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版主 ittt 打壓言論自由
麻煩處理
該版主有多項壓迫言論自由的不良紀錄
在政治小組組務,一直被偏袒而沒事。
1. 違反誠信原則
2. 不公正.
3. 沒有擔當.
4. 濫權瀆職.
1. 違反誠信原則
單這一項就要被罷免。
這最基本的都無法做到,怎麼適任呢 ?
: : 試問 對另外一位推文的檢舉文又在哪裡呢 ??
: 我有直接看到的 我會處理
所謂的處理 是指什麼呢 ?
同樣的公告推文 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個是浸水桶
另外一個則是幫忙"湮滅推文證據"
嚴重觸犯了,
1.不能公正行使版主職權,2.板上公然說謊
2. 不公正.
針對特定版友,對明顯事實,不斷要求補充證據。
眾人皆賠 唯我扁嫂獨賺 ----這明顯事實吧 !
這找到證據證明後,卻又需要再找內線交易的證據。
拜託我說的扁嫂,這也可以牽拖到他媽媽去。
: 該文中 所有舉出之夫人好幾個都因為股票而賺錢
: 所以你的意思是所有人都有內線?
: 我媽這幾年也賺了不少 所以我媽也有內線?
: 你只提出扁嫂因為股票而賺錢
: 沒有對是否有內線的證據提出舉證
: 請繼續補充證據
這誰說有了內線了嗎 ?? 這妳媽的事就該問你媽去吧 !
3. 沒有擔當.
敢叫網友補證據,卻不敢替網友出頭。
依照這位板主的命令補證據,卻遭受被退成五篇劣文的處置。
這位板主卻坐視不管。補的越多,劣文越多。
4. 濫權瀆職.
根據扁版版規,公告推文是被禁水桶。
該版主卻只針對特定對象浸水桶。
甚至刪公告湮滅浸水桶證據。
※ 引述《zbali (連署 罷免扁版版主 ittt)》之銘言:
: 什麼時候 ptt 也變成新聞審查機關啦
: 要貼文還得先審查"網路文章"是不是正確呢 ?
: 刑法一百條嗎 ?
: ittt
: 網路文章並不一定正確
: 既然有人提出造謠的檢舉
: 被檢舉人自當提出其他證據
: 請在三天內提出相關證據
: (請提出新聞或社論類證據,網路文章不算)
: 18094 m 4/11 ittt □ [公告] zbali 水桶一星期
: 去 ! 這不是綠色恐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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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48.18
※ 編輯: zbali 來自: 210.85.148.18 (04/16 04:53)
※ 編輯: zbali 來自: 210.85.148.18 (04/16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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