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FECer 拒刪犯規違法文章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無想轉生)時間7年前 (2016/09/07 19:5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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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家研究院語言研究院申訴條例 4. 組長在收到申訴文及答辯書後, 7日內會在組務板作最後判決。 以下申訴超過7日未處置。 ████████████████████████████████ #1EMhKDew (LangService) 第52,62頁 精準式邏輯日文作者=musoutensei=logic-nihongo=LogicNihongo=芬多精江嫻蒂 =分(芬)身王=分身狗王=小芬=江嫌=江賢弟=江劍鋒=持槍及毒品+恐嚇椰奶廣告業主 江劍峰有恐嚇飲料公司以及擁槍、毒品等前科,網拍賣日文教材。 ============================================================= 以上內容公布本人帳號之個資姓名並侮辱「分身狗王」, 以及誹謗「有擁槍及毒品等前科」, 已嚴重違反板規和站規,FECer卻不依法處理予以水桶劣文: ============================================================= [公告] 語言研究院組務板規範 5.構成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之『看板違規行為』者, 板主(組長)得視情節裁處水桶、劣文退回等並公告。 #1FzxXRa- (BoardCourt) ※ 引述《板務站長mousepad》之命令: 板務、組務人員在執勤時,都應避免以中文姓或名稱之,不論真偽 不論小組長與板主如何從其他管道得知其姓名、該資訊是否本為公開網路資源, 這樣做,都容易讓使用者質疑本站是否洩漏個資,影響本站對使用者個資保護的公信力。 組長們與板主們獲本站授與公權力,行使時請務必謹慎,共維本站名譽。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 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 二、其他違規行為: (一)1、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2 條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97.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73249249.A.3A7.html

09/07 21:08, , 1F
其他違規行為不是看板違規行為。
09/07 21:08, 1F

09/07 21:31, , 2F
#1J2WRNpP(LawsuitSug)你自己都寫謾罵是擾亂看板秩序
09/07 21:31, 2F

09/07 21:31, , 3F
有事嗎你…
09/07 21:31, 3F

09/08 00:15, , 4F
那一目是水球或信件內容喔。
09/08 00:15, 4F
文章代碼(AID): #1Np__XEd (About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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