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2 ] 不服 l_TalkandCha小組長 GeminiMan之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時間16年前 (2010/03/25 00: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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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作者: l8 (%) 標題: [轉錄]Re: 水桶判決的疑惑 時間: Fri Mar 19 00:15:47 2010 ※ [本文轉錄自 l8 信箱] 作者: DDRMIX (LINDA) 標題: Re: 水桶判決的疑惑 時間: Fri Mar 19 00:02:16 2010 ※ 引述《l8 (%)》之銘言: : ========================================================== : 麻煩一下 若是堅持原判 至少回個信 : 因為組務版那邊說一定要多做一下這個動作@@ : ========================================================== : ※ 引述《l8 (%)》之銘言: : : ● 4571 m38 5/28 Beef □ [公告] 水桶 : : 若是昨天那樣需要水桶的話 請以累犯處理他 : 關於此案 尊重DDRMIX版主的判決 : 但有以下兩點煩請版主解惑 : (1) : 推 l8:我就在sxt56862下面推文 不是回他回誰阿 腦袋有洞想太多 03/12 01:48 : 板規7 水桶2週 : 推 AlanShore:王部長是台南望族,天龍人? 拜託要酸也有點料吧...唉 03/12 01:38 : 推 AlanShore:去查查王家背景好嗎? 天龍人? 18戰到頭暈了嗎? 03/12 01:41 : → AlanShore:18坳得真辛苦,給你拍拍!! ^_< 03/12 01:47 : 板規7 警告1支 : 何以未指名id挑釁 水桶兩週 : 而指名id挑釁 卻只要警告1支 : 未指名的反而罰的比指名道姓的重 : 這樣的標準是否有些奇怪 指名道姓只是判決條件之一 兩者皆很明顯看的出在針對誰 只是前者的"腦袋有洞"已經明顯越線 後者酸人尚未到挑釁之界線 : (2) : 累犯不宜判警告(累犯證據已呈現於上篇) : 以往判例 : ● 437 m爆 6/10 Beef □ [公告] 水桶&警告(修正) : → F7:以後也不用什麽行政院长了, 院长跟总统合一变成行政区长吧 06/09 20:35 : → F7:可以继承不动产或者两百万以上遗产....(  ̄ c ̄)y▂ξ 06/09 20:36 : 噓 F7:通过面谈後,进入XXX阶段,"""立刻"""可以在台工作 06/09 20:39 : → F7:各位阿宅大学生们~~快点集资开公司吧,有好便宜的大陆劳工可雇用 06/09 20:39 : → F7:公投什麽? 有七爸满狼的选票支持 06/09 20:40 : 推 F7:以後连计程车司机都让支那人来当,就会发生暴动了 06/09 20:43 : → F7:来研究10/1~10/4弹性连假要去哪玩好了......唉 06/09 20:45 : 過多非正體中文,F7警告一次。 : 17:30 經查詢後 : 帳號 水桶日期 水桶年份 備註 : F7 09/17 2008 水桶兩週 : 故以累犯計算,改判水桶兩個月。 : 此篇水桶公告中 F7原本警告1次 : 但因為被人抓到有水桶紀錄 : 直接變成兩個月 : 請版主參考 : 累犯不宜判警告 但仍需看當時違規之情形 F7當時純屬故意之行為 而此水桶因雙方皆有不適當之言行 非當事人單方面故意引起糾紛 故無考慮加重之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4.1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6.56

03/19 00:21,
版主認為AlanShore並未到挑釁之界限
03/19 00:21

03/19 00:22,
但本人主張 AlanShore 的言語已經造成本人極度不舒服 早已達到
03/19 00:22

03/19 00:25,
挑釁的程度 且除了誤會本人原意外 還指責本人沒料 更有謾罵
03/19 00:25

03/19 00:26,
之嫌 這部分與版主溝通後仍無法達成共識 以上補充
03/19 00: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0.30
文章代碼(AID): #1BgZwQEy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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