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steve1121小組長所提分身認定案
關於 steve1121 小組長所提【#1QKURrxD (About_Life)】是否違反
相關站規、站長公告,詳如說明,敬請群組長釋疑。
說明:
1.依據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二-1 條規定:https://goo.gl/iZyi86
『申請中需檢附被檢舉帳號群自相同位址登入之紀錄以為基本佐
證』
目前在實務面上,帳號部分身認定之申請案,也都是以『相同IP
』來作為佐證資料。
而 steve1121 小組長於 #1QKURrxD (About_Life) 說明四 中,
僅以『看板的行為模式相似』,就提出檢舉。
這樣的佐證資料是否合乎申請程序?
此例一開,steve1121 小組長、群組長將來是否接受版主、小組
長以『看板的行為模式相似』的理由,就可以提出申請?
2.依據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二-2-A 條規定:https://goo.gl/iZyi86
『若為組務板申訴中案件,建議於申訴結案後再行提出,以避免
影響使用者權益。』
然 steve1121 小組長於 #1QKURrxD (About_Life) 說明四 中,
提到『使用者 Candy99 於本組提出的申訴案』,要等分身認定
後,才要處理,是否違反帳號部『先處理申訴後申請』規定?
3.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 組規 第14條 是否違反站長公告?
:https://goo.gl/4rctx4
第14條
『於組務板 L_TalkandCha 喪失發文權限者,即失去申訴與檢舉權。』
然 mousepad 版務站長多次於判決公告中提到:
『依#1CLXxDNX (SYSOP)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訴之精神』
如:https://goo.gl/WGWJxy https://goo.gl/qke5Y3 等.....
版務站長沒說要保障檢舉權,組規讓使用者失去檢舉權,雖然找不到
依據,無話好說,不過,站長要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的申訴機會,組
規第14條是否違反站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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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74.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15783233.A.CF3.html
※ 編輯: AskWhat (59.127.74.64), 01/13/2018 02:56:43
※ 編輯: AskWhat (59.127.74.64), 01/13/2018 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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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luedolphin
帳號部的建議係基於維護使用者的權益,同樣的,
mousepad 版務站長亦曾於公告中提到:「帳號部
公告結果前,小組長/群組長有權裁定那個水桶以
及板務懲處是否停止執行。」我想,同樣是為了維
護使用者的權益。
(公告來源:https://goo.gl/E8SEm1)
帳號部的「先處理申訴,後申請分身認定」與版務
站長的「申請分身認定時,暫停執行水桶及板務懲
處」,都是考量帳號部認定時間冗長,易傷害到使
用者的權益,站方都那麼重視了,難道,群組長、
小組會因為沒強迫、沒要求,就不在乎使用者的權
益嗎?我想群組長、小組長長久以來在處理組務,
不是這樣的人。
當然,話說回來,帳號部的建議有無強制性,取決
帳號部的態度,群組長已經申請,當事人也不去異
議,表明這有關在小組申訴案的情況下,帳號部或
許不會知道前因後果,就受理此案了。
※ 編輯: AskWhat (59.127.74.64), 01/13/2018 22: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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