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_TaiwanPlaz小組長Geforce2GTS (2)

看板About_Life作者 (小蔚)時間12年前 (2011/12/25 00:56), 編輯推噓9(9033)
留言4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tsd (專門去海邊挖蛤)》之銘言: : 這是另一個案子 : 1.除了不理會使用者違反站規外 : 版主依其站方賦予的職權管理版面,處理檢舉 : 否決版主外,還胡亂警告版主 : 2.拒絕信件溝通並語帶威脅 : 將去violation檢舉信件騷擾??? : 3.不插手版務?? 只處理申訴?? : 是否違反組長權力義務之看板監督權 : 附上信件溝通證據 : 申訴請求 : 1.給予小組長Geforce2GTS警告一次並跟我道歉 : 2.恢復南港版主pdca之處分事項,並恢復其職權 對小組長處理完的申訴案 先在組務板要求小組長改判 被小組長依組規警告 連拿二次被水桶無法發文後就寄信給小組長繼續要求改判 小組長拒絕其要求=拒絕溝通=>申訴小組長 這就是你的邏輯? 剩下的不予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63.4

12/25 09:58, , 1F
我直接跟你說了吧! 我就是學某人搞南港版主的做法
12/25 09:58, 1F

12/25 09:59, , 2F
今天版主正當處理版務,你都能給給個兩次警告拔版主
12/25 09:59, 2F

12/25 09:59, , 3F
為什麼你自己遇到同樣的事情,搞獨裁 拒絕回應 水桶 樣樣來
12/25 09:59, 3F

12/25 10:01, , 4F
我繼續去別版面討論這些事情,然後你就發現人一直到組務鬧
12/25 10:01, 4F

12/25 10:03, , 5F
那有一個組長的判決把自己地方版面搞得更亂
12/25 10:03, 5F
以上 謝謝指教  本人已蒐齊相關證據備份 且不會寄存證信函 待本人私人事務告一段落將直接提告 由於相關作業程序均需要時間處理 請您在家中靜候通知書

12/25 10:41, , 6F
大家都聽到囉 tsd:然後你就發現人一直到組務鬧
12/25 10:41, 6F

12/25 10:42, , 7F
我們就拉好椅子坐..看他要鬧到什麼時候 呵呵 ~
12/25 10:42, 7F

12/25 11:48, , 8F
群組長不做事了爽到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12/25 11:48, 8F
l980也為本人這次要提告的名單之一 相關證據也已備分 也請您與tsd一起靜候通知書 現在刑事案件已經e化了 報案兩日後即可上網查詢 http://ppt.cc/0ql5 若您與tsd需要我皆可以提供 類似查詢畫面供您參考  http://ppt.cc/YbH6 這是本人一個月前另一個案子的紀錄

12/25 14:11,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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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4:12,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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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4:12,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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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4:14, , 12F
當小組長當到要告人,佩服佩服 ^_^
12/25 14:14, 12F

12/25 14:15, , 13F
樓上看來真的很怕 被告很麻煩 尤其是網路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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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4:16, , 14F
壓力很大齁?我管你備份啥XD 貼那網址是要代表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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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4:16, , 15F
等被告了再說阿,是要怕啥?說要告我我就要很怕喔?
12/25 14:16, 15F

12/25 14:30, , 16F
代表他真的會告
12/25 14:30, 16F

12/25 14:37, , 17F
代表他真的會告
12/25 14:37, 17F

12/25 14:45, , 18F
代表他真的會告
12/25 14:45, 18F

12/25 15:45, , 19F
告人花的時間精力不會比較少,等收到傳票再說囉
12/25 15:45, 19F

12/25 15:47, , 20F
你要跑到指定派出所 他家在哪 你就要去附近的派出所
12/25 15:47, 20F

12/25 15:48, , 21F
我還蠻常開車跑透透的欸..我知道樓上的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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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5:48, , 22F
通知單先→警察打電話給你→警局傳票→指定時間作筆錄
12/25 15:48, 22F

12/25 15:51, , 23F
ok的,如果我有做出對不起他的事,被告也還好..不然要怕啥XD
12/25 15:51, 23F

12/25 15:57, , 24F
只是如果當到小組長可以當到崩潰要告人..那勸他趕快辭一辭
12/25 15:57, 24F
如小抱怨所言 爭辯跟毀謗是一體兩面的 我只是捍衛我的名譽

12/25 16:00, , 25F
訴訟是人民的保障自由 爭辯跟毀謗是一體兩面的
12/25 16:00, 25F

12/25 16:01, , 26F
這是一點經驗談 供你參考:)
12/25 16:01, 26F

12/25 16:05, , 27F
感謝提醒,我只有押人去法院開庭和幫人做筆錄(全程錄影錄音)
12/25 16:05, 27F

12/25 16:06, , 28F
的經驗,如果這次是因為自己,那還蠻特殊的。應該可以學到不
12/25 16:06, 28F

12/25 16:07, , 29F
少東西:)
12/25 16:07, 29F
毀謗別人會有可能被提起告訴 就算在網路上也應該謹言慎行 這我不用自己親身學也知道 因為早就有不少例子可供借鏡 而你要自己親身體驗那也是你的自由  

12/25 16:40, , 30F
不需要你來訓我,別自以為是,謝謝。要告就去,我等傳票就是
12/25 16:40, 30F
別自以為是這句話我要原封不動的還給你 會從你口中說出這句話真的很奇怪 因為你訓我+誹謗都不知道多少次了 而我跟你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不再回應 謝謝指教 ※ 編輯: Geforce2GTS 來自: 114.40.161.25 (12/25 17:10)

12/25 17:19, , 31F
你認為我毀謗你,你就去告阿,放大絕有比較厲害?
12/25 17:19, 31F

12/25 17:20, , 32F
你玩ptt如果受不了被說,就不要玩,把自己搞到崩潰何苦呢?
12/25 17:20, 32F

12/25 17:29, , 33F
:)
12/25 17:29, 33F

12/25 17:33, , 34F
我好怕喔!倒是提醒我可以告人了
12/25 17:33, 34F

12/25 17:46, , 35F
公然侮辱,毀謗,妨害名譽,告那個都等妳啊!
12/25 17:46, 35F

12/25 17:49, , 36F
去警局或地檢署告人不難,但有沒有罪就很難說
12/25 17:49, 36F

12/25 17:51, , 37F
勿隨雞起舞
12/25 17:51, 37F

12/25 17:56, , 38F
如果能舉證這申訴文不是能接受公評的私事,也許我會被判罰
12/25 17:56, 38F

12/25 18:54, , 39F
tsd:挖糞翻舊帳是一些人的專長 <-tsd 說的真對
12/25 18:54, 39F

12/25 18:55, , 40F
你上次挖人糞翻舊文+人身攻擊 哪天收到傳票別太緊張嘿
12/25 18:55, 40F

12/25 18:57, , 41F
自己都等著被告了還想告人呀 ? 難怪實習不及格..
12/25 18:57, 41F

12/25 18:58, , 42F
你的邏輯論證能力實在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
12/25 18:58, 42F
文章代碼(AID): #1EzWGkob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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