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板主處分公告與溝通(辯論)程序採證之請益

看板About_Life作者 (純真打不贏奸巧)時間7年前 (2017/03/22 11:04), 7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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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之銘言: : 第一篇文刪除(現行刪文不公告) 同意 給你刪 : 第二篇文濫用爆卦手動置底 退文+水桶6個月 你又在灌水了 又在先桶再想理由 到今天還在想 你在 #1Om_khe6 (About_Life) 裡面說 第二篇是手動置底 這部分組務判決已經給我平反了 組務判決並沒有提到第二篇的何處屬濫用爆卦 退萬步而言 就算群組今天准許你們第三度灌水 你剛才也只是灌了第二篇濫用爆卦 第二篇既然已經退文 則無需刪文 所以組務平反後就是兩篇刪文結案 照你搬出來的處罰適用版規 應該就這樣結案 都來到了群組 請你停止接力灌水 自律一下OK? 並非不是法院就可以訴外裁判 這是一個程序的習慣 若某學生被記破壞考場秩序 依照作弊的校規記大過 然後這學生申訴 結果訓導處公告 說你偷看別人考卷部分 不罰 但是你順便看女生 是性騷擾 還是記大過 有學校這樣搞的嗎?沒有 但是你跟組長今天就是這樣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7.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90151860.A.13B.html ※ 編輯: hjgx (218.161.17.103), 03/22/2017 11:06:30 ※ 編輯: hjgx (218.161.17.103), 03/22/2017 11:40:43

03/23 08:26, , 1F
案子是處理你鬧板的事實 是事實認定問題 而不是不同行為
03/23 08:26, 1F

03/23 08:30, , 2F
你一直兜數行為的概念 想乎弄誰?文章有沒有發?
03/23 08:30, 2F

03/23 08:32, , 3F
為什麼我是用板規9罰不是9.1就是要處理事實認定問題
03/23 08:32, 3F
版規9是大絕招嗎?如果是,那下次你寫「版規」就好,是大大大絕招。 看清楚「順便看女生」。我沒有說數行為,你別跳針。 法律術語不要亂用。發文是客觀事實。鬧版不是事實,是法律適用。 法律適用需裁判者說明適用要件, 濫用爆卦與嚴重濫用爆卦的適用要件有何不同? 刪文跟桶 6個月,差這麼多的處罰,竟然未曾有人界定「嚴重」的要件為何, 難怪給你和組長隨興操弄的空間。 即使不在法院,我仍要嚴肅提醒你勿將「事實的認定」與「法律的適用」混為一談, 這是很基礎的法理。 https://goo.gl/EEKzjc 組長這文的標題使用「採證」二字,也是有這個混肴,因為證據是用來證明事實的。 民事訴訟法第285條:聲明證據,應表明應證事實。 版主說的話不是證據,是版主的見解。 判決範圍與採證(證據調查)範圍是不同概念。 證據調查可以很廣泛,只要法官有想法、有時間; 但是判決範圍在起訴或上訴時就必須受限,否則沒有人能節制法官無止境的聯想, 他將挑出被告頭髮裡的每一支頭虱,直到把被告送進監獄為止。 組長於本案的錯誤,就是無故擴大了判決範圍。 ※ 編輯: hjgx (218.161.17.103), 03/23/2017 13:01:41 ※ 編輯: hjgx (218.161.17.103), 03/24/2017 02:42:16
文章代碼(AID): #1OqUcq4x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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