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steve1121小組長所提分身認定案

看板About_Life作者 (問沙小......朋友)時間6年前 (2018/01/13 02:53), 6年前編輯推噓10(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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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steve1121 小組長所提【#1QKURrxD (About_Life)】是否違反 相關站規、站長公告,詳如說明,敬請群組長釋疑。 說明: 1.依據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二-1 條規定:https://goo.gl/iZyi86 『申請中需檢附被檢舉帳號群自相同位址登入之紀錄以為基本佐 證』 目前在實務面上,帳號部分身認定之申請案,也都是以『相同IP 』來作為佐證資料。 而 steve1121 小組長於 #1QKURrxD (About_Life) 說明四 中, 僅以『看板的行為模式相似』,就提出檢舉。 這樣的佐證資料是否合乎申請程序? 此例一開,steve1121 小組長、群組長將來是否接受版主、小組 長以『看板的行為模式相似』的理由,就可以提出申請? 2.依據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二-2-A 條規定:https://goo.gl/iZyi86 『若為組務板申訴中案件,建議於申訴結案後再行提出,以避免 影響使用者權益。』 然 steve1121 小組長於 #1QKURrxD (About_Life) 說明四 中, 提到『使用者 Candy99 於本組提出的申訴案』,要等分身認定 後,才要處理,是否違反帳號部『先處理申訴後申請』規定? 3.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 組規 第14條 是否違反站長公告?https://goo.gl/4rctx4 第14條 『於組務板 L_TalkandCha 喪失發文權限者,即失去申訴與檢舉權。』 然 mousepad 版務站長多次於判決公告中提到: 『依#1CLXxDNX (SYSOP)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訴之精神』 如:https://goo.gl/WGWJxy https://goo.gl/qke5Y3 等..... 版務站長沒說要保障檢舉權,組規讓使用者失去檢舉權,雖然找不到 依據,無話好說,不過,站長要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的申訴機會,組 規第14條是否違反站長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74.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15783233.A.CF3.html ※ 編輯: AskWhat (59.127.74.64), 01/13/2018 02:56:43 ※ 編輯: AskWhat (59.127.74.64), 01/13/2018 02:57:21

01/13 03:20, 6年前 , 1F
你要考慮我們在說的可能是 不受歡迎使用者的帳號噎
01/13 03:20, 1F

01/13 12:48, 6年前 , 2F
1.二-2 不用同IP 有同行為模式就可送 二-1才要同IP
01/13 12:48, 2F

01/13 12:51, 6年前 , 3F

01/13 12:54, 6年前 , 4F
3.我覺得我們直接上版務站長好了 三年了 人生苦短 打烊
01/13 12:54, 4F

01/13 15:55, 6年前 , 5F
終於有人為正義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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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5:56, 6年前 , 6F
「同行為模式」是怎麼認定?同吃飯拉屎模式嗎?
01/13 15:56, 6F

01/13 15:57, 6年前 , 7F
這種主觀認定真的會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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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5:58, 6年前 , 8F
『先處理申訴後申請』『先處理申訴後申請』<--看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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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5:59, 6年前 , 9F
steve1121已違反帳號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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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6:06, 6年前 , 10F
一樓 是不是不受歡迎帳號是帳號部在認定的 知道嗎?
01/13 16:06, 10F

01/13 16:09, 6年前 , 11F
組規14與站方公告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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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6:11, 6年前 , 12F
請小組長依站方公告執行,不要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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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8:16, 6年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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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8:17, 6年前 , 14F
對啊,我也覺得可以先駁回申訴再送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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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8:17, 6年前 , 15F
To hateOnas:帳號部那麼多申請案,有多少次是以『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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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8:19, 6年前 , 16F
、相似的看板的行為模式』來提送的?又有多少次是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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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8:20, 6年前 , 17F
同IP』來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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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17, 6年前 , 18F
二-2-A 僅為建議,你可以說與建議不符 但不是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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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19, 6年前 , 19F
你可以說這樣的作法已經影響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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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20, 6年前 , 20F
但是"建議"就已經減弱了先處理後申請的必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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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21, 6年前 , 21F
哦哦!問問好久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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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07, 6年前 , 22F
一直都在啊.....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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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20, 6年前 , 23F
辛苦你了,超用心的
01/13 22:20, 23F
To bluedolphin 帳號部的建議係基於維護使用者的權益,同樣的, mousepad 版務站長亦曾於公告中提到:「帳號部 公告結果前,小組長/群組長有權裁定那個水桶以 及板務懲處是否停止執行。」我想,同樣是為了維 護使用者的權益。 (公告來源:https://goo.gl/E8SEm1) 帳號部的「先處理申訴,後申請分身認定」與版務 站長的「申請分身認定時,暫停執行水桶及板務懲 處」,都是考量帳號部認定時間冗長,易傷害到使 用者的權益,站方都那麼重視了,難道,群組長、 小組會因為沒強迫、沒要求,就不在乎使用者的權 益嗎?我想群組長、小組長長久以來在處理組務, 不是這樣的人。 當然,話說回來,帳號部的建議有無強制性,取決 帳號部的態度,群組長已經申請,當事人也不去異 議,表明這有關在小組申訴案的情況下,帳號部或 許不會知道前因後果,就受理此案了。 ※ 編輯: AskWhat (59.127.74.64), 01/13/2018 22:22:59

01/14 01:38, 6年前 , 24F
推Ask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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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01:40, 6年前 , 25F
AskWhat大適合當律師或法官 大推!
01/14 01:40, 25F

01/17 01:40, 6年前 , 26F
那他就去當啊^__^
01/17 01:40, 26F

02/08 22:58, 6年前 , 27F
都你一個人在玩 不無聊啊?
02/08 22:58, 27F
文章代碼(AID): #1QMGH1pp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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