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GeminiMan無故不處理Gossiping申訴案
※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I3Rp40T ]
作者: hiimlive (㊣咩板主™偽娘)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申訴] 不服Mews及hiimlive劣文判決
時間: Fri Aug 16 13:46:40 2013
先講你說我拒絕溝通這件事好了
我看過你申訴Mews的文章,而我的看法與Mews差不多
既然我覺得你我對台語文可不可以劣的想法完全不同
所以我不想浪費你的時間,甚至主動寄信跟你說我有劣你,只是申請補劣
這個行為被你解讀成負面的,我覺得很可惜
我大可以很機車不跟你說,讓你慢慢等,拖到你發現被劣來信
我再拒絕溝通,讓你等三天
但我有這樣嗎?我選擇趕快通知你,讓你申訴
你提到,台語文是正體文字,不是亂碼
注意喔,我沒說台語文是亂碼,我說你文章難以閱讀
板規裡雖然沒有寫到禁台語文問卦
但是,如果我默許你台語文問卦,一時間大家都玩台語文問卦
這是關鍵字鬧板也無法處理的場面,八卦板會失去秩序
因此我選擇劣退,原因:難以閱讀
板規第十九條有寫道
第十九條:[補充]
 ̄ ̄ ̄ ̄ ̄ ̄ ̄ ̄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我認為這是板規沒有規範到的模糊地帶,所以我臨時應變處理
你要說我自由心證也對,你要說我濫用板主權力,我也沒話講
你看到的,感受到的就是這樣,台語文問卦然後被劣了
但我看到的是,如果放著不處理,也許還等不及修板規,八卦板就會因為這個漏洞暴亂了
所以我劣退你的文章
其實,現在在組務大多申訴案,別的板主不談,就說我自己被申訴的
我覺得都很有意義,如果我因此下台,代表我的判決充滿問題,我絕對服從
這裡這樣說的意思就是說,目前此刻在組務板關於我個人的申訴案
我全部服從GM的判決,毫無異議,心服口服
事實上,是ㄈ仔、海鳥、海盒子這幾個板主人真的很好很善良
我主張把板規寫嚴寫密寫刁,不要給大家空間
只是如果把板規寫得滴水不漏,完全制約,八卦板就會變無聊沒樂趣了
所以板主群才不會把板規修得太機車,讓大家偶爾有胡鬧空間
比如關鍵字鬧板,板主可以第一時間發完公告,爾後全部劣掉
也可以選擇一則一則刪文,請板友們到專板發問,非常時期,請板友體諒
反正,我後面說得這些,你或其他申訴人可能覺得都不關你們的事
我也直說,因為這些申訴案下台我不會有意見,也感謝各位提出申訴,把線劃清楚
今天關於我這部份的申訴案裁決,基本上就可以決定造謠、板規不齊臨時應變的界線在哪
我若反應過度,我樂意負責,起碼下個板主可以理直氣壯做決定
而不是在這被申訴虛耗時間
講白了,你今天問台語文,明天問客家文字,都是正體字啊
台語文:「目珠放較金一下」
(眼睛放亮一點)
客家文:「剪綹仔个賊眼,線等婦人家个皮包仔準備偷錢」
(扒手的邪惡眼神盯著婦人的皮包準備偷錢。)
規範不清楚,我臨時應變,選擇劣文,就這樣子而已
我強調,我沒刪你文,沒說台語是亂碼,我是寫:難以閱讀
申請補劣,我也是這樣寫,寄給你的信,也是這樣說
難以閱讀
※ 引述《joy7533663 (yo)》之銘言:
: 不滿Mews劣文判決
: 申訴人: joy7533663
: 被申訴人: Mews、hiimlive
: 版名: Gossiping
: 申訴要求:
: 小弟使用閩南語在八卦板發文,遭Mews及hiimlive劣文。
: Mews只溝通兩次就請我直接來申訴,
: hiimlive第一封私信就直接要我來申訴,根本拒絕溝通,
: 我的要求:撤銷劣文。
: 爭點:
: 一、上過台語課的都還沒18歲?
: 二、台灣閩南語有沒有字?
: 三、「正體中文」所指涉的是「中華民國國語」嗎?
: 四、難以閱讀就劣退,是指版主自己一個人看不懂,就可以劣退嗎?
