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gossip版日前隱版

看板About_Life作者 ((*〞︶〝*) )時間14年前 (2010/06/09 09:18), 編輯推噓7(707)
留言14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我自己身為當事人,也認為應該依照組規行事,因為隱板,該全部解職,就解職 因為隱板事件被牽連,而被解職,我絕對坦然接受.因為法規寫的非常明確.不該有模糊空間. 說真的拿過去錯誤的判例,來從輕發落板主群,是非常不恰當的. 因為從輕發落而免於被集體免職,我也引以為恥. 就好比殺人嫌犯罪證明確被A法官誤判無罪,這樣明顯錯誤的判決, 往後全省的法官都可以用這個錯誤案例,殺人罪證明確的都判無罪嗎? 當然是不行的!因為法律的規定,就該確實遵守. 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設為隱版 若有違反此公告,該版全部版主予以免職. 這幾個字很明確,完全沒有也不該有模糊空間. ※ 引述《basicnet (basicnet)》之銘言: : 申訴GOSSIP版日前無故隱版 : ● 26 m19 6/07 valater □ [公告] 剛剛隱版事件 : 查判判決案例如下: : 希望能依法行政。 : ============================================================= : : 依據生活娛樂館組規: :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 標題 [公告] 本組重要公告 : 時間 Fri Apr 18 12:40:53 2003 : ─────────────────────────────────────── : 由於本群組內無班版、站民團體之類的私人性質版 : 所以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設為隱版 : 若實有必要,請先和小組長說明原因 : 若有違反此公告,該版全部版主予以免職 : 生活娛樂館 小組長 : claus : 2003.4.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84.83

06/09 09:45, , 1F
你所謂的錯誤的判例 和訂那條規定的人是同一人呢..
06/09 09:45, 1F

06/09 09:46, , 2F
到底判例是錯的 還是這條規定是錯的呢...XDDD
06/09 09:46, 2F

06/09 09:49, , 3F
那你應該因為v的手殘主動請辭 而不是在這邊叫 快去辭吧
06/09 09:49, 3F

06/09 09:50, , 4F
請你請辭跟申訴一起行動吧 不然都是假的
06/09 09:50, 4F

06/09 09:57, , 5F
您是想拖其他版主下水??
06/09 09:57, 5F

06/09 10:21, , 6F
黑掉就是黑啦 滾邊去
06/09 10:21, 6F

06/09 11:06, , 7F
所以你怎麼不身先士卒請辭謝罪阿?
06/09 11:06, 7F

06/09 11:32, , 8F
既然這麼想負責,那就都算在你身上吧
06/09 11:32, 8F

06/09 21:12, , 9F
那你下次隱板看看 不就好了
06/09 21:12, 9F

06/09 21:15, , 10F
想拖累其它板主?!先生您的腦袋裡頭到底在想什麼阿?
06/09 21:15, 10F

06/10 10:34, , 11F
那你自己下台不會?
06/10 10:34, 11F

06/10 16:04, , 12F
就不能給原po一個下台階嗎?
06/10 16:04, 12F

06/12 03:59, , 13F
體諒一下原po,一個人被趕下台是很孤獨的,當然會想
06/12 03:59, 13F

06/12 04:00, , 14F
找幾個人一起,比較溫暖咩
06/12 04:00, 14F
文章代碼(AID): #1C3klHox (About_Life)
文章代碼(AID): #1C3klHox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