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於 Wanted 版浸水桶處分不服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湯唐躺燙)時間20年前 (2005/11/24 20:50),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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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jack (pjack)》之銘言: :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大於20字。 : 網址不包含在內文的範圍 標題也不算在內文裡 板規定的這麼清楚 那也沒什麼好申訴的啊 @@" 況且水桶本來就沒有事先告知的必要 會丟水球通知的板主已經算是很用心的板主了 ^^" 生活娛樂館代理組長 smarttb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4

11/24 21:48, , 1F
後面那句是他回信才加的, 請組務版版主再看一次
11/24 21:48, 1F

11/24 21:51, , 2F
也就是那根本不在版規之內
11/24 21:51, 2F

11/24 22:02, , 3F
如果有寫在版規之內我就不用來申訴了
11/24 22:02, 3F
文章代碼(AID): #13XRSOlH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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