原則對言論自由無端加以限制,
: 違法侵犯憲法及法律所付與人民的言論自由
: 且stve1121援引Gossiping 板規 (2017.12.01)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 2.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
: 註:此條例包含任何轉網址、原始網址之提供,或任何關鍵字影射,使一般使用
: 者可簡單查詢到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等,皆違反此條例。
: 此註也寫明了是針對個人資料
: uka123ily的文章是公開發表且文章內容並無註明不許轉載
: 且使用者條款第1-4條約定亦有設定但書:
: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
: 在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或其他違反本合約、
: 法律之精神的條件下,您瞭解並同意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已獲得您無償授權,
: 可於本站內引用您於本站所刊登之內容(含發文與推噓文)。
: 依據使用者條款第1-2條約定:「
: 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站時,除私人信件、水球記錄外,
: 視為您已同意本站為非營利之無償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散布、發行、
: 公開發表該等資料」
: 而我國個資法第19條寫明了利用個資需經當事人同意否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 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_list.aspx?pcode=I0050021&no=19
: 第19 條
: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 有特定目的,
: 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法律明文規定。
: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
: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 提供者處理後
: 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 五、經當事人同意。
: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 用,顯有更值
: 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 八、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
: 止對該資料之 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
: 資料。
: 再次強調台大PTT隸屬中華民國行政院教育部所屬台灣大學計資中心所管轄,
: 有義務也有責任尊守中華民國法律,ptt任何判決均不可違法及抵觸我國法律
: 懇請群組長做出合法合憲的判決
: 上站ip42.76.200.2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8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24029826.A.1A9.html
※ 編輯: GeminiMan (114.41.182.52), 04/18/2018 13:37:4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