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oyMeetsGirl群組小組長badbadboy判決不公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A1Yoshi (我是按摩棒...)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申訴] BoyMeetsGirl群組小組長badbadboy判決不公
時間: Wed Oct 26 03:03:27 2005
既然組務版那兒已經結案,不方便波文,我就波在這兒了....
我覺得你居心可議,而要證明居心可議最好的方式就是引出前後矛盾文。
※ 引述《freeclouds (好一朵美麗茉莉花)》之銘言:
: ※ 引述《HOLYBELL3 (救救孩子……)》之銘言:
: : 原判決
: : 本案看板管理之小組長既以決定重新連署,
: : 則就此部分先前爭議即不復存在,對申訴人自亦不具權利保護之必要
: : ,因此本院應為不受理之裁定。
: : 至於原先擔任該板板主之人復被提名為該板板主一事,應視其版規及群組規章
: : 是否有禁止之規定,否則當無禁止之必要。
: 一、既然小組長是請做出判決的DonaldLam解釋其判決效力,
: 可是他已經解除職務了,就算是新來的法務,也應該不能代替他解釋
: 判決吧,如果您是新來的法務是不是應該重新對此案作個判決呢?
講話顛三倒四,你之前不是根本認為前法務沒有做出"判決"嗎?
怎麼這會兒又開口閉口"判決"、"判決"呢?
如果你現在承認之前的法務是判決....那之前在組務版講的話不
全是垃圾了嗎?
再加上,原來,你是站方法務人員,你現在承認那是判決但又找
新的理由挑毛病,這不是找碴、居心可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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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eclouds (好一朵美麗茉莉花)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新增] 男女 feminine_sex版 新增版主2名
時間 Mon Oct 17 17:38:0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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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Yoshi擔任版主的決定。
這個地方 因為小組長本來以為法務部門有作出判決 事實上法務部門
僅作出"不受理的裁定" 根本沒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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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組長誤以為這個"不受理的裁定"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事實上該"不受理的裁定"並不具任何強制執行的效力 因為他並不是勝訴判決
^^^^^^^^^^^^^^
所以可以是誤會不受理裁定跟勝訴判決的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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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請問這位先生,你雖然名字已經掛在法務看板上的板主了,可是有關於
: 你的職權的部分,並沒有任何公告的文章告知大家你現在的職位是什麼?
: (我查過SYSOP 跟 法務各看板 並無公告您擔任任何職務的文章)
: 請問你現在對此判決解釋的效力又是何在?
你既然是站方,不會私下寫信提醒一下就好啊?這不是很嚴重的瑕疵吧?
所以我想問你:
你到底想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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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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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