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罷免兩岸版版主veve的理由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在哪裡都一樣)時間20年前 (2004/06/15 04: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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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lJustice (無知就是力量!)》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之銘言: : : =>>這一點的問題是,該版的版務處理,我最常看到的就是veve的公告, : : 你要拿這一點當理由的話,其他三個版主你用什麼理由來接受他們的存在? : 他的公告引起很多的紛爭, 假如他有辦法擺平就算了, : 但是他自己又說沒有時間/能力, 無法在紛爭一出現時就解決 : 個人認為, 別的版主公告不多, 但比他客觀, 紛爭自然少, : 沒有後面那些問題. : (請問, 理由該怎麼寫呢? ) =>>那你乾脆拿掉這一點,因為會產生該版主不事版務的誤解。 事實並非該版主從事版務效率較其他版主差, 而是執行結果不符合你針對的自認為標準。 如是觀之,跟第一點並無差別,直接留第一點即可。 : : =>>第四點什麼叫犯錯?你覺得錯?誰覺得錯? : 都是他自己承認的錯. : : =>>二、四需要修正,第三點,我需要看你所謂承認的事證。 : 兩岸版精華區, 3-3-9-16 : ======================================================================= : ※ 引述《RealJustice (無知就是力量!)》之銘言: : : 有點不太清楚 : : fakealsofire在totorro警告的24小時內 : : huok 這麼多篇武統威脅 貶低台灣的 : : 有沒有被設置劣文? : 這個問題是我的疏失和過錯 : 關於huok的判決,執行的時候我忘記應設劣文 : 在此並說明,並非所有的嚴重警告都必須設劣文,可以酌情考量 : 但huok的判決中,確有應設劣文的理由。應設而未設是我的疏失。 : 但因為相關文章都於版面刪除了,目前似乎沒有補救之道。 : 感謝您的指正。 : ======================================================================== =>>這樣的結果把第三點跟第四點合併不就好了,此外你有『多次』的敘述, 如果沒有足夠的事證,直接合併寫: 個人認為版主處理版務之疏失雖接受指正, 卻仍未符合本人獨斷之執行標準。 這樣我可以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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