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篇證據補充
※ 引述《imaustinn (死賤嘴,你一定是恐龍!)》之銘言:
: 今天為何我能夠很肯定的判定他是賣家營利廣告
: 不但是因為他有2次營利廣告的前科在本版精華區內
: 大家可以看一下他的文章,我可以提出以下的疑點
: 1.如果不是為了要販售營利,為何要購買這麼多種的護唇膏
: 今天如果只是自用,需要購買這麼多嗎?
: 而且以他文章的描寫方式,大家都可以看出,數量應該不少
我不只一次告訴過你,護唇膏我一共只有三個,
本來是要買來餽贈台灣友人,但朋友們有很多人已經有這個護唇膏了
所以拿出來賣
你一直要說我購買了很多,但是又沒有證據,
只是看我的文章,就胡亂猜測我購買的數量不少?
文章描寫方式人人不同!
我不知道其他人平常都是怎麼描寫文章的,我也不知道BM板的板主都這麼厲害
從別人的文章就可以透視該板友家裡有多少存貨等等
: 2.這款護唇膏,隨便在網拍搜尋,找到的價錢都是低於盒子上面的定價
: 台幣售價33-38元不等
: 今天賣家從美國進貨,他還要加上各種的稅金,運費等雜七雜八的支出
: 以如此低價販售,還是有利潤存在
: 可見,就算不是以批價進貨,實際能在美國買到的價錢,也絕對是低於訂價
我說了我不是在營利
要營利的話我幹嘛只在BM板post出這麼便宜的東西
我亦可以post出其他商品,如果我只是為了要銷售我賣場裡的東西
大可以把其他利潤更高的商品post出來
可是我很清楚的看過板規,不可以營利,所以我沒有營利
如今,我正在努力的找出我當時購買的CARMEX護唇膏收據,
若是我找到了,絕對公佈出來,並且請BM板的兩位板主還我一個清白
: 3.對於我請他提出購買證明,不但直說沒留著,還對本人惡言相向
: 難道你拿不出來,就要罵我出氣嗎?
我從來就沒有罵你,我也沒有裝可憐,更不是騙子
你處處罵我是騙子,罵我在裝可憐,還說我在很多板行騙
如果我說的都不是事實,你為什麼要害怕?
還是說你已經忘了你罵我舌頭斷掉的事?
當時我就跟你說過了,你沒有證據這樣亂污賴我,我會去上訴。
也是你自己說歡迎我去上訴,你絕對站得住腳。
而現在又在其他板罵我是騙子裝可憐?!
並不是態度不像你一樣強硬就是裝可憐。
被人欺負侮辱很多次,也是會生氣的
: 4.最重要的一點
: 我本人就曾經買過定價5折(含稅)的小蜜提護唇膏
: 我也不是大量買進,也沒有向商家討價還價
: 我一個普通的消費者,都能買到如此低的價錢,更何況一個專業買家
並不是你買到五折的價錢,我就應該要跟你一樣買到五折的價錢
你不能事事都以你自己的準則來衡量別人
我也說了好多次,我不是大量買進,也沒有向商家討價還價的本領
那些都是你自己替我假設的。
沒錯,我今天是一個專業代買者,可是並不表示專業代買就一定是什麼都買到最便宜的吧
你凡事都幫我畫好了一個圈圈,就要假設我是你想像的那樣
我要解釋,你也聽不進去
: 今天說這麼多,我還是想表達一下
: 美容市場版絕對禁止賣家營利的決心
: 今天我不會因為一個小白來鬧事
: 就放棄前版主交給我的責任
: 如果你以為你這樣傷害我,硬要把黑的說成白的
: 到處張貼紙對自己有利的文章信件,將自己攻擊我的事實忽略
: 騙取大家的同情,就想擊退我
: 很抱歉,可能要讓你失望了
: 以後不管你換了幾個ID過來張貼營利廣告
: 我一樣會把你揪出來
我自從知道板規不能貼連結,就從來沒在市場板貼過我賣場的文章
營利的部分,可以在YAHOO賣,可是當我只是純粹要出清,想放在BM板
卻換來狠狠的羞辱一頓。
我想沒有人會高興的;況且說出事實,卻要被一位板主說成是在說謊行騙裝可憐
更是難以忍受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35.136.249
→
218.166.127.128 08/14, , 1F
218.166.127.128 08/14, 1F
→
218.166.127.128 08/14, , 2F
218.166.127.128 08/14, 2F
→
218.166.127.128 08/14, , 3F
218.166.127.128 08/14, 3F
→
218.166.127.128 08/14, , 4F
218.166.127.128 08/14, 4F
→
69.235.136.249 08/14, , 5F
69.235.136.249 08/14, 5F
→
69.235.136.249 08/14, , 6F
69.235.136.249 08/14, 6F
→
69.235.136.249 08/14, , 7F
69.235.136.249 08/14, 7F
→
218.166.127.128 08/14, , 8F
218.166.127.128 08/14, 8F
→
218.166.127.128 08/14, , 9F
218.166.127.128 08/14, 9F
→
218.166.127.128 08/14, , 10F
218.166.127.128 08/14, 10F
→
69.235.136.249 08/14, , 11F
69.235.136.249 08/14, 11F
→
218.166.127.128 08/14, , 12F
218.166.127.128 08/14, 12F
→
218.166.127.128 08/14, , 13F
218.166.127.128 08/14, 13F
→
218.166.127.128 08/14, , 14F
218.166.127.128 08/14, 14F
→
218.166.127.128 08/14, , 15F
218.166.127.128 08/14, 15F
→
69.235.136.249 08/14, , 16F
69.235.136.249 08/14, 16F
→
218.166.127.128 08/14, , 17F
218.166.127.128 08/14, 17F
→
218.166.127.128 08/14, , 18F
218.166.127.128 08/14, 18F
→
69.235.136.249 08/14, , 19F
69.235.136.249 08/14, 19F
推
218.166.127.128 08/15, , 20F
218.166.127.128 08/15, 20F
推
69.235.136.249 08/15, , 21F
69.235.136.249 08/15, 21F
※ 編輯: hgjj 來自: 69.235.82.67 (08/15 12:5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2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