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l_TalkandCha小組長 GeminiMan之判決
申訴人:victoryss
被申訴人:Geminiman/l_talkandcna
事由:
本人在3/14 八卦板一篇文章中推文:
噓
03/14 23:39,
03/14 23:39
遭到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水桶
理由是: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與板主溝通無效後
上訴至組務
小組長Geminiman判決:
使用者 victoryss 之推文,有明顯對特定族群 (台科大以外之學校及其
學生) 進行言語侮辱、挑釁、引戰之行為,已違反八卦板之板規第七條。
故此案維持板主 diefishfish 之原判。
不服理由:
我被水桶的那篇文章內容一部分是這樣的:
我記得是台北某科大的案子(和台科大名聲差不多威名)
本人認為我推文是想否定有科大與台科大能夠不相上下
前面的
" 有科大跟台科一樣? "
這句話相應文中的台北某科大
根本就不能夠證明我針對哪一間科大
本人認為不能夠引用板規七的特定族群來作判決
最後一個 "甲賽"
我認為只能判定是我口氣不好 語氣不當
不能夠接受這樣就被判為引戰、侮辱
本人不認為這樣構成挑釁
因此不能夠接受這樣的推文構成對"特定族群" 且 "引戰" 之說法與判決
有請群組長看完文章後再看附件作定奪
辛苦了!
附件:
1. L_TalkandCha 板之申訴文
2. 水桶公告文
3. 與八卦板主溝通之信件
4. L_TalkandCha板 小組長 GeminiMan 之判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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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7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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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1:50, , 1F
03/25 01:50, 1F
※ victoryss:轉錄至看板 PttLaw 03/31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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