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感謝SES的通知,來此板閱讀一系列文章後,
經過爭點整理,聲稱為mereamor的smalltiny,其爭點似乎有二。
我將作如下說明。
※ 引述《smalltiny ( )》之銘言:
: 推 SES:所以這篇文章已經在板上無故消失了嗎? 12/13 13
: 對
: 推 SES:還有你所說的被板主M起來的公告似乎也消失了? 12/13 13
: 對
: 推 SES:還有你所說的被板主M起來的公告似乎也消失了? 12/13 13
: 對
不,我貼過的公告,以及她的文章,都一一收錄在精華區中,並沒有"消失"
z→3→4→1→ 5.6兩篇文章。
依據本版的習慣,「公告系列」如果不足以成為日後板規或判例,
通常在下個月開始前,在看板上予以刪除,並收進精華區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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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S:另外 爭議內容多為私人恩怨 請自行協調 12/13 13:
: 但是 當初用 "公告" 波出
: 公告是可以隨便這樣波的嗎? 就已經不是私底下能解決的了
: 難道今天板主隨便公告波個什麼, 那我都要承受? 如果照你認定內容是私人事務
: 那把私人事務以板主之便用公告波到板上, 難道不會損害到我的權益?
: 換句話說...那是不是代表板主可以隨便把我家裡的事跟私人的事用 [公告] 波到板上
: 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 又 如果是私人事務 那怎麼能用公告貼出?
關於此第二點爭議之說明,如下。
這些爭議,本人認為,實屬私人恩怨與個人理念上之齟齬。
然而,為何這些事情需要在公告中順便向大家說明?理由很簡單。
mereamor於2005年九月底上任本兔板板主,
我與mereamor在2005年十月中旬,私下討論可以互相支援、幫助,
一起來協助成立「台灣愛兔協會」,我們約定共同分擔工作,
因為我們都很忙、也都有學業要顧,不可能一個人處理全部成立事務。
在此協議達成後,我們開始公告招募「協會發起人代表」
依據內政部之規定,需要有跨13縣市、30人以上之連署,
這些連署人,必須把他們的身分證影本、學籍工作資料、聯絡電話地址給我們。
在網路上,你我皆素昧平生,今天大家願意從各地傳真身分證影本給我們
就是對PTT兔板的信賴,我相信大家也認為這是需要慎重的事情,
特別在這詐騙集團猖獗之時代。
如今,這個籌備會突然中止了、說不辦了,
能有人不錯愕嗎?那我傳去的資料怎麼辦?大家紛紛詢問怎麼了。
每一個參與此事的人,都有權利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為什麼說要傳真就傳真,說不辦就不辦?? 難道拿大家的身家資料當兒戲嗎?
當然不是。因此,才要稍微說明這背後累積發展過來的細委。
而實情、理由就是,我與mereamor的共事理念,隨著時間的遞增而分歧始劇烈。
十月下旬,她逕自刪除flyingpig未違規之文章,又不在精華區備份,
最後更不願向板友道歉。我與yon板主,皆無法容忍此事在兔板上存在。
此乃分道揚鑣之導火線。
既然有「導火線」,那就必然有「火藥」受之點燃。
而火藥,便是在該文中簡略帶過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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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叫火藥,那麼便表明我與她對同一事實的認知不同。
然而,我要提醒的是,我僅就個人立場作客觀之描述,並未作主觀上之評判。
舉例來說,我說她「反悔」,這是客觀事實
(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之定義:「對以前約定的事情,中途變卦。」)
但,我並沒有說「反悔是不要臉的行為、是可恥的舉動」之主觀評價陳述。
例二:「催告」,也是客觀描述,有人會說「被催告」是丟臉、違法的事情嗎??
催告只不過描述一方很希望另一方能夠儘快給他答覆,以確定雙方關係罷了。
( 而我確實寫了兩封以上的信給她
希望她能儘快讓我知道,她是否堅持要辭職,是否還要一起協助協會成立?
但她一直都沒有回,直到11/7,板友po文問協會進度如何,我才吐露此事
至於她為什麼隔天終於上站回信,
我想這跟〔催告〕這個"個人動作"之描述,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曉得有什麼好爭議的呢?
我催告她,表示我對這件事很著急,這是對我個人感受與客觀動作的描述,
表示我並沒有不聞不問,我很希望她趕快答覆、讓接下來的關係確定罷了;
如果單純我'感到著急'此事,讓對方覺得被辱,那這也不是我需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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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主軸。
所以,公告一文的重點,在於向大家坦白:
「很抱歉我們拆夥了,謝謝你們花錢傳真個人資料給我們
謝謝大家花時間一起想協會的章程、可以做的事情有哪些
但是我們主召集人,在共事上,日漸困難,最後甚至無法達成共識;
讓板友們看見這些痕跡,就是想讓大家能了解-我們兩人都努力磨合過了
希望大家能夠原諒事情發展到此地步
希望大家知道,我們沒有詐騙大家的身分證影本與個人資料...」
基於此文旨,以及mereamor辭職之後,板上風氣之走向確認
故有此篇公告。「形」雖屬私人恩怨,然「實」屬兔板板務之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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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關於此文中,非重點之火藥「內容」。
其雖非為公告之重點,然而本板尊重兩造各自陳述之權利,
因此,mereamor之見解,允由smalltiny澄清,
縱然其中言詞之使用、對人身之攻擊,多已涉本板〔浸水桶聲明〕,
但本人仍加Mark,提醒大家閱讀其內容,以示公平。
(所以說,她也跟大家說了她想講的話了,而我不但沒有刪除
還特別彰顯這篇文章。只因作為板主,我問心無愧。 )
如果問我個人,怎麼看待這篇來自smalltiny的文章?
我想,我的思緒並未偏離主軸,
它僅僅是完全佐證了我們不合、難以達成共識的事實而已。
相信兔友們至此,已能夠了解-宣告協會不辦了、身分證影本沒用了,
不是兒戲;故事的發展,不是我們故意在耍大家。
至於共事的齟齬,我想世界各地、家庭裡外,所在多有
是非之評判、內心感受,豈是一人說了算?
而爭吵,是不是會模糊原公告的文旨呢?
顧及於此,本板以及相關板友,多不予回應,便是此故。
何況,事情〔對錯〕我文中並未作價值判斷,僅僅陳述我們看法有差異、立場不同
並且,在文末,我亦表示對她付出的感激,對事情發展的遺憾,以及對她的祝福。
如果「差異」的陳述令她難以承受,那麼,請不要忘了-
我也M了smalltiny的文章,我也承受了此難受的「差異」陳述。
而最後,兩篇文章都進了精華區,而且還是分開貼的,沒有被黏成一篇。
(我很少把文章分開貼,除非被視為重要的事情)
個人認為,本板公務之執行,並無疏失與不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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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要談談一個問題。
今天是被組務大大叫來回文章的。
「組務板」就我的理解,應該是用來申訴「使用者權限」與「裁定爭議」的地方。
然而,在rabbit板上,mereamor與smalltiny,
就使用者權限而言,他們從未被浸水桶;
就裁定而言,既沒有劣文、亦無被警告。
整起事件,說明至此。
感謝SES的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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