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退回文章((未溝通滿72小時即申訴) <M1006>)[申訴] part-time ra
※ [本文轉錄自 M1006 信箱]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標題: Re: 退回文章((未溝通滿72小時即申訴) <M1006>)[申訴] part-time ra
時間: Fri Jan 20 19:44:14 2017
那麼多天都不刪,就是等你自刪啊,下而不是有人提醒你了
判決已下,我沒法子改,抱歉
※ 引述《M1006 (M1006)》之銘言:
: 你好
: 能否給次機會
: 我當時看置底文只看了這篇
: ★ ! 5/13 smart1988 轉 [公告] 檢舉申訴流程圖
: 沒看到有這項規定 對不起
: 我不是故意的 對不起
: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 要他72小時不回信,才可以申訴,是群組長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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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年前,1895年的大年三十。革命義士康有為放眼破碎江河,深知唯有變法才能救國。
他找來自己的得意門生梁啟超,試圖說服弟子跟他一同改變中國。
他語重心長的問梁啟超︰「難道你就沒想過年輕有為的感覺嗎?」
這番話令梁啟超楞了兩秒,隨即他堅定的點了點頭,抱住有為狠狠地親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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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1006 (114.25.0.230), 01/25/2017 03: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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