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儘速修補組規漏洞
※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之銘言:
: 但弔詭的是,
: IP板的前板主提名之後即行卸任,其提出的新板主在完全未經使用者確認的情況下,
: 竟然完全不需要經過試閱投票的過程,即享有完整的板主職權。
: 而蘇貞昌板的板主自行發動連署,經過使用者投票確認之後,
: 竟然還需要經過各板板主試閱投票的過程,來確認其板主職權,
: 對於自行發動連署的新板主,情何以堪?
嗯。*點點頭*
: 最後:
: 關於填補漏洞的辦法,
: 我個人也有一些提議,
: 例如:
: 提名新板主的現任板主,在兩個月內不得申請卸任;
這個不大可能,對板主這種義務性職責要求不得卸任
最後也只會擺個名字佔位子罷了,沒什麼意義。
: 板主在提名新板主之後即行卸任,
: 其提名的新任板主,仍須經過試閱投票,以確認板主職權;
我喜歡這個──似乎是最直接的補救辦法。
: 申請卸任或正在被連署罷免之現任板主,不得提名申請新板主;
我不喜歡這個,因為國研院小組可能發生的鬥爭太多,
我覺得這只是拿另一個漏洞來補這個漏洞。
例如真的找到好人選卻必須讓看板變成無板主狀態,
或以不斷提出罷免的方式惡搞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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