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CCR板主 Rrn 請進

看板About_Life作者 (追尋安身之地)時間13年前 (2012/09/07 18:46), 編輯推噓9(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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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立志當眼線)》之銘言: : ※ 引述《litra123 (pig on 15 July)》之銘言: : : (段二)中要求使用者以寄信方式檢舉, 但 : : 依照站規 ◇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 : : 告方生效力。 :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 : : 暫由各認定權者裁量。 :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 板主可認定違規行為並處分之, 但重點是"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 由此衍生兩個問題 : : 1.板主是否有完整處理所有檢舉案並將結果(不論成立與否)公告之? : : 例如有板友在推文中指稱他人通姦但至今未見板主處理 : : 請問是沒人檢舉還是板主判定無違規卻沒有公告? : : 以私信接受檢舉到底是要把檢舉信寄給哪個板主? : : 板主又是如何判定違規與否? 所有板主開會還是收信者自行決定? : : 使用者如何得知檢舉進度? : : 為何不直接在公開版面接受檢舉? : 此段請參閱 #1Er-BjUE (PttLawSug) : 我想板主還能收信接受檢舉 沒有黑名 這不是問題 根據 #1Er-BjUE (PttLawSug) 關於公開檢舉文內容的管理 內文提及「若文章內文不當者,板主亦得援板規處分之」 要處分或刪除,也是「處理公開檢舉完畢後,仍得刪除該檢舉文章」 這段只是討論如果檢舉文本身也違規要怎麼辦。 跟黑不黑名沒有關係。 公開是為了讓板主心中的那把尺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 不然使用者只看到處理的殘渣 □ 版規三.3 二.7 <鄉民A> 這樣誰知道板主怎麼判的? 我認為執行任何影響資訊交流的規定時 要強制板工們發公告說明原因 隱板、靜板等等都需要說明理由了 刪除文章等等應該要同等辦理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5.81.30 ※ 編輯: revorea 來自: 182.235.81.30 (09/07 19:04)

09/07 19:12, , 1F
所以你認為刪文也要發公告?? 你認為需要多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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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13, , 2F
麻煩妳算一下 大家再來討論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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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13, , 3F
刪文的屍體本身就足以做為公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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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15, , 4F
大量刪文用公告還OK,不然刪一篇公告一篇是搞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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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18, , 5F
這樣的刪文已經算大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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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24, , 6F
是,我認為刪文也要發。可以很簡短節錄違規部份,多篇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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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26, , 7F
合成一篇公告也無妨,但至少要禁得起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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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28, , 8F
實行上一定有各種狀況,可能要想想怎麼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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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31, , 9F
一個可行的作法是收錄至定期清除的精華區垃圾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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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33, , 10F
直接用屍體公告刪除理由。備份到精華區垃圾桶功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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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33, , 11F
直接寫進板主刪除命令,省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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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54, , 12F
#1FTK-9pY (PttLawSug) 檢舉王你自己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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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55, , 13F
雖然水桶跟刪除略有不同,不過莫名其妙被限制發言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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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9:56, , 14F
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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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29, , 15F
根本不一樣 XDD 文章被刪除了還是可以發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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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41, , 16F
刪了發,發了刪,沒罰則又不講理由,跟水桶不是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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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52, , 17F
有理由啊 你沒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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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54, , 18F
一直鎖文,推文要開不開的的確是很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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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04, , 19F
你的訴求無解,站長明確講過刪除她也都不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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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06, , 20F
因為"文章保留權",版主刪除可以依此而不視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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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07, , 21F
但標題有寫出版規幾點幾,那就是有違規,也有公告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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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07, , 22F
站規"公告其理由",可不是"只准用公告標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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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08, , 23F
可以用任何"公開"方式,包含置底推文(我施行5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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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6, , 24F
嗯,我沒想到你們那麼認真,只是個人看法,要不要採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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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7, , 25F
再定奪。文章保留權這點我是覺得有點奇妙,想刪就刪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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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50, , 26F
然後我的想法不只是公開理由,而是進一步公開裁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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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54, , 27F
不過就像下面那篇文,目前判准沒有義務公開...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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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樣回比較快 所以可能會出現這種狀況... 某板主想刪就刪不用理由,充分利用文章保留權。 鄉民A 被刪的莫名其妙,向板主申訴被駁回 向小組長上訴,小組長來個相應不理之類的,反正缺人不可能拔小組長 要罷免也程序不符,至少要小組長定案判決 更因為這是看板事務,無法上訴到群組等級 全案卡住,就此得到一個一言堂 這狀況目前無解? ※ 編輯: revorea 來自: 114.32.141.11 (09/08 00:07)

09/08 00:08, , 28F
考慮到人力問題,還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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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現在CCR板的Rrn板主正行使以下權力 推 Rrn:根據PTT站規 版主權限與義務 推 Rrn:(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Rrn: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 Rrn:(3) 文章保留權: → Rrn: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 Rrn:(16) 文章禁止回覆權: → Rrn:板主得以設定特定文章禁止回覆之權力。 → Rrn: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然後hrs113355小組長很忙,很忙,真的非常忙! 這樣不就只能留下Rrn看得順眼的文章了嗎? 我想申訴規定還有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 再加上執行上的問題,就更複雜了。 ※ 編輯: revorea 來自: 114.32.141.11 (09/08 00:16)

09/08 00:11, , 29F
符合板旨可以寫信問板主為何刪 板主也不想玩發1砍1的遊戲
09/08 00:11, 29F
上面那串Rrn的推文就是鄉民詢問Rrn為何刪、鎖某些文的回覆 為何而刪?就像你講的沒有公告判準的義務... 可以不回答,想刪就刪想鎖就鎖也不能怎樣。 ※ 編輯: revorea 來自: 114.32.141.11 (09/08 00:24)

09/08 00:34, , 30F
重點是在板內反應到死都不會理,一貼八卦馬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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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0:35, , 31F
呃,這邊純討論制度,CCR板只是實例。
09/08 00:35, 31F
阿,忘了講。 我接受+9 滿滿的祝福。 除非不小心修到,我不會刪除"任何"推文。 ※ 編輯: revorea 來自: 114.32.141.11 (09/08 00:36)

09/08 02:19, , 32F
其實討論這些都是多餘地 我的看法是:h s m三位完全放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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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21, , 33F
的行為 看其完全沒有與人溝通的意願就知了 以一擋百 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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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22, , 34F
最後有個砲灰出來擋子彈就好啦。做的超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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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25, , 35F
這討論還是有意義,討論明示判準跟判例的必要性跟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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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26, , 36F
擴大災情 拉高層級讓站方介入清洗戰場後再光榮退役的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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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28, , 37F
這劇情聽起來好熟悉阿!好像半年多前才發生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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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30, , 38F
有句話叫"強勢被害人" 有資源 有計劃地把加害人激怒後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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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34, , 39F
力現形犯行為其壞印象再次呈現在善良群眾心中產生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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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39, , 40F
寧願看r在那鬧笑話的執法 s m兩人暫避其鋒沉潛就是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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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45, , 41F
這些大家都知道,不過,還是回到制度的討論吧。
09/08 02:45, 41F

09/08 02:47, , 42F
m某差不多一個禮拜才上一次 別太苛求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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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56, , 43F
一言堂正解~ 就跟當兵一樣. 怎麼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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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2:20, , 44F
當兵有申訴電話啊
09/09 22:20, 44F
文章代碼(AID): #1GIT2DbW (About_Life)
文章代碼(AID): #1GIT2DbW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