: 五、閩南語的使用人口
: 管見:
: 一、
: 據我所知,92年公布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正式綱要,
: 已經將閩南語列入鄉土教學,
: http://www.ptt.cc/man/HoloTW/D3AB/M.1056713660.A.675.html
: 我今年已滿19歲,也上過台語課,請看我的身分證、健保卡和學生證的生日。
: 因此此項理由為無稽之談。
: 二、台灣閩南語有沒有字?
: 結論:有字,且已有四百餘年歷史。
: 解說:
: 查維基百科〈台灣清治時期〉條目:
: 「清治台灣以後,臺灣民間語言基礎承襲於明鄭時期,
: 閩籍漢人以閩南語泉州腔為優勢語言。」
: 由以上可知,閩南語在當時閩籍漢人已經是通行語言,
: 由簡易的思考可知,當時的人們若要成立契約,所寫的漢字,也是以閩南語發音。
: 又查維基百科〈台語文〉條目,
: 「中國文學史上卻也一直存在另一個白話文學的傳統。
: 在唐朝時期,當時「佛經」的翻譯,就十分接近「白話文」的形式。
: 明清以後,《三國演義》、《西遊記》、《水滸傳》、《紅樓夢》等通俗口語小說的出現
: ,
: 也為20世紀初期中國新文學運動所倡導的「我手寫我口」理念,埋下了一個成功的基礎。
: 閩南語文學也是在通俗小說的這個傳統下開始發展的。
: 從現存最早的閩南語書面語文獻資料 ---
: 明嘉靖重刊的《荔鏡記》戲文(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出版)算起,[3]
: 閩南語文字化歷史應該至少有430年以上的歷史了。」
: 讓我們看看荔鏡記中符合閩南語語法的一些語句:
: 23出:「阮娘仔使阮來叫你,不沃花,不掃厝。」沃花:澆花。
: 51出:「錢銀無通乞我趁,誰人知我障艱難。」無通:不可以。誰人:誰。
: 還有更多用字分析,請見施炳華《荔鏡記的用字分析與詞句拾穗》
: http://taiwanopera.moc.gov.tw/research/paper/south/06.pdf
: 近代閩南語文獻,遠自清代傳教士來台傳教,便以有之,
: 但因台灣當時識字不多,所以形式為閩南語羅馬字,較容易傳教。
: 請見:http://ip194097.ntcu.edu.tw/nmtl/dadwt/pbk.asp
: 1896年,田部七郎及蔡章機編著《台灣土語全集》
: 請見http://ip194097.ntcu.edu.tw/memory/TGB/thak.asp?id=54
: 已可見內文由漢字書寫,日語假名標音。
: 1897年,日治時期語言學家小川尚義和上田萬年共著「日台小辭典」
: 1907年,台灣總督府編『日台大辭典』
: 後又編纂《日台大辭典》。
: 日台大辭典網路版:
: http://www32.ocn.ne.jp/~sunliong/tai-jit.htm
: 現代的閩南語諸文獻,教育部已經羅列之,請逕點下面連結閱讀。
: http://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compile1_3_9_1.jsp
: 在文學方面,日治時期,台灣新文學之父〈賴和〉已經試著將閩南語寫進小說:
: http://teacher.whsh.tc.edu.tw/huanyin/htm/l/lieho_novel9.htm
: 節錄一段:
: 「今晚暗頓食了太無滋味。食飯的時候,父親像是蘊積了太久的悶氣,今晚衝開了安全瓣
: ,帶點自傷,也含些怒氣,向我警戒著:「我老了,恁的事我本可以不管,由恁要去怎樣
: ,但是也要想想看,自己幾歲了,再有幾年的歲月可拍拚,替人賠的錢尚賠未清,又再給
: 人家認了幾筆錢。兒子也大了,錢攏不曉得好寶惜。」我不敢應,默默地任他老人家去念
: ,量約食一碗,就準飽去,緊緊離開食棹。」
: 曾經有「台灣話文運動」,但因後來逢皇民化時期,台語只好襟聲。
: 二戰後,國民政府推廣國語運動。說台語要罰十元,台語文學備受壓迫。
: 一直到70年代經過我國退出聯合國和中美斷交等國際挫折,台灣本土意識才逐漸發揚,
: 最為人所知的便是向陽、路寒祐等作家,都紛紛使用台語創作文學。
: 去年底,有作家發行《台語文學史》一書: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27/today-life5.htm
: 由以上資訊可知,閩南語確有其字。版主信中所謂「台語無文字」是無稽之談。
: 三、「正體中文」所指涉的是「中華民國國語」嗎?
