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luee不當水桶問題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引述《yTim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之銘言:
: : 推 ganbaday:11/24到現在才一周 急什麼... 12/03 18:56
: : 今天12/3,我11/21被劣,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 2, 3 共計13天。
: 11/24提出申訴,組務只能從11/24開始算起,
: 然後組務看完申訴案,確認申訴程序無誤要時間(相關證據/溝通信件等齊備)
: 接著組務要回文請板主說明(有些很明確的就不必),必須給板主一段回答的時間,
: 也就是說,所謂的7天要從這時候才開始...
: 而組務既然沒有請板主來答辯,板主也沒辦法拖延阿=_= 現在進度在組務手上~
: 組務沒有請板主來答辯,通常是還沒審到或認為不需要,也可能是其他原因
: 而組務的進度,也不是你幾月幾號申訴,他就要在幾天內判決的,
: 關鍵在於前面的積案有多少... 現在判決到了11/21那個案子了,
: 在你前面還有rocfrank、soul5566、NeverCareU、MIKEmike07、newsyho比你早,
: 請排隊吧
: 另外這不是只有PTT這樣,你在網路上被人罵髒話,去報案也是好幾個月慢慢等的,
: 檢察官手上N個案子要處理,重大案件優先之外,小案子請慢慢排隊
我並沒有不排隊,
但是我今天要說的是如果連個受理不受理都不知道,
一聲招呼也不打,
那麼只能說是傲慢。
雖然你拿檢查官的例子來說有點不倫不類,
再怎麼樣PTT的申訴案也不會比現實生活的案子複雜,
不過我相信小組長日理萬機,那麼也不是不能體諒。
但是體諒的前提是要告知。
甚麼都不知道就傻傻的期待青天大老爺,
大哥,都已經民國一百年了。
: : 如果今天這個版主的不當判決不會影響我正常使用PTT,
: : 那麼這種處理程序我也可以理解。
: : 問題是這種劣文已經相當程度的影響了我在PTT上的正常發言權利,
: : 這已經不是說法院起訴程序可以類比,
: : 這似乎已經是把你關進看守所羈押,
: : 限制你自由活動的程度了。
: : 如果你活在戒嚴時代,那麼你要覺得沒甚麼,我同情你。
: : 你可以被警察抓走管一個月,兩個月,然後找不到你有甚麼犯罪證據,就把你放了。
: : 用官僚說法說,不好意思喔,這是行政程序。你有沒有損失,這不是我能決定的。
: : 誰叫你看起來可疑呢?不然那麼多人不抓幹嘛抓你? 我活在50年前,我接受這個說法。
: : 可惜我活在是個民主時代,對於子虛烏有的劣文造成我的正常使用權利受損,
: : 然後還要我吞下去,我就是覺得沒有道理。這是標榜學術自由的PTT,這是架設在
: : 以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大學上的BBS站,使用者我認為不應該遭受這種無理對待。
: 這個只能說無解,那些告幾十人上百人的案例,被告遍及全省,全省跑透透,
: 絕大多數都是不起訴,但通常至少得白跑兩趟,警察局+地檢署,
: 倒楣的要請假兩天+自己出車錢。而且反控誣告也沒用,因為沒有捏造證據...
: 告錯人都沒事了,如果劣錯人要賠錢,誰敢當板主?
如果你那麼愛拿現實生活來說,
那麼我們就來說,
告錯人我可以反告誣告,
我可以跟他要求民事賠償。
如果國家出問題,
我也可以申請國賠。
沒聽過因為怕要被國賠所以沒有人敢去考公務員的。
更何況,有些案子板主的確有理由,
但是這次的CCR案件,
你能接受這種判決理由嗎?
: : 板主日理萬機,我能接受;申訴程序繁複需要等待,我能接受。但是如果連一個良好的
: : 回應都沒有,就要使用者慢慢等,這到底算甚麼?才一個星期?很抱歉,時間我已經標
: : 明出來了,如果你硬要說這個時間不長,只能說並不是每個人和你的慢活時間觀念都相
: : 同。現在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說板主應該多久回覆。這是站規漏洞,也是組規漏洞,
: : 我認為這也是應該補起來的地方。
: : 所以,請正視這個問題。
: : 如果要有任何結論的話,我希望問:板主到底應該多久之內回覆才叫做合理呢?
: 一般習慣上是跟請假期限一樣天數,有時候組務會另外要求,
: 不過你的案子還沒輪到板主說話,上面條列過流程了...
我的訴求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請把習慣這種事情明文化。
習慣習慣,但是習慣並沒有任何強制力。
對我們這些權利相對絕對都十分弱勢的使用者來說,
除了仰望著板主小組長,感嘆好大的官威,
根本沒有任何辦法。
我以為,板主和小組長是為了服務使用者而存在的,
怎麼現在變成使用者要央求高層施捨正義呢?
還是說其實PTT已經偷偷的從民主台灣移到不知道那個極權國家了?
