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刪除小組長條款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怕老婆△怕老婆)時間6年前 (2017/07/02 22:40), 編輯推噓7(709)
留言1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之銘言: 聽聞群組長說要修訂群組法規 在下罷免王想要提出刪除小組長的建議 懇請群組所有小組長及群組長考慮 <刪除小組長> 1.若為自願退位,於群組務板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請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1>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二小時內以群組信件之方式告知該小組內所 有板主及生活娛樂館群組長,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分身帳號無效) 2>罷免連署發起者需為該小組內之板主。 ^^^^^^^^^^^^^^^^^^^^^^^^^^^^^^^^^^^^ 可否修改成罷免連署發起者需於罷免發起前三個月內擔任該小組內之板主 -- ▁▁▁▁▁▁▁▁ D ▁▁▁▁▁▁▁▁ ▕ PTT護航王用箋 ▏ o ▕ 八卦檢舉王用箋 ▏ ▕ HateOnas ▏ c ▕ HateOnas ▏  ̄ ̄ ̄ ̄ ̄ ̄ ̄ ̄ h  ̄ ̄ ̄ ̄ ̄ ̄ ̄ ̄ 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0.9

02/23 09:41,
我可以問你嗎 為什麼你會想要修改群組組規
02/23 09:41

02/23 09:41,
改那個沒意義..
02/23 09:41
你乾脆說非自願刪除小組長整篇都無意義好了 既然要訂應該訂完整一點

02/23 11:04,
方便板主被解職(非自願走人)後,可以把小組長一起拖走 XD
02/23 11:04

02/23 11:11,
阿卡大大...婚姻板需要你的拯救XDDD
02/23 11:11

02/23 11:32,
我可不希望他回鍋
02/23 11:32

02/23 11:35,
不要…為了阿卡卡波清麗脫俗的形象,放過她吧!
02/23 11:35

02/23 16:22,
放過阿卡卡波吧,讓她成為婚姻板永遠的傳說
02/23 16:22
※ 編輯: hateOnas 來自: 61.230.16.199 (02/23 21: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85.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99006424.A.8E4.html

07/02 23:48, , 1F
罷免發起者,須於該小組擔任板主滿三個月的意思嗎?
07/02 23:48, 1F

07/03 01:30, , 2F
罷免發起者需在三個月內曾任版主(一天也算)的意思吧
07/03 01:30, 2F

07/03 01:35, , 3F
對耶,醬子解釋也可以通@@!
07/03 01:35, 3F

07/03 10:14, , 4F
二樓 要有兩個月以上
07/03 10:14, 4F

07/03 13:26, , 5F
應改成「發起人應為該組內之現任板主且任職九十日以上」
07/03 13:26, 5F

07/03 15:02, , 6F
不是現任版主但是辭職三個月內也有資格
07/03 15:02, 6F

07/03 15:02, , 7F
當初是一個小組長免職某版主 然後那個版主沒有罷免資格
07/03 15:02, 7F

07/03 15:47, , 8F
明白了。
07/03 15:47, 8F

07/05 00:15, , 9F
個人建議 罷免發起者須於該小組擔任板主
07/05 00:15, 9F

07/05 00:16, , 10F
罷免投票者須於本群組擔任板主
07/05 00:16, 10F

07/05 00:21, , 11F
非小組內的板主,也擁有罷免權?似乎不太通。
07/05 00:21, 11F

07/05 20:43, , 12F
你看第四點 一萬個非小組版主投票同意都沒用
07/05 20:43, 12F

07/06 08:25, , 13F
應該要現任並且滿三個月
07/06 08:25, 13F

07/06 13:15, , 14F
我懂h君的意思。
07/06 13:15, 14F

07/06 13:16, , 15F
意思就是就算解職以後一定時間內一樣可以開罷免
07/06 13:16, 15F

07/06 13:17, , 16F
防止有組長利用帝王條款拔板主又罷免不了
07/06 13:17, 16F
文章代碼(AID): #1PMGNOZa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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