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嗑瓜子聊天群組組長steve1121之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o'.'o)時間6年前 (2017/12/02 12:47), 6年前編輯推噓28(2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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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板主已提出申訴,組務仍予以尊重, 然針對本案判定板主應回復舊版(2017.06.16)板規第七條第一條的理由, 做出以下補充說明。(於判決書中沒提及,是不希望給板主太大的壓力) 首先, 批踼踼實業坊(ptt.cc)是架設在台灣學術網路上的一個電子佈告欄系統(BBS), 應遵守教育部所制定的「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及「BBS站管理使用公約」之規範。 援引 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民國 105 年 09 月 22 日 修正) 九、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七)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 散布謠言、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違反社會 善良風俗之資訊。 及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 (民國 86 年 04 月 22 日 修正) 二、使用方面 (一)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 應為自己所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1.禁止利用 BBS 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的資 料及文章。 依本站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站規不僅只賦予板主有制定板規的權力,然也賦予板主有引導板面風氣及討論的責任。 在板主制定 2017.08.11 版本的板規時, 針對八卦板規刪除第七條第一項對「特定族群」的規範 #1PWVsEAE (GossipPicket), 已有板友質疑板主是否有違反站務判例 #1HtQdO8W (BoardCourt), 然亦未見板主對此做出具體的回應,仍執意變更板規, 組務認為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板主應有的作為。 另本案熱心使用者 hateOnas 至組務板提出申訴案, 在此之前,使用者已於八檢板提出板務問題, 亦針對八卦板規版本 2017.08.11 刪除板規第七條第一項對「特定族群」的規範 提出質疑,如文章代碼 #1Q5fOZ4J (GossipPicket)。 板主 Kay731 僅於當日推文回應使用者「有在討論了」, 經過五日後板主僅表明「請站長來跟我們正式通知」, 亦未見對於使用者提出的質疑做出具體回應, 所以使用者才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然組務亦有去八卦隱板查詢,針對板規第七條第一項查無相關討論。 (板主是否有利用其他通訊軟體討論,組務不得而知,  但據組務所了解,並非全部板主均有使用通訊軟體。) 另依站務判例 #1HtQdO8W (BoardCourt) 「是否有申訴人h君所言「許多案件都是板主不回溝通信,不溝通」,  請GeminiMan群組長多加注意,  若確實連續有相關情況,嚴重時應予處分。」 若板主有許多案件不回溝通信或不溝通, 組務是否有權對板主做出適當的處分。 (非針對本案,僅作為日後對板主板務處置的處理) 綜上所述, 板主在行使站規賦予制定板規權的同時,不僅違反站務判例#1HtQdO8W (BoardCourt), 同時亦違反教育部所制定的「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及「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 組務認為對此做出修回舊版板規的判決並無不妥。 以上。 請群組長裁決。 ※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Kay731及全體八卦板主 : 申訴之小組長:steve1121 : 申訴事由:不服#1Q7bclij (L_TalkandCha)判決 : 申訴理由如下: : 一、組長受理申訴案#1Q7DGY4R (L_TalkandCha)關於本板Gossiping板規七 : 與批踢踢實業坊(以下統稱本站)站務總監#1Q2PscU6 (SYSOP)聲明相悖 : 不服組長判決故向上級群組組務提出申訴。 : 二、依據組長判決文#1Q7bclij (L_TalkandCha)內容所陳述,組長可以接受 : 板主制定板規權之申訴,本板板務十分尊重組長之權限,惟組長之判決 : 理由有提到站務總監(前述)之聲明,小組長之權限僅限於小組,對於站 : 務及站規並無代表權及解釋權。 : 三、本板板主均為八卦板使用者票選投出,直接對八卦板使用者負責,組長 : 不應揣摩上意解釋站規,侵害板主制定板規權限。 : 四、若本板板規有悖離站規之情事,應由站方陳述違背之理由與條文,給予 : 時間經板主討論後修正或更易該牴觸之條文,板規之制定權仍屬於板主 : 所有。 : 五、站規對於板規實屬上位之存在,類型相近於我國憲法與法律之位階, : 若有相牴觸者實屬無效,其認定不應僅由一小組組長認定。 : 六、本板板規開宗明義有述明本板板規依循我國法律及站規,板規七排除族群 : 謾罵、引戰條文並無牴觸我國任何一條法律與規定,請群組長明鑑。 : 七、請求群組組務判決收回該判決,若因板規牴觸站方聲明,請站方明示並且 : 將該聲明納入站規以避非站務人員解釋站規之情事發生。 : 八、本板板主並非反對修訂該條板規,但以此方式侵害板主制定修改板規權限 : 程序上也難屬正當,故板主群無法接受,請群組長裁示。 : 相關文章轉錄於後: : 證01.使用者檢舉申訴主文 : 證02.組長判決文 : 證03.與組長溝通紀錄 : 證04.與組長溝通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46.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12190064.A.A84.html ※ 編輯: steve1121 (42.77.46.227), 12/02/2017 13:03:16

