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eminine_sex版主Wally瀆職
※ 引述《Wally (== 未完待續 ==)》之銘言:
: 推 shadow0963:妳自己言 時間點 "推文在前 版規在後"
: 推 shadow0963:那妳"以下摘錄新板規相關內容"有何用處?渾淆視聽!
: 推 shadow0963:也就是說,在新版規之前,可以公然推這種推文,
: 推 shadow0963:那就是你失職。
容我底下先引用與這次事件相關的舊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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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inine_sex版5.1版版規*~
§ 第二條 禁止不當言詞
4.禁止在正式對某議題進行交流與討論時,出現毫無必要的猥褻性文字
;亦禁止出現指名道姓或供間接辨識之相關細節的描述,貼照片(包
括網址連結),或公然猥褻之行徑。
罰責
*2.觸犯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板規者,板主得依情節輕重懲處,
懲處方法由輕到重分為:
一、初犯:警告
(依情結輕重給與最多三次警告機會,第二次與第三次警告水桶一至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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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照舊的板規,我應該要給他一個警告,但是這時正好在新舊板規交替之際,
用舊板規記下的警告是不是也沿用到新的制度上?這是有爭議的。
為了必免這樣的爭議發生,我處理這件事,主要依照的是新的板規,
如此一來,這次的事件可以配合未來板面的管理方式。
新板規對初犯的人先給予提醒,並沒有懲罰,
事實上舊板規也只有警告,要累犯才會有水桶,
這樣的制度並不是為了要「讓每個人都有一次犯錯的機會」,
而是希望透過這樣緩和的方式讓認知上帶來的誤會傷害小一點。
事實上,最近板上對於「毫無必要性的猥褻文字」也都還有討論,
有沒有必要跟猥不猥褻,每個人衡量標準很有可能不同,
板友請板主舉幾個例子,什麼叫做有需要,什麼叫做不必要,
我是可以舉例,但卻無法舉出所有的例子,沒有條文明定的必要性怎麼辦?
今天有板友在人家推文中肯底下補了一句中出,我覺得這沒必要,
立刻就將他打入水牢嗎?我想這真的是不必要的。
新制採取的方式是先口頭上提醒,事實上這個提醒不是警告,
我並不是100%精確的天秤,我並不希望自己的觀感主導著整板面尺度,
如果那真的是合宜的,希望發言者能闡明他言論的適當性以及必要性,
畢竟,我真的有可能誤解他人的發言,或者是有我自己的主觀偏好。
反之,如果討論後發言者也同意這的確不是合適的發言,
那他就知道這個板面用的是什麼樣的尺度在衡量,
不教而殺謂之虐,這種提醒是希望避免掉板友莫名奇妙被處罰,
板主當然也是板友的一員(畢竟並沒有另一套板規是專門用來規範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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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我去上課,一直到剛剛才回來,回文慢了點,請包涵...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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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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