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Paulnewman的判決違反群組長公告
群組長在上面的回覆中提到以下回覆 裡面有些可能的問題請群組長給予答覆
我僅就閱讀小組長判決後的理解作回應,若理解有誤請小組長指正。
1. 對於未依公告執行的部份,據我所知 #1P31K1PX (Magic_Center) 提出當時,
板主已經將一部份整理板面時所刪除的未違規文章收錄至精華區,
顯然有依照公告執行,只是尚未完成而已,這部份應該沒什麼疑異。
小組長重申板主的權力與義務,應是說明板主乃依其職權處理板務,
且板主的處置未超出板主應有之權力亦沒有不履行板主之義務。
但從版上LIFE版主群相關的推文回文中 可讓人判斷相關版主並沒有意願執行公告
將文章收錄到精華區 所以如果事情的事實是版主根本不願意執行 而不是尚未完成
那又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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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4:30,
05/0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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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1P39TBFX (AboutMagic)
若有使用者認為其文章有特殊用途且希望不要刪除,請自行處理(如備份、截圖...)
從以上的回覆 很難讓人相信版主群只是尚未完成 反而比較像根本不想完成
2. 由於在原檢舉文 #1P31K1PX (Magic_Center) 中,檢舉人要求懲罰板主群,
但 #1O_DPgvq (AboutMagic) 中請板主將整理板面所刪除的未違規文章,
收錄至精華區一事,一開始就沒有限定完成的期限,小組長不適合根據這篇判決,
另給完成期限,並對期限內未完成此事進行處分。因此針對懲罰板主的要求,
小組長乃以「群組長之公告並無罰則說明」來回應,說明不會因尚未完成收錄工作,
就據此給予板主處分,並不是指無罰則就不需要執行相關板務。
至於罰則,收精華區這件事一開始就只是要備查用的,我不覺得需要限定完成的時間。
板主也有依職權在進行相關的工作,既然沒有失職,我覺得不需另外追加罰則。
但是這部分意思就跟之前小組長以隱版變相技術性廢版一樣 這樣就等於給各版主變相
不執行公告怠職的理由 如果沒有期限 那麼即使過了1個月沒完成 甚至是一年
更嚴重是永遠不完成 每當被問都可以拿{沒有設定期限}當成藉口
那這樣不就會造成版主和小組長可以技術性違反公告不執行?
何況小組規講的很清楚
文章代碼(AID): #1GO9XrB3 (Magic_Center)
5.版主需定期管理看版或精華區:
一、看版爭議宜於七天內處理,超過十四天不處理爭議,則以怠職論,
記違規一次。
不然如果相關版主和小組長因沒有期限 永遠不執行公告 變相技術性逃避職責
甚至變相怠職 那該怎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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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73.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Magic/M.1494744741.A.8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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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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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怎麼備查? 而且又不符合小組規的日後如有改判則仍可切換精華區目錄閱讀這條
※ 編輯: scop28 (1.163.173.14), 05/14/2017 15: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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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長公告裡講的很清楚是備查用 另外這篇的問題是在問發生變相違反公告
的事該如何處理?
※ 編輯: scop28 (1.163.173.14), 05/14/2017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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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10,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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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一般正常的版刪文都屬於懲罰的一種 通常要有違規才會刪文
有哪個版是一下子刪掉快5000篇文的? 那是因為LIFE是小版你看同樣的作為
如果是在檢舉王當版主的男人版 甚至是八卦版 你看會不會引發暴動?
※ 編輯: scop28 (1.163.173.14), 05/14/2017 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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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11,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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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有關係嗎? 我只是檢舉不合理提出申訴而已
為何會扯到提告?
因為公告就是裁定要收錄備查
※ 編輯: scop28 (1.163.173.14), 05/14/2017 15: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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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囉 對gkc你也說提告 對我你也說提告 都上法院提告的話 還設群組申訴版幹嘛?
※ 編輯: scop28 (1.163.173.14), 05/14/2017 1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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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對每個申訴者說或向站方建議 謝謝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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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5,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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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cop28 (1.163.173.14), 05/14/2017 15:27:1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