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KMT板板主失職
※ 引述《Qutineen (我是南部的強姦選民)》之銘言:
抱歉 我有和lovetaipei版主討論後給你具體理由
R網友立即刪除該字眼
版主沒有證據下無法進行任何處罰
她那三句實在無法認定為他「認罪」
還有告訴你一件是 「我認為」這三個字
不要把它當成真理
lovetaipei版主和我在下午16:44 ~ 17:21期間(有信件為證)
都在討論這件事情的處理
也許不是我發言 讓你誤會了
實在抱歉!!
總之我和lovetaipei討論後的結果相信他有給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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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KMT版提出檢舉(KMT, 7569篇)
: 檢舉理由為被檢舉人RealJustice在7566篇中
: 刪除本人的推文,並在文章中加上人身攻擊的字眼我只刪白木的推文
: 本人看到後立即回文提出檢舉,而且是針對人身攻擊的部份提出檢舉
: 這是KMT的版規
: 1. 禁止對板友進行直接的人身攻擊 (違者依情節水桶一星期~一個月不等)
: 然而後來RealJustice又再度修改7566篇
: 雖然這些攻擊性的字句在7566篇中找不到
: 但是在我的檢舉文7569篇中
: RealJustice有進來推文
: 其中三句推文
: → RealJustice:上PTT的都是白目, 有本事檢舉這句吧 210.203.48.133 10/12
: → RealJustice:自己要對號入座 唉 210.203.48.133 10/12
: → RealJustice:我還刪過自己的推文耶 210.203.48.133 10/12
: 7569篇中我並未做過修改(有修改ptt會在文章末端做紀錄)
: 所以這三行一定是RealJustice自己推的文
: 所以我認為這三行足以作為他有貼出我只刪白木的推文這行文的證據
: 再者,假如這項檢舉是我捏造出來的
: RealJustice本人沒有理由不提出檢舉我抹黑造謠
: 更沒有必要在我的檢舉文中推上面這三行
: 刪除推文依照版主的說法是發文者的權利
: 這點我沒有異議,但是我所檢舉的是RealJustice人身攻擊的部分
: 然而在我提出檢舉後ilyvonne版主卻寫了一封信給我
: 信還保留在我的信箱,如有需要我可以轉給小組長
: 信中內容如下:
: 那些人就是這樣
: 治不了他們的
: 這些話代表什麼呢?
: 之後ilyvonne也沒有對我的檢舉做出處理
: 就在下午我又寫了一封信給ilyvonne請他處理
: 但是仍然沒有處理,他信箱的信也都看過了
: 而且ilyvonne在KMT版也有文章,時間是下午四點多
: 我的看法是ilyvonne板主知道我的檢舉
: 但是ilyvonne想讓這項檢舉不了了之
: 此為我認為他失職的原因之一
: 另外一位版主lovetaipei我也有寫信給他請他處理
: 他的處理文章在7693篇
: 然而他完全誤會我的檢舉文了
: 我並不是對RealJustice的刪除推文有意見
: lovetaipei版主卻針對這一部分講了一整篇
: 結論連人身攻擊的部分都沒有提到
: 之後我又寫了一封信給lovetaipei跟他講清楚
: 他後來回信給我,要我拿出具體證據,問我有沒有照相
: 我就把上面那三行推文的理由跟他講
: 在這之後他又回了我一封信告知他有事情
: 已經將信件轉給i版主要他處理了
: 剛剛我查詢i版主,他的信箱也沒有新信件
: 所以應該是看過信件了
: 但是一直到剛剛還是沒看到KMT板上有任何處理
: 此為我認為他失職的原因之二
: 希望小組長撥個空處理一下吧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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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語大補帖:政府官員發言參考詞句1000句》
「那件是不是本單位負責的;不是我;我什麼都不知道;
那是舊政府留下的包袱;那不是我們的業務執掌
…等1000句。」
中央政府官員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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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107.43
※ 編輯: ilyvonne 來自: 203.187.107.43 (10/1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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