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看板About_Life作者 (龍娃)時間18年前 (2005/12/30 20: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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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SES的通知,來此板閱讀一系列文章後, 經過爭點整理,聲稱為mereamor的smalltiny,其爭點似乎有二。 我將作如下說明。 ※ 引述《smalltiny ( )》之銘言: : 推 SES:所以這篇文章已經在板上無故消失了嗎? 12/13 13 : 對 : 推 SES:還有你所說的被板主M起來的公告似乎也消失了? 12/13 13 : 對 : 推 SES:還有你所說的被板主M起來的公告似乎也消失了? 12/13 13 : 對 不,我貼過的公告,以及她的文章,都一一收錄在精華區中,並沒有"消失" z→3→4→1→ 5.6兩篇文章。 依據本版的習慣,「公告系列」如果不足以成為日後板規或判例, 通常在下個月開始前,在看板上予以刪除,並收進精華區中保存。 ============================================================================= : → SES:另外 爭議內容多為私人恩怨 請自行協調 12/13 13: : 但是 當初用 "公告" 波出 : 公告是可以隨便這樣波的嗎? 就已經不是私底下能解決的了 : 難道今天板主隨便公告波個什麼, 那我都要承受? 如果照你認定內容是私人事務 : 那把私人事務以板主之便用公告波到板上, 難道不會損害到我的權益? : 換句話說...那是不是代表板主可以隨便把我家裡的事跟私人的事用 [公告] 波到板上 : 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 又 如果是私人事務 那怎麼能用公告貼出? 關於此第二點爭議之說明,如下。 這些爭議,本人認為,實屬私人恩怨與個人理念上之齟齬。 然而,為何這些事情需要在公告中順便向大家說明?理由很簡單。 mereamor於2005年九月底上任本兔板板主, 我與mereamor在2005年十月中旬,私下討論可以互相支援、幫助, 一起來協助成立「台灣愛兔協會」,我們約定共同分擔工作, 因為我們都很忙、也都有學業要顧,不可能一個人處理全部成立事務。 在此協議達成後,我們開始公告招募「協會發起人代表」 依據內政部之規定,需要有跨13縣市、30人以上之連署, 這些連署人,必須把他們的身分證影本、學籍工作資料、聯絡電話地址給我們。 在網路上,你我皆素昧平生,今天大家願意從各地傳真身分證影本給我們 就是對PTT兔板的信賴,我相信大家也認為這是需要慎重的事情, 特別在這詐騙集團猖獗之時代。 如今,這個籌備會突然中止了、說不辦了, 能有人不錯愕嗎?那我傳去的資料怎麼辦?大家紛紛詢問怎麼了。 每一個參與此事的人,都有權利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為什麼說要傳真就傳真,說不辦就不辦?? 難道拿大家的身家資料當兒戲嗎? 當然不是。因此,才要稍微說明這背後累積發展過來的細委。 而實情、理由就是,我與mereamor的共事理念,隨著時間的遞增而分歧始劇烈。 十月下旬,她逕自刪除flyingpig未違規之文章,又不在精華區備份, 最後更不願向板友道歉。我與yon板主,皆無法容忍此事在兔板上存在。 此乃分道揚鑣之導火線。 既然有「導火線」,那就必然有「火藥」受之點燃。 而火藥,便是在該文中簡略帶過之幾點。 ============================================================================ 既然叫火藥,那麼便表明我與她對同一事實的認知不同。 然而,我要提醒的是,我僅就個人立場作客觀之描述,並未作主觀上之評判。 舉例來說,我說她「反悔」,這是客觀事實 (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之定義:「對以前約定的事情,中途變卦。」) 但,我並沒有說「反悔是不要臉的行為、是可恥的舉動」之主觀評價陳述。 例二:「催告」,也是客觀描述,有人會說「被催告」是丟臉、違法的事情嗎?? 催告只不過描述一方很希望另一方能夠儘快給他答覆,以確定雙方關係罷了。 ( 而我確實寫了兩封以上的信給她     希望她能儘快讓我知道,她是否堅持要辭職,是否還要一起協助協會成立?     但她一直都沒有回,直到11/7,板友po文問協會進度如何,我才吐露此事 至於她為什麼隔天終於上站回信, 我想這跟〔催告〕這個"個人動作"之描述,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曉得有什麼好爭議的呢? 我催告她,表示我對這件事很著急,這是對我個人感受與客觀動作的描述, 表示我並沒有不聞不問,我很希望她趕快答覆、讓接下來的關係確定罷了; 如果單純我'感到著急'此事,讓對方覺得被辱,那這也不是我需要負責的。) ============================================================================= 回到主軸。 所以,公告一文的重點,在於向大家坦白: 「很抱歉我們拆夥了,謝謝你們花錢傳真個人資料給我們 謝謝大家花時間一起想協會的章程、可以做的事情有哪些   但是我們主召集人,在共事上,日漸困難,最後甚至無法達成共識; 讓板友們看見這些痕跡,就是想讓大家能了解-我們兩人都努力磨合過了 希望大家能夠原諒事情發展到此地步 希望大家知道,我們沒有詐騙大家的身分證影本與個人資料...」 基於此文旨,以及mereamor辭職之後,板上風氣之走向確認 故有此篇公告。「形」雖屬私人恩怨,然「實」屬兔板板務之公事。 ======================================================================== 再者,關於此文中,非重點之火藥「內容」。 其雖非為公告之重點,然而本板尊重兩造各自陳述之權利, 因此,mereamor之見解,允由smalltiny澄清, 縱然其中言詞之使用、對人身之攻擊,多已涉本板〔浸水桶聲明〕, 但本人仍加Mark,提醒大家閱讀其內容,以示公平。  (所以說,她也跟大家說了她想講的話了,而我不但沒有刪除   還特別彰顯這篇文章。只因作為板主,我問心無愧。 ) 如果問我個人,怎麼看待這篇來自smalltiny的文章? 我想,我的思緒並未偏離主軸, 它僅僅是完全佐證了我們不合、難以達成共識的事實而已。 相信兔友們至此,已能夠了解-宣告協會不辦了、身分證影本沒用了, 不是兒戲;故事的發展,不是我們故意在耍大家。 至於共事的齟齬,我想世界各地、家庭裡外,所在多有 是非之評判、內心感受,豈是一人說了算? 而爭吵,是不是會模糊原公告的文旨呢? 顧及於此,本板以及相關板友,多不予回應,便是此故。 何況,事情〔對錯〕我文中並未作價值判斷,僅僅陳述我們看法有差異、立場不同 並且,在文末,我亦表示對她付出的感激,對事情發展的遺憾,以及對她的祝福。 如果「差異」的陳述令她難以承受,那麼,請不要忘了- 我也M了smalltiny的文章,我也承受了此難受的「差異」陳述。 而最後,兩篇文章都進了精華區,而且還是分開貼的,沒有被黏成一篇。 (我很少把文章分開貼,除非被視為重要的事情) 個人認為,本板公務之執行,並無疏失與不當之處。 ======================================================================= 最後,我要談談一個問題。 今天是被組務大大叫來回文章的。 「組務板」就我的理解,應該是用來申訴「使用者權限」與「裁定爭議」的地方。 然而,在rabbit板上,mereamor與smalltiny, 就使用者權限而言,他們從未被浸水桶; 就裁定而言,既沒有劣文、亦無被警告。 整起事件,說明至此。 感謝SES的勞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3.5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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