: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文意思是「特指漢族的語言及文字」,閩南人屬
: 於漢族的一部份,應該屬於「中文」的範疇才對。
: 而正體中文應是指教育部頒佈之〈國字標準字體〉
: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m0001/std/f4.html
: 因此,「正體中文」指涉的是一種文字,而不是語言,
: 所以,不管是「中華民國國語」還是「閩南語」還是「客家語」,只要是用「正體中文」
: 這種漢字書寫,通通都符合板規,可以發表,殆無疑義。
: 四、難以閱讀就劣退,是指版主自己一個人看不懂,就可以劣退嗎?
: 先查該版第六條第二項:
: 第六條:[內容不當]
: ‧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劣文退回:
: 1.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者。
: 2.內容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圖形鬧板文)導致難以閱讀者。
: 由文字解讀可知,難以閱讀的情形應必須由
: 「內容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圖形鬧板文)」此一要件構成才行,
: 「過多非正體中文」、「亂碼」及「難以閱讀」為此案爭點。
: 其中「正體中文」從上項討論可知,應是指一種「文字」而非「語言」,
: 我的文章並不是「過多非正體中文」,因為我每一個字都是正體中文輸入
: 亂碼是指「指在電腦中文系統中,
: 當占有二個位元的中文碼和占有一個位元的英文字碼重疊時,
: 所產生的無法識辨的紊亂符號現象」,
: 版主也無法舉證原文有出現這種現象。
: 而「難以閱讀」的對象者,僅Mews一人表示,其他版主並未發表立場;
: 查我過往在Gossiping的文章記錄,也是有近半數的人表示其看得懂文章語意,
: 又,閩南語用字係依照教育部頒佈之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 http://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index.html
: 用字並非隨便亂用,但閩南語有其獨特的語法,本來就與中華民國國語有異,
: 怎麼能依照版主知識不足,就逕自將其稱之為「亂碼」?
: 五、閩南語的使用人口
: 根據潘科元先生〈閩南語佮台語?人口〉
: http://blog.xuite.net/khoguan/blog/54962071
: 閩南語的使用人口有1700萬餘人,
: 這個語言在台灣的使用仍然不可忽視,
: 版主以其不諳閩南語為由,隨意安罪名劣退,
: 是對本土語言的一種傷害。
: 依照以上四點論證,
: 再根據
: 1.信賴保護原則:
: 板友相信該版板規所指涉的對象,不可因為相信板規而權益受損
: 2.法律保留原則:
: 板規僅規定「過多非正體中文」,卻無法論證「閩南語文」為非正體中文,
: 根據法律保留原則,「閩南語文」罰則並未入規,所以不應處分。
: Mews只溝通兩次就請我直接來申訴,
: hiimlive第一封私信就直接要我來申訴,根本拒絕溝通,
: 請組長糾舉Mews及hiimlive此兩人,撤銷我的劣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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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1rIU4_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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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9.26.95
※ 編輯: hiimlive 來自: 36.229.26.95 (08/1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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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份我說心證了
多慮的部份,我承認
但我不想八卦板爆炸再來收屍
被申訴剛好而已
難以閱讀是我直覺,也憑這直覺和推文去斷定這樣不妥當
我不想打筆戰,只是直接描述我判決的歷程
我強調,各位覺得多慮的部份,卻是我認為可能大亂的開始
本文其實講很多啦,多講也是跳針,我想大家也不想看
反正,我說了呀,GM判下來我絕對服
只要將來板主可以理直氣壯直接劣或不劣也不被亂
那我覺得就值得了~我就是這樣想
※ 編輯: hiimlive 來自: 36.229.26.95 (08/1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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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跳針形容詞好了
我只是想表達,我們兩人都一直講差不多的話啦
至於我心證有沒有問題,都說是心證了,一定「看法」不一樣呀
我理解你的觀點,所以我才直接請你申訴
大概就這樣囉
跳針我收回來,這個詞用在討論事情上面,確實不審慎也不妥當,多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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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imlive 來自: 118.163.25.80 (08/1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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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y7533663 (140.112.191.239), 時間: 08/19/2013 16: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