12/02 13:09, 6年前 , 1F
有沒有違反你認定?
12/02 13:09, 1F
※ 編輯: steve1121 (42.77.46.227), 12/02/2017 13:13:46

12/02 13:18, 6年前 , 2F
我只想說不是你可以解釋站規,不要逾越了
12/02 13:18, 2F

12/03 12:11, 6年前 , 3F
12/03 12:11, 3F

12/03 12:12, 6年前 , 4F
八卦版版主群的申訴理據似是而非。
12/03 12:12, 4F

12/03 12:12, 6年前 , 5F
簡單舉幾個例子,請教八卦版版主群:
12/03 12:12, 5F

12/03 12:13, 6年前 , 6F
12/03 12:13, 6F

12/03 12:13, 6年前 , 7F
#1MUgLa7q (About_Life) 、 1MZyukYA (About_Life)
12/03 12:13, 7F

12/03 12:14, 6年前 , 8F
=>這兩個判例算是群組長逾權解釋站長公告及站規嗎?
12/03 12:14, 8F

12/03 12:14, 6年前 , 9F
12/03 12:14, 9F

12/03 12:15, 6年前 , 10F
八卦版規八-1 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12/03 12:15, 10F

12/03 12:15, 6年前 , 11F
=>八卦版版主群還能裁定有沒有違反我國法律跟站規?
12/03 12:15, 11F

12/03 12:16, 6年前 , 12F
這算是八卦版版主群逾權解釋我國法律跟站規嗎?
12/03 12:16, 12F

12/03 12:16, 6年前 , 13F
12/03 12:16, 13F

12/03 12:17, 6年前 , 14F
版主依站規制定板規、判決,就是逾權解釋站規?
12/03 12:17, 14F

12/03 12:17, 6年前 , 15F
小組長依站規裁定組內申訴,就是逾權解釋站規?
12/03 12:17, 15F

12/03 12:18, 6年前 , 16F
群組長依站規裁定本案,就是逾權解釋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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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2:18, 6年前 , 17F
12/03 12:18, 17F

12/03 12:19, 6年前 , 18F
換句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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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2:19, 6年前 , 19F
版主依(自己理解)站規制定板規、判決,
12/03 12:19, 19F

12/03 12:20, 6年前 , 20F
認為版主判決(理解)錯誤,版友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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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2:20, 6年前 , 21F
小組長、群組長依(自己理解)站規制定組規、判決,
12/03 12:20, 21F

12/03 12:21, 6年前 , 22F
認為他們判錯,同樣的可以向他們的上一級申訴。
12/03 12:21, 22F

12/03 12:21, 6年前 , 23F
12/03 12:21, 23F

12/03 12:22, 6年前 , 24F
明白地說,你可以認為版主、小組長、群組長依據版規
12/03 12:22, 24F

12/03 12:22, 6年前 , 25F
、小組規定、群組規定、站規時,引用錯誤、理解錯誤
12/03 12:22, 25F

12/03 12:23, 6年前 , 26F
、判決錯誤,而向上申訴,由他們的上一級來認定他們
12/03 12:23, 26F

12/03 12:24, 6年前 , 27F
是不是真的有錯。
12/03 12:24, 27F

12/03 12:24, 6年前 , 28F
12/03 12:24, 28F

12/03 12:25, 6年前 , 29F
而不是依據站規來判,就等於逾權解釋,群組長自己能
12/03 12:25, 29F

12/03 12:25, 6年前 , 30F
做出這樣的判例出來嗎?若同意八卦版主的申訴理據,
12/03 12:25, 30F

12/03 12:26, 6年前 , 31F
以後所有判決,各級只剩轉傳至站長的功能了。
12/03 12:26, 31F

12/03 12:26, 6年前 , 32F
12/03 12:26, 32F

12/03 12:27, 6年前 , 33F
總而言之,八卦版版主可以申訴小組長依據站規所做出
12/03 12:27, 33F

12/03 12:27, 6年前 , 34F
的判決有誤,請群組長依站規認定【小組長的判決】有
12/03 12:27, 34F

12/03 12:28, 6年前 , 35F
沒有錯誤,而不是請群組長認定小組長是否有權力依據
12/03 12:28, 35F

12/03 12:28, 6年前 , 36F
站規來判決。
12/03 12:28, 36F

12/03 12:29, 6年前 , 37F
12/03 12:29, 37F

12/03 12:31, 6年前 , 38F
板主好大官威,要站務跟板主說明,當站方公告是假的?
12/03 12:31, 38F
還有 53 則推文
12/05 10:24, 6年前 , 92F
況且本站有合理的罷免機制,若版主對"攻擊"的尺度與大眾
12/05 10:24, 92F

12/05 10:25, 6年前 , 93F
潮流不同,自然可以依正當程序進行罷免,也必然通過
12/05 10:25, 93F

12/05 10:31, 6年前 , 94F
h君的疑慮及s組長的判定是否能代表主要使用者的意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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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0:32, 6年前 , 95F
認為這其中是有一段明顯的差距存在,才有大量板規七檢舉
12/05 10:32, 95F

