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GambleGhost板板主處理不公

看板About_Clubs作者 (悶~~)時間16年前 (2007/10/31 07:4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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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kery (大猴)》之銘言: : 申訴案件申請 (不需要提示者請按ctrl+v) :  ̄ ̄ ̄ ̄ ̄ ̄ : 看板位置:ΣC-Groups25 : (請詳細填寫看板所在小組 例ΣC-Sports1) : 英文板名:GambleGhost : 中文板名:賭鬼板 : 看板類別:團體 : 申訴板主:AiuchiRina : 申訴理由: : 該板板友惡意轉錄我在PttEarnMoney版發表的文至GambleGhost版 : 並且放任該板板友惡意摸黑污衊,與該板板主溝通後 : 只表示,刪除違規的轉錄文,但回應的轉錄文不屬轉錄文 : 變且表示『白痴、智障』等等諸如此類的言詞會是違反板規的; : 其餘語焉不甚詳之言詞基本上不在違規範圍內。 : 之後更放縱該板板友任意轉錄我在其他各板文章,放縱攻擊 : (請詳細填寫) : 判決文: : 作者 AiuchiRina (愛內里菜) 看板 GambleGhost : 標題 [勸導] 最近的煙硝味。 : 時間 Tue Oct 30 23:49:56 2007 : ─────────────────────────────────────── : 首先我先強調一下,請不要一直丟水球盧我,若是在你的認知有 : 違反板規的可能性,請寄信給我並且檢附你認知中之違規文章。板主 : 會判斷該檢舉案是否成立;一直丟水球又溝通困難實在對問題沒有幫 : 助又造成我的困擾。 : 再者賭鬼板人身攻擊的認定基本上以明確言詞為主,像是『白痴 : 、智障』等等諸如此類的言詞會是違反板規的;其餘語焉不甚詳之言 : 詞基本上不在違規範圍內。在此也勸導各位板友請勿使用前述明確人 : 身攻擊言詞。 : 最後賭鬼板屬於團體看板,性質與個人板類似。其實本板不需訂 : 立板規,但為了維持一個大概的界線,板主群還是訂定了板規。當初 : 訂定時就希望板規是備而不用;但若是真的違規板主仍會秉公處理。 : 當然板規認定權在於板主,這點也希望板友了解。 : 賭鬼板主 AiuchiRina : (請檢附該板主的判決文) : 相關文章 : 作者 R0SSI (我是R"零"SSI) 看板 GambleGhost : 標題 [轉錄][檢舉] 未經作者同意轉錄文張,並惡意嘲諷 : 時間 Wed Oct 31 01:18:33 2007 : ─────────────────────────────────────── : ※ [本文轉錄自 PttPolice 看板] : 作者 superinGG (超級硬機機) 看板 GambleGhost : 標題 [轉錄][發錢] : 時間 Wed Oct 31 00:09:30 2007 : ─────────────────────────────────────── : ※ [本文轉錄自 PttEarnMoney 看板] : 作者: monkery (大猴) 站內: PttEarnMoney : 標題: [發錢] : 時間: Wed Oct 31 00:05:29 2007 : (必要時請附相關文章 以利判決) : 如有不足證據 : 請告知 : 麻煩各位了 : 謝謝 : ~ 剛剛去爬過文,發現僅存的文章中,並未有明顯人身攻擊的字句出現啊!! 冷嘲熱諷單純屬主觀認定,是否能請原告提供所謂有含"白癡智障"字句的相關原文呢?? 而上述所檢附的文章標題似乎沒有甚麼實質的幫助 另外,未經同意而轉錄後的回覆文章,確有不適 但該回覆文章仍是其他人的著作權所有,版主確實無法針對同一系列之文章而予以刪除 相關前例僅有該文章造成版面秩序紊亂無法管理時,才得以刪除整系列的文章 故版主僅刪除被轉錄文章的首篇為合理之行為 提醒一點,請被告及原告皆勿主動發表任何意見,以免不必要之爭執,謝謝!! -- 活動中心代理群組長 dreamwa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48.246 ※ 編輯: dreamwave 來自: 59.115.148.246 (10/31 07:46)

10/31 13:17, , 1F
感謝群組長~
10/31 13:1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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