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修改新增小組長規定

看板About_Life作者 (大仁)時間13年前 (2013/03/08 00:3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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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實習期滿後,由群組內小組長進行不記名投票, 獲得半數以上小組長認可即通過實習, 若反對多於贊成,則解除小組長職務,且半年內不得再申請擔任小組長, 票數相同或贊成大於反對但未達半數者,得視情況延長實習時間。 建議廢除上述條文 原因: 單一小組與其他小組並無直接上下屬關係, 新增小組小組長不應該由群組內小組長不計名投票通過。 建議,新增小組長應跟罷免小組長程序相同,參照罷免小組長程序, 係由小組內版主投票罷免。新增小組長程序不應該由不相關的其它小組小組長投票通過 一來無直接業務關係 二來避免資深小組長,為了培養鞏固自己親近人士把持群組 三來小組長均為同事關係,毫無理由小組長之上任須同事一半同意才能擔任 四來應落實民主制度,就任程序和罷免程序應一致相同,由小組內版主投票使通過擔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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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小組長可由組內板主投票連署,非只一種形式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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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EC5G_8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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