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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About_Life作者 (優家包子~*)時間10年前 (2014/02/28 18: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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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IlkAYeb ] 作者: jobli (卸責中■■■□□進度60%)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公告]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 時間: Sat Dec 28 22:39:25 2013 一、本辦法為本人代理心情小品集小組小組長時暫行作法,如有新任小組長時即行廢除 二、本板僅接受 SecretGardan 心情小品集小組內各看板事務之 申訴、申請、檢舉與上述事務無關者,依罰則辦理。 三、申訴: 1.依#1Ck8NgEt (About_Life) [ptt.cc] [轉錄][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看板文章管理權 (2)制定板規權 (3)看板隱板權 詳請參考#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小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2.本版申訴僅針對版主違反版規作處理(特殊事由另案處理)其他均不受理。 註:即本版申訴對象為版主,使用者間問題逕洽專版(回ask1234疑問加注) 3.版規制定權在版主,如對版規有問題應在看版解決,除違反站規均不受理。 4.申訴均依PTT站方規定內容有明定者罰則為主,任何內心思維均不受理。 5.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版務問題請先行溝通,小組不是版主和使用者的戰場。 6.申訴前請備妥相關證據或引用條文,未備妥者按亂訴論,依規定處理。 7.組務不受理各板判決超過三日之申訴案。 8.與板主往來信件必須公開於組務板,若經修改則不以證據視之。 9.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之申訴僅限以當事人為主。 *要申訴,就用本尊來,分身來就是被劣退水桶  *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申訴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訴。 10.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禁止於討論串發文, 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11.小組僅針對版務申訴作處理,其他違規逕洽專版,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 再犯永久水桶。 12.若對於申訴後的判決結果不服,看板管理相關的案件不得再上訴,其他組務 處理相關的部份請逕自上訴至 About_Life 板,勿回覆判決文或於本板繼續 抗辯,否則一律刪文處理。請參考 #1Ck8NgEt (About_Life) 四、檢舉:本項為檢舉版主違反版規專用,如與版主個人糾分逕洽專版。 申訴請詳列: 1.各項證據及來往書信等 2.引用站規或群組規 五、申請:為版主申請各項版務使用,非版主使用依規處分。 六、依#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2)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故版主針對負責版之討內容有決定權,使用者個人不滿可以參加版主選舉。 引導風氣不然請按版主規定來走,這是站規,要上PTT,就按PTT的規矩來。 勿在在小組討論看版風氣或內容,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七、在小組發表與小組無關文章或未看置底亂訴者,除有特別規範依下列規定辦理: 1.第一次劣退,警告 2.第二次劣退水桶180天 3.第三次劣退永久水桶 八、名列不受理名單者,均依群組規定不受理,如仍發文申訴者 至群組取消名單前永久水桶。 九、版主罰責: 版友申訴後,如經小組判決,請版主均應執行,不得假借任何理由延宕。 違者警告處份。 依群組規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十、本規定自發佈時起算。 -- 我覺得FACEBOOK相比BBS之下,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在於,你FACEBOOK可以隨時封鎖與你持不同立場、不同角度的反駁者。 也可以隨時取消那些異領域、異次元的傳播者。 於是你身旁的人與你的相似度越來越高,你聽到的幾乎都是另一個自己的聲音。 最終使你形成「我們這群人才最酷」、「我們的價值觀最給正確」的錯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jobli 來自: 220.133.254.117 (02/16 00:0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CCR (111.248.232.99), 時間: 02/28/2014 18:33:42
文章代碼(AID): #1J46O7L6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