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L_LifeJob 小組長jobli判決不服
一、此案應屬「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非「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看板監督權」。
二、群組認為,板主 angel07 不適宜援引「本站使用者條款」作為刪除
文章的理由,畢竟板主不代表站方,站方所訂定的違規行為,應至
特定看板提出檢舉,交由站方判定。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所訂「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
事實之有無。」板務管理行為 (刪文、水桶) 處分效力亦援引板主
所訂之板規。
三、檢視使用者 fatslave 的文章,文章標題為「徵人對我進行霸凌虐待」
同標題文章,確實有違反刑法第 282 條「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
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成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疑慮,板主 angel07
可援引板規第14條第2項第7款「其它經板主群同意得認定為不當徵才
內容者。」予以刪文。
後續其他文章,黑單其它使用者,亦與前列工作內容相關。「徵求
展示鞋款-腳模」「腳底按摩模特兒」等文章亦有多位親身經歷者,
抑或板友根據使用者 fatslave 先前的徵才內容,質疑工作內容名為
「試鞋」,實則為滿足個人癖好,對模特兒要求不合理的工作內容。
板主可援引同條板規刪文。
四、使用者 fatslave 於看板提出檢舉,使用者 G4321 於推文提出疑似其為
看板遭永久水桶使用者 GHTang 的分身帳號,請板主 angel07 向帳號部
提出多重帳號查詢案。
站務公告「當事人不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即可提出多重帳號查詢案。
本案已適用此情形。帳號部查詢結果可作為板主板務行政處分的依據,亦可
保障當事人的權益〈無法判定為同一人〉。
然則,無論查詢結果為何,使用者 G4321 提出質疑,都不構成違反板規
第15條第5項「製造或散佈不實之謠言,經查証屬實者。」違規事實。
板主 angel07 於 5/21 警告,若使用者 fatslave 一再對同一被檢舉人,
以同一違規事由提出檢舉,持續為之,將水桶 180 日。
使用者 fatslave 於 5/24 再次提出檢舉,已違反板主公告內容,板主
angel07 以「一罪一罰」以所有推文判定罰責需加重三倍至 540 日。
然群組認為,使用者 fatslave 經警告後觸犯板規,應以後續違規事實
為準,僅得以板規及公告內容水桶 180 日。
五、請小組長 jobli 轉知板主 angel07,發布修正處分公告內容,援引板規
作為處分之依據,並變更罰責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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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小組長 jobli。
※ 引述《fatslave ()》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看板監督權:
: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fatslave
: 申訴之小組長:jobli
: 申訴事由:
: jobli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文章代碼(AID): #1348X47Q (SYSOP)
: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 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 本人於6月3日遭part-time板angel07以扭曲帳號部之公告文義以及違反之前公告內容,惡意水桶本人540日,6月6日又以不足採的理由刪除本人過往八篇無違規之文章,angel07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及使用者條款,且惡意於part-time惡整本人水桶540日。本人於6月7日於看板《L_LifeJob》進行申訴,應受理但jobli卻判決不受理。
: jobli公告判決不受理申訴之理由:
: 1.板務判決,板主依板規判決,小組不予干涉
: 此理由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站方明文規定,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 2.使用者張貼任何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均由板主實施處份
: 此理由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站方明文規定,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 本人6月14日已發站內信給jobli,但至6月20日jobli仍未回覆。
: 此申訴相關證據皆以轉錄方式轉錄至組務板,
: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文章代碼(AID): #1348X47Q (SYSOP)
: 此規範明文規定,而不是違反權力義務規範無故不受理。
: 使用者對板務有所問題或爭執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 (3)裁決權:
: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 (7)看板監督權:
: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 三、義務
: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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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08431328.A.A20.html
※ jobli: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10/20 11:40
※ angel07:轉錄至看板 part-time 10/20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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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