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懇請釋疑-被退註是否喪失板主身份
※ 引述《GeminiMan (GM)》之銘言:
: 一、目前群組於板主上任時,均會請站方複查註冊資料。
: 上任後,短期間應不致產生需更新註冊資料,退註帳號的問題。
: 二、#1348X47Q (SYSOP)
: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 (4)板主任免權:
: 組長有決定該小組內板主之任命與免職權,然需經過一定之程序後,
: 方得給予任命或免職之。
: 群組認為,註冊資料不實遭帳號部退註,屬帳號部權限,不應作為板主解職
: 的依據。
: 然因板主帳號遭退註,係為站方判定為不受歡迎人物 (無法重新註冊該帳號)。
: 抑或板主帳號遭退註後未積極處理,如一週後仍未向帳號部提出申請更新
: 註冊資料,已對看板管理產生實質影響,始具備板主免職的理由。
會受到退註處分,包含但不限於下列原因:
1.因違反板規,板主提出多重帳號查詢,而後因為本尊與分身帳號資料不同。
2.同上原因,但查出非分身,而資料不實。
3.因為違反"共用帳號禁止條例"遭到停權,申請復權時資料不實。
4.板主至帳號部申請補/消退文,站長檢查發現註冊資料不實。
5.申請更新資料時,被站長查出原資料中有不實或不全處,而未隨著申請時更新。
6.因為違反"不當更動帳號數值管理辦法"遭到停權,申請復權時資料不實。
7.收到不法來源的款項,站長扣回款項時發現註冊資料不實。
群組認定退註為"站方判定為不受歡迎人物"是否妥當?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4.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47448063.A.AB0.html
推
11/14 12:10, , 1F
11/14 12:10, 1F
ORZ,原來是我誤解了,請組長忽略此文……
※ 編輯: ra065311 (1.174.24.67), 11/14/2015 12:12:0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