此外,針對小組長的問題,你不用怕沒有人當。
如果真的沒有人當,
我來當。
就算一下子判決不完,
至少我會跟申訴人說他的案子的進度為何。
我相信應該輪不到我,
即便今天的對小組長、對板主的限制變多了,
想要當的人也絕對很多。
只希望小組長苦民所苦,與民同理,
而不是把申訴晾在那裡,
讓我們這些廣大的使用者諸多臆測。
這些臆測自然都不是往好的方向。
小組長若真的有心,又何必吝嗇多按幾個按鍵呢?
--
五十六個星座 五十六枝花 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 五十六種語言匯成一句話
五五六六 五五六六 真 偉 大 !
亞洲天團 優文保證 五六出品 必屬精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98.81
推
12/05 20:57, , 1F
12/05 20:57, 1F
我知道,但是至少也要給一條管道。如果今天沒有開可以告誣告的這條管道,那麼今天
現實生活中的案件會多無數倍。更何況,這也是弱勢使用者對抗高層剩下的唯一管道。
不然真的碰到無良板主,難道使用者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
→
12/05 21:46, , 2F
12/05 21:46, 2F
→
12/05 21:47, , 3F
12/05 21:47, 3F
我如果傲慢就不需要在這個板汲汲營營的呼籲和發文了。
至於傲慢不傲慢,大家有目共睹,PTT之大,不是我說了算。
此外,不合理的制度我認為應該是提出建議並且改正,而並不是吞下去習慣。PTT不是我的
,也不是你的,是大家的。我認為對其提出建議是每個使用者的權利、也是責任。
撂下不習慣就不要用這種話,和眾多出一張嘴鄉民的推文不爽不要用,我分不清楚有甚麼
太大的差別。
推
12/05 21:48, , 4F
12/05 21:48, 4F
→
12/05 21:49, , 5F
12/05 21:49, 5F
→
12/05 21:50, , 6F
12/05 21:50, 6F
→
12/05 21:51, , 7F
12/05 21:51, 7F
→
12/05 21:52, , 8F
12/05 21:52, 8F
推
12/05 21:53, , 9F
12/05 21:53, 9F
→
12/05 21:55, , 10F
12/05 21:55, 10F
推
12/05 21:55, , 11F
12/05 21:55, 11F
→
12/05 21:56, , 12F
12/05 21:56, 12F
→
12/05 21:57, , 13F
12/05 21:57, 13F
推
12/05 21:58, , 14F
12/05 21:58, 14F
你完全搞錯我的訴求,請仔細再看一次。請不要把你的想法套在我身上。
我並沒有要求優先處理,我要求的是不管有沒有處理,先通知受不受理。
更何況,前面那些板友也完全沒有任何處理的跡象。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要求優先處理我的案件。
→
12/05 21:59, , 15F
12/05 21:59, 15F
→
12/05 22:00, , 16F
12/05 22:00, 16F
此外,正因為我尊重ptt站規,這是小組長就可以擬定的權限,在小組長並沒有明白表態
不受理的情形時,我並無意越級上報。所以我來About_life板進行討論,希望高層可以聽
到我的聲音。我不知道這麼做有礙到你甚麼了,也不曉得這麼做有甚麼嚴重問題?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1.250.98.81 (12/05 22:03)
→
12/05 22:01, , 17F
12/05 22:01, 17F
→
12/05 22:01, , 18F
12/05 22:01, 18F
→
12/05 22:02, , 19F
12/05 22:02, 19F
→
12/05 22:02, , 20F
12/05 22:02, 20F
→
12/05 22:03, , 21F
12/05 22:03, 21F
推
12/05 22:04, , 22F
12/05 22:04, 22F
你硬是要斷章取義,那也沒有討論的必要。你不想說就別說了,我也不回你了。請自便吧.
※ 編輯: yTim5566 來自: 111.250.98.81 (12/05 22:07)
→
12/05 22:05, , 23F
12/05 22:05, 23F
推
12/05 22:05, , 24F
12/05 22:05, 24F
→
12/05 22:07, , 25F
12/05 22:07, 25F
→
12/05 22:08, , 26F
12/05 22:08, 26F
推
12/05 22:25, , 27F
12/05 22:25, 27F
推
12/06 00:24, , 28F
12/06 00:24, 28F
→
12/06 00:24, , 29F
12/06 00:24, 29F
→
12/06 00:26, , 30F
12/06 00:26, 30F
→
12/06 00:27, , 31F
12/06 00:27, 31F
→
12/06 00:27, , 32F
12/06 00:27, 32F
→
12/06 00:29, , 33F
12/06 00:29, 33F
→
12/06 00:30, , 34F
12/06 00:30, 34F
→
12/06 00:31, , 35F
12/06 00:31, 35F
→
12/06 00:32, , 36F
12/06 00:32, 36F
推
12/06 00:35, , 37F
12/06 00:35, 37F
→
12/06 00:36, , 38F
12/06 00:36, 38F
→
12/06 08:59, , 39F
12/06 08:59, 39F
推
12/07 01:04, , 40F
12/07 01:04, 4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