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L_SecretGard #18CdehYq 判決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站內 L_SecretGard
標題 Re: [申訴] 請政黑賠我二十天冤獄!
時間 Tue May 20 14:22: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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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之銘言:
: 招手) dierguarder、IBIZA 在過來解釋一下吧
原本我以版規文字是「修改推文」, 判決不違規
但是dierguarder版主查過判例之後
發現版規的「修改推文」包含故意刪除推文(判例:#16ehJ8xt)
所以由dierguarder版主改判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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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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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51.50
且已於下篇提出相關板規及過往判例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站內 L_SecretGard
標題 Re: [申訴] 請政黑賠我二十天冤獄!
時間 Tue May 20 14:25:5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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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之銘言: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原本我以版規文字是「修改推文」, 判決不違規
: : 但是dierguarder版主查過判例之後
: : 發現版規的「修改推文」包含故意刪除推文(判例:#16ehJ8xt)
: : 所以由dierguarder版主改判違規
: 請檢附貴板相關版規 及過往類似判例判例上來 謝謝
原版規
7.故意使用讓多數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推文紀錄者。
(西斯語、大量髒話、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等。)
判例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ROCKMANX6 (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17734 basicnet水桶六十日
時間: Sun Jul 22 09:37:11 2007
17582 35 7/20 basicnet □ [經濟專家?]蕭萬長:萬長就是萬點開始漲
※ 編輯: basicnet 來自: 203.70.148.133 (07/21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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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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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1 15 7/20 basicnet □ [轉錄]若泛藍的當總統,你的失敗人生找誰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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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2.9.145
※ 編輯: LV880 來自: 220.142.9.145 (07/20 17:36)
※ LV880: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07/20 17:36
※ LV880:轉錄至看板 KMT 07/2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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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sicnet 來自: 203.70.148.133 (07/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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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31 12 7/21 basicnet □ [轉錄]若泛藍的當總統,你的失敗人生找誰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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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sicnet 來自: 203.70.148.133 (07/21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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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tenese:轉錄至看板 Test 07/21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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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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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13:58,
07/21 13:58
basicnet故意刪改推文三次,水桶各五日,一共十五日。
但basicnet有兩次前科:
290 m 1 7/09 nike22 □ [公告] basicnet警告一次
965 ! 111/25 mornlunar □ [公告] basicnet水桶14天/劣文退回
故水桶加倍兩次,一共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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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0.14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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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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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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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8.251.50
根據所檢附之判例 刪除推文之行為 乃觸犯政黑板板規
是故維持原本主之判例
答辯至此結束
實習心情小組長 kendofox
※ 引述《dielie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之銘言:
: 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須對原告被告兩造有利證據平等對待。
: 小組長完全聽信板主明顯曲解板規造成對板友權利受損的遁詞,
: 對板友所提明確事證與情節動機等全然不採納,失之公允!
: --------------------------------------------------------
: HatePolitics
: #1845OSoA
: 檢舉我刪推文,已於同篇推文中被IBIZA判決不違規:
: 推 IBIZA:不違規
: 推 IBIZA:版規寫的是竄改啊..
: 板友也認同:
: 推 TERRIST:光刪推文不修內容沒違反吧??
: 推 ilyvonne:刪大量推文違反哪一項版規?
: 推 Serpentsage:但原則上修推文=/=刪推文 不是這樣解釋版規?
: 連dierguarder也這麼說:
: 推 dierguarder:看來板規要改一下了
: 結果dierguarder仍執意於
: #1845jKqT
: 用修改前的板規強浸我水桶,更違反一案兩判的法理原則!
: 之前有人檢舉前板主ROCKMANX6剽竊重製他人文章嚴重違規違法時,
: IBIZA說「不能用『不存在』的板規入人於罪」為其提攜人迴護。
: 很明顯,板規修改前只有「竄改推文」,「刪除」字眼是『不存在』的!
: 修改後才新增成「刪除與竄改」,不同的事物才必須「並列」以區隔之。
: 稍有中文程度都知道,「刪除」完全不同於「竄改」,是「不同義詞」!
: 另dierguarder辯稱援引判例,顯然該判例亦明確違反「依法判決」原則,
: 用不合理不合法的判例來判決,毒樹毒果理論,自然仍是不合理不合法!
: 況且,我早於原文 #1844UjGE 中「開宗明義」說明將刪推文,
: 因我要求「事證」與「論證」,原文犖犖八大點,簡短推文如何應付?
: 連IBIZA都同意:
: 推 IBIZA:基本上, 我是覺得如果能因為刪推文而減少在推文中對罵的情況
: 推 IBIZA:那是好事...
: 事實證明,一如往常,本人一發文,馬上湧入大量不實指控與攻訐謾罵,
: 推文完全不針對原文做批駁,本人就是因為之前不堪其擾,才會醜話說在前頭要刪推文,
: 所以我刪除的完全是對我原文亂與鬧的推文,請問我沒有拒絕言語騷擾的權利嗎?!
: 這種多數暴力嚴重的生態,加上不合理的板規,我只能檢舉三人,
: 也不太可能有綠友幫我檢舉(他們自己也有「稀珍」的「額度」要自保。)
: 其他多數人卻仍能持續攻擊擾亂我而逍遙法外。
: (板主絕對放縱甚至暗喜,之前我寄信給dierguarder申訴,她只回一句:你煩不煩!)
: 請問小組長,我不動用站方賦予我的「刪文權」,你要我怎麼辦?
: 眼睜睜看著自己被羞辱糟踏,自認命賤活該忍氣吞聲嗎?對不起,我人格沒那麼低下。
: 這件冤獄真是經典與令人咋舌,先用不存在的法律把人抓去關,事後才立法追加合法性!
: 本人要求賠償二十天冤獄,以折抵日後的可能刑期(或冤獄)之方式來補償。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原版規
: : 7.故意使用讓多數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推文紀錄者。
: : (西斯語、大量髒話、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等。)
: : 判例
: : 作者: ROCKMANX6 ( ) 看板: HatePolitics
: : 標題: [公告] 17734 basicnet水桶六十日
: : 推 harddaynight:吱吱po文都射後不理 還會刪推文 實在有夠峱 科科 07/21
: 07:18
: : basicnet故意刪改推文三次,水桶各五日,一共十五日。
: 請注意,前板主故意將板規「竄改」說成「刪改」,這才真正叫「竄改」。
: 而且,應該他所犯是「又刪又改」,所以才會被以「刪改」為由判決。
: 我完全只有刪,而且是「預告」會刪。
: 要將字義明顯不同的刪除涵蓋在竄改之內也不是不行,但也必須先警告再公告方式,
: 這才是對爭議板該有的處理程序方合情合理,否則就是「不教而殺謂之虐」!
: 看到對方政營就見獵心喜的枉判遽判,自己陣營就想盡辦法鑽板規漏洞來脫罪,
: 這是政治相關屬性的板主應有的態度嗎?
: 另外,請注意以上推文:「吱吱po文都射後不理 還會刪推文」。
: 我就是因為有心想要與板眾討論,才會要求:
: 「勿用簡陋推文否則必刪,請用回文方式完整論述」
: 事後我也確實逐篇回文,直到我被冤判為止!
: 情節與動機完全不同,怎可一視同仁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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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 ● o ° ●
● 未來 職業絕不選擇 從政 ° ○
○ o 因為對官場明目張膽的貪贓枉法已喪失信心 ● ○ °
○ ° 愛情 伴侶絕不選擇 雙魚 ° o
● o 因為對雙魚自以為是的飄忽不定已完全看透 ○
○ꈠ ○ o ● ○ o ρblu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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