12/05 10:33, 6年前 , 96F
文湧入檢舉板的狀況出現。盼群組長明察
12/05 10:33, 96F

12/05 10:41, 6年前 , 97F
這本來就是大絕沒錯 今天PTT要自詡是"公眾的發言平臺"
12/05 10:41, 97F

12/05 10:42, 6年前 , 98F
所以可以使用公家的資源 這當然沒有問題
12/05 10:42, 98F

12/05 10:43, 6年前 , 99F
所以在言論上如果沒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12/05 10:43, 99F

12/05 10:45, 6年前 , 100F
在發言的"目標"上(不是字數篇數那些) 要限制就很怪異
12/05 10:45, 100F

12/05 10:47, 6年前 , 101F
今天講句不好聽的 就算那堆無腦仇同 把話在公開場合說
12/05 10:47, 101F

12/05 10:48, 6年前 , 102F
有人可以因為他們的言論提告誹謗嗎?
12/05 10:48, 102F

12/05 10:50, 6年前 , 103F
而且真要照站方的標準我攻擊仇同"無腦"是不是也該被說歧視
12/05 10:50, 103F

12/05 10:51, 6年前 , 104F
用政治正確的方式來說 他們搞不好是因為自己的特殊背景
12/05 10:51, 104F

12/05 10:52, 6年前 , 105F
所以對男同性戀有特別的厭惡感 我們要包容?
12/05 10:52, 105F

12/05 13:36, 6年前 , 106F
To Skydier:版主是否公正處理版務,是由小組長決定,你
12/05 13:36, 106F

12/05 13:38, 6年前 , 107F
只記得有罷免程序,卻忘了申訴制度才是常態C
12/05 13:38, 107F

12/05 15:41, 6年前 , 108F
你也忽略我說的是有無"能力"公正處理而非單指有無"公正處
12/05 15:41, 108F

12/05 15:44, 6年前 , 109F
理"。透過申訴拔版主這個是常態?我認為有所誤解
12/05 15:44, 109F

12/05 15:45, 6年前 , 110F
況且你文中的攻擊、公正都是過於飄渺的言詞,誰可以代表
12/05 15:45, 110F

12/05 15:46, 6年前 , 111F
公正?誰又可以劃清攻擊與否的界線?今天板主未依你所想
12/05 15:46, 111F

12/05 15:48, 6年前 , 112F
進行判決,不能和他無能畫上等號
12/05 15:48, 112F

12/05 15:49, 6年前 , 113F
板規及判罰的尺度該是由多數使用者選出的板主,以及其板
12/05 15:49, 113F

12/05 15:51, 6年前 , 114F
風所調整,那才是討論區而不是一言堂
12/05 15:51, 114F

12/05 15:52, 6年前 , 115F
若小組長認為此板規應當修正,那應該是交由使用者投票決
12/05 15:52, 115F

12/05 15:54, 6年前 , 116F
定,以免惡法亦法情事重現。盼群組長明察
12/05 15:54, 116F

12/05 18:07, 6年前 , 117F
#1HucmisV (L_TalkandCha) 請八卦板主群惠予改善
12/05 18:07, 117F

12/05 18:07, 6年前 , 118F
不改善那可不可以拔呢
12/05 18:07, 118F

12/05 19:07, 6年前 , 119F
板規修正本來就不一定要投票 發錢文就是個好例子
12/05 19:07, 119F

12/05 19:08, 6年前 , 120F
有經過投票跟公告 後面的板主不想遵守 也是虛設
12/05 19:08, 120F

12/05 19:09, 6年前 , 121F
說穿了就是爽就用 不爽不要用 言論自由揪咪
12/05 19:09, 121F

12/05 20:13, 6年前 , 122F
樓上兩位被罷免的前板主是又改善過什麼
12/05 20:13, 122F

12/05 20:20, 6年前 , 123F
所以我被拔了啊 嗚嗚嗚嗚 要一起來嗎?
12/05 20:20, 123F

12/06 19:42, 6年前 , 124F
選不上在崩潰喔 笑死 不得人心就不要當板主啊
12/06 19:42, 124F

12/06 19:44, 6年前 , 125F
連網路上這種要藏缺很簡單的地方都被人討厭
12/06 19:44, 125F

12/06 19:44, 6年前 , 126F
要幫你也不知從何幫起耶
12/06 19:44, 126F

12/06 19:48, 6年前 , 127F
自己要來選板主 然後被鄉民弄到生77 自己理智斷線
12/06 19:48, 127F

12/06 19:48, 6年前 , 128F
在那邊有的沒的 那一開始就不要選就好啦
12/06 19:48, 128F

12/06 19:50, 6年前 , 129F
先自己找罪受 然後怪人家苛待你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12/06 19:50, 129F

12/06 21:21, 6年前 , 130F
樓上應該不是在說我 我也沒有選上 但是我沒有崩潰
12/06 21:21, 130F

12/07 19:21, 6年前 , 131F
樓上BO大 當然是在說選上被罷掉在生77的啊XD
12/07 19:21, 131F
文章代碼(AID): #1Q8Z1mg4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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