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應修訂群組規之板主選舉相關規範
由Railway板板主選舉風波可知,群組規未於第二條第3項說明中
寫明板主參選人之資格,導致當選後其資格不符新增板主資格
因此建議如下:
增訂板主參選資格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而由其他板主推薦上任之板主亦須符合上述要求
如參選資格或其他板主推薦上任之資格,則應於徵選期間由小組長審查
若不符即刻取消其參選資格
再來,關於當選人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導致有空缺時
次高票參選人是否應遞補之程序,則應由發起選舉之板主或小組長制定之
另外,由於日常生活小組長FrostMaiden自行增列給予zxcc79於2天寬限期內補足文章數
此為變相鼓勵洗文章之行為,為板主當選資格審查不應出現之程序,日後應禁止此行
為再度發生
以上建議,還請群組長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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