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Grosjean瀆職不處理申訴 以包庇Hongda瀆職

看板About_Life作者 (六月雪)時間15年前 (2010/10/17 20:52),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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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事項: 一、Grosjean小組長須重新受理本人申訴並傳喚Hongda板主到案說明後審理。 二、Gorsjean小組長須依組規將非當事人和相關人亂入者予以警告或是懲處。 三、Gorsjean小組長須撤銷針對行使正當防衛權的本人挾怨報復之不當水桶。 申訴事由: YanLong板民在本人文章下洗文鬧板 → #1CbT6TzA(EatToDie)[證1] Hongda板主卻惡意不處理本人檢舉 故本人申訴 → #1CcIzIYn(L_FoodAndDri)[證2] Grosjean小組長竟也惡意不處理本人申訴 → #1CcNMJ8f (L_FoodAndDri)[證3] 甚至放任他人違規亂入卻反將本人惡意水桶 → #1CcY3GfV(L_FoodAndDri)[證4] 站規可「沒」規定:「檢舉標的所在文章」經過編輯,則被害人喪失檢舉權。 例如,難道有人文章有編輯紀錄存在,則誰都可推文對其攻擊謾罵,反正也不會有事, 因其已無法檢舉,只能任人羞辱胡鬧?顯然荒謬不是嗎?Grosjean 卻是這種無理遁辭! 我申訴的是 Hongda 惡意不處理檢舉,Grosjean 只需傳喚 Hongda 到案說明, 如果 Hongda 要說謊來指控本人說謊,謊稱同時身為「證人」的他沒看到該鬧板噓文, Grosjean 再判決本人敗訴尚勉強有理由,卻是對「被告」身兼證人的板主傳都不傳, 就「邏輯跳躍」到對「受害人」『有罪推定』毀謗是捏造證據的嫌犯, 而先一步打壓剝奪憲法站規所賦予人民鄉民的訴訟權!這是哪門子錯亂的法理? 難道不是因為 Grosjean 和 Hongda 同為基隆板資深板友的情誼而蓄意包庇循私護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253

10/21 21:44, , 1F
看板違規行為僅申訴至小組長層級。
10/21 21:44, 1F

10/22 00:08, , 2F
我申訴的是「組務違規行為」,ok?under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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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03, , 3F
話說 若是小組敗訴 只要扯一些小組長徇私舞弊叭叭 就可以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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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訴 那某方面來講 不是有可能造成制度虛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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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0:57, , 5F
所以小組長真的徇私舞弊呢?站方就擺給他們爛這樣?
10/23 10:57, 5F

10/23 19:29, , 6F
群組長會檢查小組長的判決是否正常,而不會去檢查版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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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9:30, , 7F
事務。組長寫你修文,且你真的修文,沒啥好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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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24, , 8F
樓上請搞清楚狀況案情再來發言 不然也沒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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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25, , 9F
最好是找科班的來攻我嚴謹法理邏輯 不想講道理的甭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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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nowOfJune 來自: 123.204.162.39 (10/23 21:26)
文章代碼(AID): #1Ckl6bkW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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