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歷史小組長MRZ違反站規免除戰史版版主JosephChen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時間10年前 (2013/08/23 11:47), 編輯推噓8(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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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nnis99 (dennis99)》之銘言: : 主旨: : 日前8/22歷史小組長MRZ以不肯承擔版主責任為由, : 免除戰史版版主Josephchen一職,已違反PTT站方相 : 關規定,請群組長慎重考慮小組長MRZ是否適任! 回辯文如下: 本小組長並非"免除"Josephchen的版主職位,而是"暫時凍結"他的職權. 只要Josephchen遵守他的許諾,能在8/27的期限之前放棄不負責任的態度, 確實回答本小組長要求的兩個問題,他多快回答自然就多快復權. 暫時凍結的理由已經在組務版上說明,請群組長查閱後定奪. 除此之外,按照Josephchen的邏輯,若版友被水桶要找小組長解釋, 得先跟他連絡後,才能往組務版上舉發,雖然戰史版現行版規並無此條目, 但本小組的置底組規《歷史研究院辦事處看板規範》有寫: 7.不服處分者請寄站內信向組務板板主溝通,再不服得至AboutBoards板提出申訴。 此申訴人若不服Josephchen所受的裁決結果,且Josephchen目前宣稱他仍在與本小組 長溝通中,則此申訴應屬無效之申訴,請群組長明鑑. -- 通過思想,轉移心境,創造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94.84 ※ 編輯: MRZ 來自: 111.243.94.84 (08/23 11:55)

08/23 11:54, , 1F
J版主被凍結職權 還要要求J版主答辯 不是很矛盾嗎??
08/23 11:54, 1F
被凍結職權是指他在限定期間內不得在戰史版面上實行他的版主職權. 但他仍然是版主,所以他仍可申辯,但必須遵守組規.

08/23 11:55, , 2F
期限過了還是沒回答怎辦
08/23 11:55, 2F
本小組長已經言明:如果他自己給的期限過了,他仍然沒有作答,自然被拔除版主職權. ※ 編輯: MRZ 來自: 111.243.94.84 (08/23 11:59)

08/23 12:00, , 3F
請問一下是依據 哪一條 凍結J版主職權??
08/23 12:00, 3F

08/23 12:06, , 4F
板主有不當言行、怠工或經檢舉後認定為不適任者,
08/23 12:06, 4F

08/23 12:06, , 5F
小組長有權限期改善或予以停權一至三個月處置
08/23 12:06, 5F

08/23 12:07, , 6F
J版主有 不當言行、怠工情形嗎?
08/23 12:07, 6F

08/23 12:09, , 7F
沒有答辯的話就直接拔版主 不符比例原則了吧
08/23 12:09, 7F

08/23 12:10, , 8F
板主造成重大危害者,組長可將其免職,
08/23 12:10, 8F

08/23 12:11, , 9F
沒有答辯 = 板主造成重大危害者?
08/23 12:11, 9F
如果小組長只是要求版主回答兩個簡單的問題,版主居然說一連串不著邊際的理由, 就是不肯對問題作出回答的話,請問小組長要如何維持小組內的紀律? 你之前再擔任歷史版的版主時,就在Anjou申訴案中是跟上面一樣的邏輯回答的,我 想您不會忽然就有了雙重標準吧? ※ 編輯: MRZ 來自: 111.243.94.84 (08/23 12:34)

08/23 12:35, , 10F
被申訴人受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組務板答辯者,處申誡
08/23 12:35, 10F

08/23 12:35, , 11F
誡一次。
08/23 12:35, 11F

08/23 12:36, , 12F
你的組務版 也寫沒答辯 記申誡一次
08/23 12:36, 12F

08/23 12:37, , 13F
怎麼會直接變免職.....
08/23 12:37, 13F

08/23 12:43, , 14F
我的版規 和你的組務版版規 都寫的很清楚...
08/23 12:43, 14F

08/23 12:43, , 15F
無正當理由而不到組務板答辯者,處申誡申誡一次
08/23 12:43, 15F

08/23 12:43, , 16F
從來沒有到 免職
08/23 12:43, 16F

08/23 12:44, , 17F
處分
08/23 12:44, 17F

08/23 12:45, , 18F
[公告] [法規] 國研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
08/23 12:45, 18F

08/23 12:45, , 19F
要不要轉過來這理 ?
08/23 12:45, 19F

08/23 12:50, , 20F
2013.4.24 訂定
08/23 12:50, 20F
如果你要討論這方面的問題,請先在組務版討論. 不過若真要說的話,這種狀況是第一次發生,自然沒有事先制定組規來處置, 況且本小組長並沒有對Josephchen作出任何過份的要求,因此制裁方式並沒 有不合乎現有任何規定的程度. 本小組長重新強調一次:Josephchen目前仍是版主,只要他在限期內,肯用良好 的態度回答本小組長在裁決內所提及的兩個簡單問題,被凍結的版主職權就能 恢復,否則他就是自己放棄了這個位置. 換言之,決定他是否還是版主的選擇其實在他,而不是我.

08/23 12:52, , 21F
慘了慘了 M皇又要被自己訂的規定打臉了 |o|
08/23 12:52, 21F

08/23 12:52, , 22F
要搞人也不先看清楚自己訂的規矩 前天也是先水桶我然後再
08/23 12:52, 22F

08/23 12:53, , 23F
寄信道歉改警告 什麼時候你行為能力才會提升啊 小組長?
08/23 12:53, 23F
※ 編輯: MRZ 來自: 111.243.94.84 (08/23 13:02)

08/26 22:38, , 24F
所以其實罪名是「對小組長態度不佳」嘛,早說啊
08/26 22:38, 24F

08/26 22:38, , 25F
下次記得找周鬍子來當板主,他最有禮貌了
08/26 22:38, 25F
文章代碼(AID): #1I5jjDvP (About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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